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58 公司简称:辽宁能源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郭洪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碧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荣艳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23,288,437.6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877,265.5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737,785.75元。鉴于公司2023年度盈利额度较少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0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辽宁能源、辽能股份 | 指 |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集团 | 指 |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 |
辽能产控集团、控股股东 | 指 | 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灯塔热电 | 指 | 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 |
沈阳焦煤、沈焦股份 | 指 | 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 |
红阳热电 | 指 | 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 |
中国信达 | 指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沈煤集团 | 指 |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深圳祥隆 | 指 | 深圳市祥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辽能投资 | 指 | 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辽宁能源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LIAONING ENERGY INDUSTRY Co.,LTD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郭洪波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韩健 | 王莉 |
联系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建设路38号 |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建设路38号 |
电话 | 024-86131586 | 024-86131586 |
电子信箱 | hongyang600758@126.com | hongyang600758@126.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10号2号楼5楼 |
公司办公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建设路3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10000 |
电子信箱 | hongyang600758@126.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https://epaper.cs.com.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综合管理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辽宁能源 | 600758 | 红阳能源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武汉市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刘艳、薛文静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名称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 |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张渝、钟栋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因沈煤集团相关承诺尚未履行完毕,保荐机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5,596,133,535.46 | 6,619,126,721.45 | -15.46 | 5,914,532,149.93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5,588,908,300.45 | 6,609,203,192.38 | -15.44 | 5,907,232,661.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877,265.56 | 194,747,216.19 | -87.74 | 26,622,270.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1,005,003.97 | 194,870,235.42 | -121.04 | 21,195,415.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7,995,989.22 | 1,669,084,756.19 | -53.99 | 1,872,163,825.69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 2021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236,772,038.79 | 5,296,190,271.94 | -1.12 | 5,068,610,334.92 |
总资产 | 13,603,311,316.15 | 14,932,062,560.90 | -8.90 | 15,281,033,041.7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15 | -86.67 | 0.0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15 | -86.67 | 0.0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15 | -120.00 | 0.0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44 | 3.71 | 减少3.27个百分点 | 0.5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76 | 3.71 | 减少4.47个百分点 | 0.42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974,534,002.88 | 1,028,941,429.44 | 1,046,564,059.32 | 1,546,094,043.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87,105,612.04 | -31,873,537.87 | -191,926,682.97 | -39,428,125.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82,093,566.63 | -37,859,965.20 | -211,693,763.21 | -73,544,842.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233,519.59 | 258,265,484.41 | 287,419,625.80 | 257,544,398.60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28,571.1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399,583.48 | 30,348,598.21 | 33,074,451.33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52,043.50 | 162,014.0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8,129,894.88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4,958,878.72 | 500,000.00 | 370,000.00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15,336,787.55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4,663,163.52 | -34,000,003.87 | -30,191,794.04 |
来源于债务人母公司对债务人的支持帮助而转回的坏账准备 | 10,234,306.5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862,493.76 | 5,261,337.81 | -1,548,229.18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184.70 | 2,601.99 | |
合计 | 64,882,269.53 | -123,019.23 | 5,426,855.60 |
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数字“+”表示收益及收入,“-”表示损失或支出。本集团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执行。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来源于债务人母公司对债务人的支持帮助而转回的坏账准备 | 10,234,306.52 | 本集团的子公司辽宁沈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通过与其客户及客户的母公司抹账的方式收回应收账款,同时冲减了对客户计提的坏账准备,由于坏账准备的转回来源于客户母公司对客户的支持帮助,属于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性质特殊的损益。 |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08,701.00 | 660,744.50 | 152,043.50 | 152,043.50 |
合计 | 508,701.00 | 660,744.50 | 152,043.50 | 152,043.50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环境、整体低迷的行业市场形势和异常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辽能股份经理层在公司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依法履职,依规经营,公司事业发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强化担当作为,公司事业发展总体有序
坚持以经济效益为前提,在煤炭价格大幅下降的不利局面下,扎实工作,承压奋进,逆势前行,实现了持续盈利的工作目标。加强资金资产管理,2023年辽能股份有息负债总额减少8亿元,资产负债率下降3个百分点。积极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加快推进红阳三矿10.53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大力实施绿色发展战略,林盛煤矿、红阳二矿、红阳三矿、蒲河煤矿已成功进入省级绿色矿山行列。深化改革成效显著,辽能股份成功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发起的“双百企业”。纵深推进改革,完成了国贸公司、供应链公司机构改革和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将原有10个部门精简为2个部室,44人得到妥善安置。
