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
(一)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发布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及诉讼、仲裁情况进展的公告》(2024-012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预重整工作仍在推进之中,同时确保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将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争取多方支持,以期实现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南阳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裁定文书。
(二)风险提示
1、公司已经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外,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内控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了否定意见,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均未消除。
2、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虽然已进入预重整程序,但预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外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内控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了否定意见,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若后续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也将面临被终止上市风险。
导致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包括: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其中,追溯调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工作目前正在推进中,暂时无法确定公司是否能在2023年年度报告正式披露之前公布相关会计差错更正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持续经营相关事项影响能否消除尚存在不确定性。上述情况可能导致2023年度财务报告可能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从而触及退市情形。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结合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如果在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后,仍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消除我们的疑虑,我们拟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同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已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22024001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立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其他事项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