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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智科技: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白云女士自2018年05月08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时间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故独立董事白云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相应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白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白云女士辞职之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白云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白云女士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正式生效。在辞职报告生效之前,白云女士仍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直至新任独立董事任职之日止。

白云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白云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拟提名刘广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一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广民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且拥有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刘广民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广民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

附:

个人简历刘广民先生,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副教授。1993年8月至2006年4月任哈尔滨市财经学校讲师;2006年4月至今任哈尔滨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刘广民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目前,刘广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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