(二)加强安全生产,矿井发展根基不断夯实
从严从实抓好保安全、防风险、促稳定各项工作,全年发生轻伤事故8起,同比下降58%。坚持把重大灾害治理摆在首要位置,严格落实分类管理、区域治理、超前治理、源头治理措施,推动灾害防治工作落地落实。加大安全投入力度,用于重大灾害治理、补充采掘装备、改造机运系统、加强工程建设等,全力保障矿井平稳生产。
(三)强化成本管控,节支降耗工作成效显著
公司制定出台了成本控制实施方案,紧盯所属企业可变成本,全面压缩成本指标,超额完成了成本管控目标。
(四)持续改善民生,以人为本理念深入践行
坚持以人为本不动摇,加强民生工程建设,改造职工宿舍浴池、修建文娱场所等。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和帮扶救助工作,累计发放慰问金36万元。开展“金秋助学”活动,资助职工子女入学295人,发放助学款30.2万元。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和谐企业建设持续加强。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3年,我国经济持续总体回升向好,工业企业稳中复苏,煤炭需求随之增长。煤炭增产保供取得显著成效,煤炭产能持续释放,国内煤炭产量保持高位。同时受进口煤炭零关税政策及其价格优势等因素影响,进口煤炭大幅增长。整体来看,2023年煤炭供需均保持增长,导致市场供需宽松,煤炭市场价格震荡回落。
供给方面: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煤炭产量47.1亿吨,同比增长3.4%;煤炭进口4.7亿吨,同比增长61.8%。
需求方面: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煤炭消费量31.6亿吨,同比增长5.6%。商品煤全国耗煤46.5亿吨,同比增长7.5%,其中,电力行业耗煤27.5亿吨,同比增长11.5%;化工行业耗煤3.4 亿吨,同比增长5.4%;建材行业耗煤5.2亿吨,同比持平;钢铁行业耗煤7.0亿吨,同比增长3.0%。
行业效益方面:2023年,规模以上煤炭开采和洗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4,958.7亿元,同比下降13.1%;营业成本22,386.4亿元,同比下降7.2%;利润总额7,628.9亿元,同比下降25.3%。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下辖7个煤矿,即林盛煤矿、红阳二矿、红阳三矿、西马煤矿、蒙西煤矿、蒲河煤矿、呼盛煤矿,煤炭产品核定生产能力达到1160万吨/年。各矿煤种以冶金煤为主,主要销售给大型钢铁企业。同时还有部分动力煤,销售给电厂。
公司下辖2个热电联产的电厂,即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和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电力总装机容量为708MW,其中包括2×330MW燃煤发电机组,4×12MW煤矸石发电机组。电力产品主要销售给国家电网公司。
公司拥有与煤矿配套的铁路运输系统,共有准轨铁路136公里,内燃机车13台,年运输设计能力1000万吨以上,主要从事矿区煤炭和原材料的运输,与主要客户生产基地相连通。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区位优势。公司主力矿井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周边地区,同时配备自用的铁路专用线。煤炭产品种类以炼焦煤为主,是辽宁省及周边钢铁企业运距最短的大型煤炭供应商。地域优势极大的降低了公司运输成本。公司下属热电企业分别是辽阳市是最大的热电联产企业和灯塔市是唯一的热电联产企业,具有典型的区位优势特征。
2、产品优势。公司主要煤炭品种有主焦煤、气煤、肥煤、瘦煤、贫瘦煤、贫煤、无烟煤、三分之一焦煤和褐煤。苏家屯矿区主产的优质肥煤和焦煤具有高发热量、高化学活性、低硫、低灰等特点,是良好的化工及冶金用煤。灯塔矿区主产的焦煤、贫瘦煤和无烟煤,具有灰分和硫分低、粘结性高的特点,是市场稀缺的炼焦配煤和高炉喷吹煤。
3、人才优势。公司高管团队具有资深背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具有业务创新、技术创新的能力,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实施精细化管理,对煤矿、电厂的管理能够高效地整合内部资源,提高组织效能。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全年完成商品煤产量549.78万吨,销量540.23万吨;上网电量20.88亿度;供暖收费面积2,724万平方米;实现营业总收入55.96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24亿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5,596,133,535.46 | 6,619,126,721.45 | -15.46 |
营业成本 | 4,559,611,402.52 | 4,892,382,736.20 | -6.80 |
销售费用 | 45,231,996.69 | 41,758,976.03 | 8.32 |
管理费用 | 440,206,056.17 | 450,650,485.91 | -2.32 |
财务费用 | 186,506,942.33 | 234,388,795.86 | -20.43 |
研发费用 | 1,229,541.13 | 1,298,640.77 | -5.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7,995,989.22 | 1,669,084,756.19 | -53.9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3,905,081.72 | -118,927,070.91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8,699,291.61 | -898,954,649.11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是营业收入同比减少影响。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是为筹资支付的保证金同比减少。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煤炭行业 | 3,899,982,432.14 | 2,720,288,313.38 | 30.25 | -19.99 | -7.02 | 减少9.73个百分点 |
电力行业 | 1,638,733,372.65 | 1,793,076,832.22 | -9.42 | -2.33 | -6.40 | 增加4.7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煤炭产品 | 3,899,982,432.14 | 2,720,288,313.38 | 30.25 | -19.99 | -7.02 | 减少9.73个百分点 |
发电业务 | 842,953,703.81 | 975,008,807.12 | -15.67 | -2.17 | -2.32 | 增加0.17个百分点 |
供暖业务 | 795,779,668.84 | 818,068,025.10 | -2.80 | -2.49 | -10.84 | 增加9.6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辽宁地区 | 4,590,065,907.71 | 4,078,800,320.62 | 11.14 | -16.27 | -6.67 | 减少9.14个百分点 |
内蒙地区 | 948,649,897.08 | 434,564,824.98 | 54.19 | -11.36 | -7.74 | 减少1.80个百分点 |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煤炭 | 吨 | 5,497,810.29 | 5,402,328.94 | 122,327.01 | -12.73 | -15.21 | 355.67 |
电力 | 万千瓦时 | 237,164.35 | 208,803.68 | 0.00 | 0.99 | 1.36 |
产销量情况说明本期期末煤炭产品库存量比上年增加355.67%,主要是受煤炭销售市场影响,库存量有所增加。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煤炭 | 材料 | 214,158,199.37 | 7.87 | 387,478,182.78 | 13.24 | -44.73 | |
职工薪酬 | 1,224,258,413.77 | 45.00 | 1,222,738,841.70 | 41.79 | 0.12 | ||
电力 | 223,955,216.46 | 8.23 | 230,073,618.67 | 7.86 | -2.66 | ||
折旧 | 315,712,198.45 | 11.61 | 323,313,349.18 | 11.05 | -2.35 | ||
安全费 | 374,219,150.00 | 13.76 | 269,576,565.00 | 9.22 | 38.82 | ||
维简费 | 83,293,847.70 | 3.06 | 90,258,477.30 | 3.09 | -7.72 | ||
地面塌陷补偿费 | 37,945,078.62 | 1.40 | 53,530,755.89 | 1.83 | -29.12 | ||
其他支出 | 246,746,209.01 | 9.07 | 348,738,412.46 | 11.92 | -29.25 | ||
小计 | 2,720,288,313.38 | 100.00 | 2,925,708,202.98 | 100.00 | -7.02 | ||
电力 | 原材料 | 36,380,925.52 | 2.03 | 45,996,995.75 | 2.40 | -20.91 | |
燃料及动力 | 1,354,689,645.01 | 75.55 | 1,457,697,641.28 | 76.09 | -7.07 | ||
人工费 | 124,105,187.78 | 6.92 | 131,386,878.50 | 6.86 | -5.54 | ||
居民进项税转入 | 36,297,621.82 | 2.02 | 39,393,712.92 | 2.06 | -7.86 | ||
折旧费 | 241,603,452.09 | 13.48 | 239,710,921.81 | 12.51 | 0.79 | ||
其他支出 | 1,491,329.44 | 0.08 | -100.00 | ||||
小计 | 1,793,076,832.22 | 100.00 | 1,915,677,479.70 | 100.00 | -6.40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煤炭 | 材料 | 214,158,199.37 | 7.87 | 387,478,182.78 | 13.24 | -44.73 | |
职工薪酬 | 1,224,258,413.77 | 45.00 | 1,222,738,841.70 | 41.79 | 0.12 | ||
电力 | 223,955,216.46 | 8.23 | 230,073,618.67 | 7.86 | -2.66 | ||
折旧 | 315,712,198.45 | 11.61 | 323,313,349.18 | 11.05 | -2.35 | ||
安全费 | 374,219,150.00 | 13.76 | 269,576,565.00 | 9.22 | 38.82 | ||
维简费 | 83,293,847.70 | 3.06 | 90,258,477.30 | 3.09 | -7.72 | ||
地面塌陷补偿费 | 37,945,078.62 | 1.40 | 53,530,755.89 | 1.83 | -29.12 | ||
其他支出 | 246,746,209.01 | 9.07 | 348,738,412.46 | 11.92 | -29.25 | ||
小计 | 2,720,288,313.38 | 100.00 | 2,925,708,202.98 | 100.00 | -7.02 | ||
发电 | 原材料 | 18,967,378.48 | 1.95 | 27,027,791.87 | 2.71 | -29.82 | |
燃料及动力 | 788,688,427.22 | 80.89 | 798,987,397.26 | 80.04 | -1.29 | ||
人工费 | 52,860,505.55 | 5.42 | 57,808,847.37 | 5.79 | -8.56 | ||
折旧费 | 114,492,495.87 | 11.74 | 114,374,107.44 | 11.46 | 0.10 | ||
小计 | 975,008,807.12 | 100.00 | 998,198,143.94 | 100.00 | -2.32 | ||
供暖 | 原材料 | 17,413,547.04 | 2.13 | 18,969,203.88 | 2.07 | -8.20 | |
燃料及动力 | 566,001,217.79 | 69.19 | 658,710,244.02 | 71.80 | -14.07 | ||
人工费 | 71,244,682.23 | 8.71 | 73,578,031.13 | 8.02 | -3.17 | ||
居民进项税转入 | 36,297,621.82 | 4.44 | 39,393,712.92 | 4.29 | -7.86 | ||
折旧费 | 127,110,956.22 | 15.53 | 125,336,814.37 | 13.66 | 1.42 | ||
其他支出 | 1,491,329.44 | 0.16 | -100.00 | ||||
小计 | 818,068,025.10 | 100.00 | 917,479,335.76 | 100.00 | -10.84 |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45,615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3.90%;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30,36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43%。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02,82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9.17%;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76,00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8.95%。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具体项目及分析说明详见上述“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229,541.13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1,229,541.13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02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19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0.13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
硕士研究生 | 2 |
本科 | 13 |
专科 | 4 |
高中及以下 |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7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8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4 |
60岁及以上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具体项目及分析说明详见上述“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重述后)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392,939,927.35 | 17.59 | 2,887,385,664.78 | 19.23 | -17.12 | |
应收票据 | 911,033,735.93 | 6.70 | 1,472,781,825.37 | 9.81 | -38.14 | 主要是《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变动,票据最长期限由一年变为六个月。 |
应收账款 | 476,583,561.44 | 3.50 | 560,066,426.99 | 3.73 | -14.91 | |
预付款项 | 67,106,133.11 | 0.49 | 77,107,678.55 | 0.51 | -12.97 | |
其他应收款 | 17,727,401.31 | 0.13 | 22,647,725.87 | 0.15 | -21.73 | |
存货 | 125,315,034.28 | 0.92 | 144,349,232.81 | 0.96 | -13.1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626,373.6 | 0.03 | 96,772.50 | 0.00 | 3,647.32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保证金 |
其他流动资产 | 131,510,604.35 | 0.97 | 63,851,867.00 | 0.43 | 105.96 | 待抵扣进项税及预缴所得税增加 |
长期应收款 | 9,439,392.89 | 0.07 | 12,492,443.14 | 0.08 | -24.44 | |
长期股权投资 | 535,791,353.36 | 3.94 | 506,453,620.72 | 3.37 | 5.79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60,744.5 | 0.005 | 508,701.00 | 0.00 | 29.89 | |
固定资产 | 6,269,635,257.67 | 46.09 | 6,427,984,832.00 | 42.81 | -2.46 | |
在建工程 | 10,491,601.91 | 0.08 | 40,432,086.37 | 0.27 | -74.05 | 主要是工程完工转固 |
使用权资产 | 115,423,511.07 | 0.85 | 135,141,716.64 | 0.90 | -14.59 | |
无形资产 | 2,161,219,479.07 | 15.89 | 2,269,775,795.17 | 15.11 | -4.78 | |
商誉 | 2,318,751.09 | 0.02 | 2,318,751.09 | 0.02 | 0.00 | |
长期待摊费用 | 61,979,616.78 | 0.46 | 67,951,446.00 | 0.45 | -8.7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06,318,836.44 | 2.25 | 294,384,661.40 | 1.96 | 4.0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190,000 | 0.03 | 31,071,500.00 | 0.21 | -86.51 | 主要是预付设备款实际结算 |
短期借款 | 3,817,556,000.4 | 28.06 | 4,087,396,543.25 | 27.22 | -6.60 | |
应付票据 | 412,076,622.03 | 3.03 | 942,794,865.22 | 6.28 | -56.29 | 主要是票据到期兑付影响 |
应付账款 | 1,840,202,604.22 | 13.53 | 1,603,511,866.21 | 10.68 | 14.76 | |
预收款项 | 737,891.91 | 0.01 | 1,264,472.79 | 0.01 | -41.64 | 主要是预收工程款完工结算 |
合同负债 | 540,832,968.55 | 3.98 | 553,507,427.87 | 3.69 | -2.29 | |
应付职工薪酬 | 292,802,964.89 | 2.15 | 326,306,744.80 | 2.17 | -10.27 | |
应交税费 | 92,722,963.09 | 0.68 | 220,378,959.47 | 1.47 | -57.93 | 主要是缴纳期初税费影响 |
其他应付款 | 227,048,463.78 | 1.67 | 310,799,801.37 | 2.07 | -26.95 | |
其中:应付股利 | 39,683.2 | 0.00 | 32,195.20 | 0.00 | 23.2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0,396,512.37 | 0.74 | 545,935,776.16 | 3.64 | -81.61 | 主要是长期借款到期偿还影响 |
其他流动负债 | 20,812,451.4 | 0.15 | 21,110,977.09 | 0.14 | -1.41 | |
长期借款 | 95,000,000.00 | 0.63 | -100.00 | 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租赁负债 | 14,661,102.58 | 0.11 | 21,079,287.14 | 0.14 | -30.45 | 主要是支付租金影响 |
长期应付款 | 127,349,731.6 | 0.94 | 135,357,255.56 | 0.90 | -5.92 | |
预计负债 | 446,595,539.27 | 3.28 | 458,387,210.72 | 3.05 | -2.57 | |
递延收益 | 95,315,092.04 | 0.70 | 127,659,682.53 | 0.85 | -25.3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69,023,391.18 | 1.98 | 234,135,370.86 | 1.56 | 14.9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70,400,815.7 | 0.52 | 37,393,244.11 | 0.25 | 88.27 | 主要是采暖入网费增加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受限资产信息详见附注七、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煤炭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煤炭业务经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煤炭品种 | 产量(吨) | 销量(吨) | 销售收入 | 销售成本 | 毛利 |
原煤 | 3,358,222.29 | 3,259,226.94 | 9.50 | 4.54 | 4.96 |
洗煤 | 2,139,588.00 | 2,143,102.00 | 29.50 | 22.66 | 6.84 |
合计 | 5,497,810.29 | 5,402,328.94 | 39.00 | 27.20 | 11.80 |
2. 煤炭储量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矿区 | 主要煤种 | 资源量(吨) | 可采储量(吨) | 证实储量(吨) |
辽宁 | 褐煤、气煤、肥煤、焦煤、瘦煤、贫煤、无烟煤 | 738,750,600 | 271,762,500 | 202,217,000 |
内蒙 | 褐煤 | 168,190,000 | 83,834,000 | 37,322,400 |
合计 | - | 906,940,600 | 355,596,500 | 239,539,400 |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电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报告期内电量电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发电量(万千瓦时) | 上网电量(万千瓦时) | 售电量(万千瓦时) | 外购电量(如有)(万千瓦时) | 上网电价(元/兆瓦时) | 售电价(元/兆瓦时) | |||||||||
经营地区/发电类型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 | 今年 | 今年 |
省/直辖市 | ||||||||||||||
火电 | 237,164.35 | 234,836.50 | 2,327.85 | 208,803.68 | 206,002.68 | 2,801.00 | 208,803.68 | 206,002.68 | 2,801.00 | 835.07 | 1,025.15 | -190.08 | 403.71 | 403.71 |
合计 | 237,164.35 | 234,836.50 | 2,327.85 | 208,803.68 | 206,002.68 | 2,801.00 | 208,803.68 | 206,002.68 | 2,801.00 | 835.07 | 1,025.15 | -190.08 | 403.71 | 403.71 |
2. 报告期内电量、收入及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发电量(万千瓦时) | 同比 | 售电量(万千瓦时) | 同比 | 收入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火电 | 237,164.35 | 2,327.85 | 208,803.68 | 2,801.00 | 8.43 | 8.62 | -2.17 | 发电生产成本 | 9.75 | 100.00 | 9.98 | 100.00 | -2.32 |
合计 | 237,164.35 | 2,327.85 | 208,803.68 | 2,801.00 | 8.43 | 8.62 | -2.17 | — | 9.75 | 100.00 | 9.98 | 100.00 | -2.32 |
3. 装机容量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装机容量 708 兆瓦。
4. 发电效率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沈煤红阳热电完成发电利用时间本年3465小时比同期3425小时增加40小时。灯塔红阳热电完成发电利用时间本年1020小时比同期1824小时减少804小时。
5. 资本性支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1锅炉水冷屏及中温过热器I管屏工程 | 6,899,115.05 | 5,523,708.22 | 12,422,823.27 | ||
#1汽轮机通流改造 | 13,274,336.28 | 30,875,037.57 | 44,149,373.85 | ||
电力调度信息系统 | 2,290,530.97 | 2,290,530.97 | |||
碧桂园一次网 | -0.02 | -0.02 | |||
DCS系统升级工程 | 3,580,689.22 | 3,580,689.22 | |||
1#机组及公用系统DCS升级 | 4,278,761.06 | 4,278,761.06 | |||
#1机组水环真空泵节能项目 | 659,292.00 | 659,292.00 | |||
衍水颐园二期一次网 | 129,160.35 | 129,160.35 | |||
鸿飞金融中心一次网工程阀门井工程 | 36,700.88 | 36,700.88 | |||
#1除尘器滤袋及袋笼 | 3,425,415.98 | 3,425,415.98 | |||
合计 | 20,173,451.33 | 50,799,296.23 | 70,972,747.56 |
6. 电力市场化交易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 | 上年度 | 同比变动 | |
市场化交易的总电量 | 208,803.68 | 206,002.68 | 2,801.00 |
总上网电量 | 208,803.68 | 206,002.68 | 2,801.00 |
占比 | 100% | 100% |
7. 售电业务经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508,701.00 | 152,043.50 | 660,744.50 | |||||
合计 | 508,701.00 | 152,043.50 | 660,744.5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持股比例(%) |
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 | 24,000 | 42,482 | 6,173 | -4,403 | 100 |
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 | 235,000 | 1,273,945 | 311,142 | 6,624 | 100 |
辽宁红阳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3,000 | 2,215 | 2,208 | 1 | 100 |
辽宁红阳燃气开发有限公司 | 1,200 | 1,185 | -657 | -353 | 83.33 |
联营企业名称 |
辽宁辽能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 | 13,219 | 12,795 | 276 | 20 |
红阳瑞能碳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000 | 47 | 40 | -82 | 43.75 |
辽宁辽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0 | 473,787 | 237,708 | 11,624 | 30 |
辽宁红阳清洁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00 | 30 | 30 | -201 | 11.54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尽管我国经济发展面临各种困难和风险,但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随着稳增长政策持续发力,预计2024年宏观经济将延续回升态势。从行业发展趋势看,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决定了煤炭资源在能源结构中的主体地位短期内无以替代,煤炭依然是我国能源的基石。加之,当今全球局势紧张,俄乌冲突、巴以冲突等地区冲突,进一步加剧全球能源危机,引发煤炭、天然气等化石原料供需紧张,煤炭等传统能源行业“兜底”作用日益突出。煤炭行业下游整体与宏观经济挂钩,煤电仍将在保障电力安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相对平稳的电力需求能够支撑煤炭需求,但随着“双碳”目标和绿色低碳转型进程的加快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将呈现加速趋势,煤炭需求增长将面临一定的压力。预计2024年煤炭需求仍将保持增长,但增速相比2023年增速会有所回落。供给方面,国内先进煤炭产能将持续释放,2024年原煤产量可能会持续小幅增长。此外,海外煤炭也将继续作为供给增量存在,进口规模可能会维持平稳。整体看,预计2024年煤炭供需总体将保持平衡。受安全监察、季节性波动、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可能出现局部地区、部分时段供需不平衡的情况。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辽能股份将遵循“煤为核心、热电稳定、资本安全、融资高效、多元创收、布局战新”的发展思路,将企业打造成东北地区上市煤炭企业的标杆。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公司计划完成商品煤销量629万吨,发电量21.04亿度,供暖收费面积2,725万平方米。
相关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投资者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理解经营计划和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一是安全生产风险。随着所属矿井服务年限的增长和开采深度的不断加大,各类灾害越来越重,煤矿灾害治理的难度不断加大;同时,热电设备、线路的长期运行,也给安全生产带来了诸多隐患,安全管理难度和安全生产风险与日俱增。 对策:全面排查治理煤矿重大灾害和隐患,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落实,突出安全重点管理,坚持技术、管理、装备、培训“四并重”原则,深入研究符合矿井实际的防冲、防突和瓦斯治理措施,全面抓好重大灾害防治,确保公司安全形势稳定。 二是价格波动的风险。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市场供需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煤炭价格存在波动风险,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 对策:公司将以需求为导向,积极通过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发展直供用户、创新营销模式等措施抵御市场风险
三是行业政策风险。作为煤炭生产企业,企业安全生产及环保等方面行业监管要求较高,政府部门出台相关产业政策对公司的发展将产生较大影响。 对策:公司将加强对国家产业政策的研判,坚持以提升供给质量为核心,及时调整生产计划与销售策略,确保产能最大限度的释放。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制定《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健全和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规范了公司运作。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信息披露管理,目前,公司治理结构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治理情况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障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都是按照《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的,历次股东大会均聘请了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对其合法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公司董事严格遵守其公开做出的承诺,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了职责。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组建成立,董事会人数和人员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更换程序符合规定。董事会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行使了职权。三名独立董事能够独立的履行职责,并对公司重要及重大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较好的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确保了广大中小股东利益不受侵害。 3、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职责。监事会本着对股东和职工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财务状况、资产收购和出售、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关于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制定了《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的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所有股东公平、平等地获得信息。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
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 | 2023-03-23 | http://www.sse.com.cn | 2023-07-01 |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三、关于《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关于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五、关于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六、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八、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九、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十、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十一、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十二、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十三、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发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十四、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十五、关于批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十六、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十七、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十八、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十九、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的议案 二十、关于交易对方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二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十二、关于修订《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十三、关于选举王策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二十四、关于选举赵东辉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06-30 | http://www.sse.com.cn | 2023-03-24 | 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独立董事2022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四、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七、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关于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九、关于授权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十、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一、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十二、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十三、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郭洪波 | 董事长 | 男 | 55 | 2020-04-10 | 2026-06-30 | 0 | 0 | 0 | 是 |
李秀峰 | 董事 | 男 | 54 | 2024-02-21 | 2026-06-30 | 0 | 0 | 0 | 否 |
总经理 | 2024-01-23 | ||||||||
张碧丹 | 董事 | 女 | 51 | 2023-06-30 | 2026-06-30 | 0 | 0 | 74.02 | 否 |
财务总监 | 2020-07-30 | ||||||||
李海峰 | 董事 | 男 | 44 | 2023-06-30 | 2026-06-30 | 0 | 0 | 0 | 是 |
白广涛 | 董事 | 男 | 50 | 2024-02-21 | 2026-06-30 | 0 | 0 | 0 | 是 |
王 策 | 董事 | 男 | 57 | 2023-03-23 | 2026-06-30 | 0 | 0 | 0 | 是 |
朱震宇 | 独立董事 | 男 | 63 | 2020-05-19 | 2026-06-30 | 0 | 0 | 8 | 否 |
程国彬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2020-05-19 | 2026-06-30 | 0 | 0 | 8 | 否 |
曹锦秋 | 独立董事 | 女 | 60 | 2022-04-01 | 2026-06-30 | 0 | 0 | 8 | 否 |
李 飚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4 | 2021-12-24 | 2026-06-30 | 0 | 0 | 0 | 是 |
赵东辉 | 监事 | 男 | 53 | 2023-03-23 | 2026-06-30 | 0 | 0 | 0 | 是 |
于 淼 | 职工监事 | 女 | 44 | 2020-05-19 | 2026-06-30 | 5,000 | 5,000 | 34.36 | 否 |
任长宏 | 副总经理 | 男 | 55 | 2020-11-20 | 2026-06-30 | 0 | 0 | 81.25 | 否 |
王振涛 | 副总经理 | 男 | 49 | 2021-12-08 | 2026-06-30 | 0 | 0 | 74.62 | 否 |
艾俊友 | 副总经理 | 男 | 54 | 2023-03-07 | 2026-06-30 | 0 | 0 | 34.03 | 否 |
韩 健 | 董事会秘书 | 男 | 42 | 2019-01-29 | 2026-06-30 | 0 | 0 | 71.61 | 否 |
于 武 | 董事(离任) | 男 | 56 | 2022-12-23 | 2023-02-22 | 0 | 0 | 0 | 是 |
田双龙 | 总工程师(离任) | 男 | 53 | 2022-05-13 | 2023-03-07 | 0 | 0 | 33.79 | 否 |
王 策 | 监事(离任) | 男 | 57 | 2020-05-19 | 2023-03-23 | 0 | 0 | 0 | 是 |
李玉龙 | 副总经理(离任) | 男 | 50 | 2022-05-13 | 2023-09-01 | 0 | 0 | 67.51 | 否 |
高国勤 | 董事(离任) | 男 | 57 | 2021-12-24 | 2024-01-23 | 0 | 0 | 0 | 是 |
周明弘 | 董事(离任) | 男 | 55 | 2021-08-31 | 2024-01-23 | 0 | 0 | 87.68 | 否 |
总经理(离任) | 2021-08-11 |
李秀峰 | 副总经理(离任) | 男 | 54 | 2021-08-11 | 2024-01-23 | 0 | 0 | 74.12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5,000 | 5,000 | 656.99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郭洪波 | 2014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辽能投资党委书记、董事长;2018年10月至2019年7月,任辽能产控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7月至今,任辽能产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任辽宁清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任辽宁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4月至今,任辽宁能源董事长。 |
李秀峰 | 2011年8月至2013年3月,任抚顺矿业集团公司运输部副主任;2013年3至2021年7月,任抚顺矿业集团公司运输部主任(期间:2017年5月至今,任中国煤炭学会第六届煤矿运输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2021年8月至2024年1月,任辽宁能源副总经理;2024年1月至今,任辽宁能源总经理;2024年2月至今,任辽宁能源董事兼总经理。 |
张碧丹 | 2014年12月至2015年4月,任沈煤集团财务管理部副部长(正处级);2015年4月至2019年1月,任沈煤集团财务管理部部长;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沈焦股份党委委员、财务总监;2019年12月至2020年7月,任沈煤集团副总会计师;2020年7月至今,任辽宁能源财务总监;2023年6月至今,任辽宁能源董事兼财务总监。 |
李海峰 | 2014年9月至2019年3月,任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3月至2020年4月,任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任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20年12月至今,任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其间:2019年12月至2021年1月兼任辽宁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兼任辽宁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0年11月至今兼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6月至今,任辽宁能源董事。 |
白广涛 | 曾先后任辽宁节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职员、企管部副部长,昌图辽能协鑫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辽宁辽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党支部书记、董事长,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副书记、董事,辽宁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辽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华能沈北热电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等职。现任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辽宁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辽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华能沈北热电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4年2月至今,任辽宁能源董事。 |
王 策 | 1999年8月至今,在中国信达辽宁省分公司工作,历任经理、高级副经理、高级经理、处长职务。现任中国信达辽宁省分公司业务一处处长、高级经理;2020年5月至2023年3月,任辽宁能源监事;2023年3月至今,任辽宁能源董事。 |
朱震宇 | 2004年12月至今,任上海宏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现任中国菱镁行业协会副会长;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江苏宏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澳振阻燃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宏大信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绵竹宏大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宏大拍卖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船舶独立董事;申华控股独立董事;上海大学硕士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生导师;上海外经贸大学硕士生导师;2020年5月至今,任辽宁能源独立董事。 |
程国彬 | 2018年10月至今,任辽宁科技大学经济与法律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03年3月至今,任辽宁金科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13年12月至2019年12月,任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3月至今,任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辽宁能源独立董事。 |
曹锦秋 | 1985年8月至今,辽宁大学法学院任教,现任经济法教研室主任,硕士生导师;1992年起,辽宁中联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兼任沈阳仲裁委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2022年4月至今,任辽宁能源独立董事。 |
李 飚 | 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18年12月至今,任辽能投资副总经理(其间:2019年10月至今兼 |
任辽宁辽能煤层气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2月至2020年11月兼任辽宁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秘书);2021年12月至今,任辽宁能源监事会主席。 | |
赵东辉 | 2013年1月至2020年3月,历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业务二部经理/项目组组长(高级经理助理级)、业务四处经理/处长助理、业务四处经理、业务一处经理;2020年3月至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业务一处高级副经理;2023年3月至今,辽宁能源监事。 |
于 淼 | 2015年12月至2019年1月,在红阳能源财务管理部工作。2019年1月至2020年2月,任沈焦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20年2月至2020年8月,任沈焦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2020年8月至今,任辽宁能源财务管理部副部长;2020年5月至今,任辽宁能源职工监事。 |
任长宏 | 2016年7月至2016年9月,任铁煤集团安监局安全监察处副处长;2016年9月至2018年1月,任铁煤集团大兴矿安监处长;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任阜矿集团内蒙古白音华公司井工矿矿长;2018年6月至2020年9月,任阜矿集团内蒙古白音华公司井工矿党委副书记、矿长;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任阜矿集团内蒙古白音华公司副总经理,井工矿党委副书记、矿长;2020年11月至今,任辽宁能源副总经理。 |
王振涛 | 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沈煤集团党委宣传(统战)部部长、集团报社总编、新闻中心主任,集团公司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2018年6月至2018年12月,沈煤集团沈阳焦煤公司红阳三矿党委书记、副矿长;2018年12月至2020年7月,沈煤集团党建工作部(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部长;2020年7月至2020年9月,辽宁能源党建工作部部长;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辽宁能源党建工作部部长、机关党委书记(兼);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辽宁能源党建工作部部长、机关党委委员、党委书记(兼);2021年3月至2021年4月,辽宁能源党建工作部部长、机关党委委员、党委书记(兼)、沈焦公司党建工作部(组织部、宣传部)部长;2021年4月至2021年8月,辽宁能源党建工作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兼机关党委委员、党委书记、沈焦公司党建工作部(组织部、宣传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2021年8月至今,辽宁能源工会主席、党建工作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兼机关党委委员、党委书记、沈焦公司党建工作部(组织部、宣传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2021年12月至今,任辽宁能源副总经理。 |
艾俊友 | 2011年10月至2012年8月,铁法能源公司大强公司副总工程师;2012年8月至2016年2月,铁法能源公司大强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2月至2016年7月,铁法能源公司小康矿副矿长;2016年7月至2016年10月,铁法能源公司小康矿矿长;2016年10月至2022年8月,铁法能源公司小康矿党委委员、矿长;2022年8月至2023年2月,铁法能源公司大平矿矿长;2023年3月至今,辽宁能源副总经理。 |
韩 健 | 2011年11月至2015年8月,任辽能投资新能源开发事业部运营管理部副部长;2015年8月至2015年12月,任辽能投资新能源开发事业部副部长;2015年12月至2020年3月,辽能投资招投标办公室副主任;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任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年4月至今,任辽宁能源董事会秘书。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选举郭洪波、周明弘、张碧丹、李海峰、高国勤、王策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选举程国彬、曹锦秋、朱震宇(会计专业人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李飚、赵东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于淼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2、2023年7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郭洪波董事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聘任周明弘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碧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李玉龙先生、任长宏先生、李秀峰先生、王振涛先生、艾俊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韩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选举李飚监事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郭洪波 | 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2019年7月 |
李海峰 | 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党委副书记、董事长 | 2020年12月 |
白广涛 | 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党委副书记、董事 | 2023年8月 |
李飚 | 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副总经理 | 2018年12月 |
王策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 业务一处处长、高级经理 | 2015年3月 |
赵东辉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 业务一处高级副经理 | 2020年3月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朱震宇 | 上海宏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 | 董事长 | 2004年12月 |
程国彬 | 辽宁科技大学经济与法律学院 | 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 2018年10月 |
辽宁金科大律师事务所 | 副主任 | 2003年3月 | |
曹锦秋 | 辽宁大学法学院 | 经济法教研室主任,硕士生导师 | 1999年6月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决定。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独立董事认为:《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报告》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2022年度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体现了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作用,有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从2017年6月1日起,独董津贴由每年5万元人民币调整为每年8万元人民币。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根据董事会通过的年度薪酬管理办法和年度计划指标完成情况作为确定依据。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董事、监事津贴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资报酬按上述规定按期支付。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656.99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于 武 | 董事 | 离任 | 工作原因 |
田双龙 | 总工程师 | 解聘 | 工作原因 |
王 策 | 监事 | 离任 | 工作原因 |
李玉龙 | 副总经理 | 解聘 | 工作原因 |
高国勤 | 董事 | 离任 | 工作原因 |
周明弘 | 董事、总经理 | 离任 | 工作原因 |
李秀峰 | 副总经理 | 解聘 | 工作原因 |
李秀峰 | 董事、总经理 | 选举 | 工作原因 |
白广涛 | 董事 | 选举 | 工作原因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十届二十五次 | 2023-03-03 |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三、关于<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关于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五、关于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六、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八、《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九、《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十、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十一、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十二、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十三、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发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十四、《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十五、关于批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十六、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十七、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十八、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十九、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的议案; 二十、关于交易对方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二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十二、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二十三、关于修订<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十四、关于修订<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十五、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
十届二十六次 | 2023-03-07 | 一、关于解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二、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十届二十七次 | 2023-04-27 | 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三、独立董事2022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六、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七、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八、关于聘任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关于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十一、关于授权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十二、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三、关于执行会计准则通知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十四、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十五、关于《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十六、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十届二十八次 | 2023-06-08 |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与抚顺矿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 三、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的议案; 四、关于<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五、关于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六、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十一届一次 | 2023-07-28 |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二、关于设立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四、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五、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关于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的议案; 七、关于<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十一届二次 | 2023-08-29 | 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三、关于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
十一届三次 | 2023-09-21 | 一、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二、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三、关于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四、关于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五、关于<关于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的议案; 六、关于<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十一届四次 | 2023-10-27 | 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十一届五次 | 2023-11-22 | 一、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报告 |
十一届六次 | 2023-11-29 |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郭洪波 | 否 | 10 | 0 | 10 | 0 | 0 | 否 | 2 |
李秀峰 | 否 | 0 | 0 | 0 | 0 | 0 | 否 | 0 |
张碧丹 | 否 | 8 | 0 | 8 | 0 | 0 | 否 | |
朱震宇 | 是 | 10 | 0 | 10 | 0 | 0 | 否 | 2 |
程国彬 | 是 | 10 | 0 | 10 | 0 | 0 | 否 | 2 |
曹锦秋 | 是 | 10 | 0 | 10 | 0 | 0 | 否 | 2 |
李海峰 | 否 | 6 | 0 | 6 | 0 | 0 | 否 | 0 |
白广涛 | 否 | 0 | 0 | 0 | 0 | 0 | 否 | 0 |
王 策 | 否 | 8 | 0 | 8 | 0 | 0 | 否 | 1 |
于 武 | 否 | 0 | 0 | 0 | 0 | 0 | 否 | 0 |
周明弘 | 否 | 10 | 0 | 10 | 0 | 0 | 否 | 2 |
高国勤 | 否 | 10 | 0 | 10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0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朱震宇、程国彬、曹锦秋、王策 |
提名委员会 | 程国彬、朱震宇、曹锦秋、张碧丹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曹锦秋、朱震宇、程国彬 |
战略委员会 | 郭洪波、朱震宇、程国彬、曹锦秋、李海峰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02-06 | 1、确定了2022年年报的审计委员会工作计划; 2、讨论审计机构出具的总体审计策略及相关内容,对审计范围进行了沟通; 3、根据公司年报披露的大致时间,确定审计时间及人员安排; 4、审计机构在执行审计业务时适用质量管理体系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 达成一致意见 | 无 |
2023-03-29 | 与审计机构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有效性审计方面的问题进行沟通。 | 达成一致意见 | 无 |
2023-04-26 | 1、同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过程及对相关事项的处理意见; 2、同意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已编制完成的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会议认为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意见的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比较完整,在已反映出的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将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3、同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2年度对公司审计工作总结的报告,会议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过程中,工作时间、工作程序及人员安排合理,审计过程遵循了国家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审计工作认真负责,表现出较高的审计专业水平; 4、同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同意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6、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情况,建议公司2023年继续聘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工作。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一季度财务报告。 | 发表审阅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08-28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发表审阅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10-26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三季度财务报告。 | 发表审阅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03-03 | 对公司董事候选人发表提名意见 | 发表审阅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03-07 | 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提名意见 | 发表审阅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06-08 | 对公司董事候选人发表提名意见 | 发表审阅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07-28 | 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提名意见 | 发表审阅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11-22 | 对2022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项经营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评价并出具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报告 | 发表审阅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五)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86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4,126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4,212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8,314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2,041 |
销售人员 | 212 |
技术人员 | 686 |
财务人员 | 149 |
行政人员 | 1,124 |
合计 | 14,212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及以上 | 58 |
本科 | 1,738 |
大专 | 2420 |
高中及以下 | 9996 |
合计 | 14,212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薪酬管理上始终坚持工资总额与实现利润同步增长,职工平均工资与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的“两同步”原则。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围绕公司发展战略,采取了形式多样的培训措施,培训重点是按需施教、保证质量;教考分离、贴近实际;突出重点、全员培训;严格考核、注重实效。通过培训全面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技术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力争达到技术过硬、安全到位、高效率工作的整体目标。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和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地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意见。公司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兼
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按照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利润;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公司以总股本1,322,017,394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以派发现金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方式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人民币(含税)。本次派发现金红利共79,321,043.6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
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 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原因 | 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和使用计划 |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23,288,437.6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877,265.56元,截至 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737,785.75元。鉴于公司2023年度盈利额度较少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鉴于公司2023年度盈利额度及母公司未分配利润较少的实际情况,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下次分配。 |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0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3,877,265.56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0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0 |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严密的内控管理体系基础上,对内控制度进行持续完善与细化,提高了企业决策效率,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了保障,有效促进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公司根据2022年的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编制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及内控规范要求,根据公司发展,不断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增强内控制度执行力和内控管理有效性。形成事前风险防控、事中监控预警、事后评价优化的管理闭环。结合公司的行业特点和业务拓展实际经营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了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了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报告期内不存在子公司失去控制的现象。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计,全文详见2024年4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2023年无整改情况。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3,800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所属各排污单位均有排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按照排污许可相关规定要求,填报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季报及年报。在大气治理方面,均有完善的脱硫脱硝及除尘设施且每年在锅炉启炉前均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修保养,聘请有资质的三方进行运维,同时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设备,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重点污染物进行监控并实时上传国家4.2平台,做到达标排放,锅炉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3 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在污水治理方面,均有完善的污水处理厂,高效旋流器及MBR生物膜等设施齐全,同时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备,COD、氨氮、总磷等重点污染物指标进行实时上传国家4.2平台,做到达标排放,地表水执行《地表水质量标准》(GB/T3838-2002)中的V类标准。废水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1标准。其中,林盛煤矿按规范设置废水排放口1处,为有组织排放;所有废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放口外排,总排放口位于矿区北墙外中部,经水渠流入北沙河。红阳二矿列入辽宁省重点排污单位,污水排放口一个,大气排放口一个。所有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部分回用,部分排入北沙河。矿内一台29MW煤粉锅炉一台,用于矿内供暖,在供暖期使用,废气经脱硫脱销除尘后达标排放。矿内安装在线监测设备4台,水质三台监测COD、氨氮、总磷。烟气在线监测设备一台,监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红阳三矿设置废水排放口1处,为有组织排放。生活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回用,矿井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部分通过外排口外排,总排口位于东广善村,流入北沙河。矿井水排放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同时公司所属各单位均聘请资质齐全的三方运维在线监测设备。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各排污单位防治污染设施健全且正常运行。
大气治理方面:废气污染防治设施主要为脱硫脱硝及除尘设施。公司三家煤矿主要为燃煤锅炉燃烧煤粉产生的废气,废气中的污染物包括烟尘、SO2和NOX,废气首先进入布袋除尘器(设备型号:MLDC1600),经除尘净化后的烟气从脱硫塔的烟气进口沿切线进入脱硫塔内,本项目采取湿法脱硫(设备型号:WFGD-40-1/2),经过脱硫除尘后的烟气再进入脱硝设备(设备型号:SNCR-40-1),项目采取SNCR工艺,经过上述处理后的烟气最后通过1根45m高的烟囱高空排放。在无组织排放方面,有全封闭式铁运煤仓,矸石转运场地硬化,达到环保防渗要求。
废水治理方面:矿井水处理站,主要采用协管沉淀等工艺,矿井排水经沉砂池沉淀后进入吸水井,由提升井提至缓冲调节池,之后进入高速混凝系统,PAC、PAM、Fe3O4等药剂经加药器及管道进入高速混凝系统,混凝完成的废水将进入斜板沉淀池,沉淀处理达标后上清液流入回水池,部分综合利用,多余水外排至北沙河。生活污水主要采用MBR生物膜等处理工艺。产生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沉淀池污泥经泵打入旋流分离器,经旋流分离器处理后上清液返回高速混凝系统,污泥自流至污泥池,依托现有箱式压滤机压缩的泥饼外售处理,压滤滤液再回流至缓冲调节池。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司所属各排污单位均有环境影响现状评估报告及排污许可证等。
林盛煤矿环评手续齐全。2016年12月,林盛煤矿委托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林盛煤矿建设项目环境现状评估报告》。同年12月30日,通过了沈阳市行政审批局的备案审查,文号为沈审批环保[2016]0009号。
红阳二矿环评手续齐全。2016年12月,红阳二矿委托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红阳二矿建设项目环境现状评估报告》。同年12月30日,通过了沈阳市行政审批局的备案审查,文号为沈审批环保[2016]0010号。
红阳三矿各类新、改、扩建项目均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各排污单位均有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其在属地环保部门进行备案。根据公司统一要求,每年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排污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应急演练前应当编制演练计划、演练方案和演练脚本。应急演练后,及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所属各排污单位列入省重点名单内的单位,均有完善的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进行手工监测及自动监测,并在辽宁省重点排污单位发布平台上公布监测数据。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严控环境风险,持续加大环保投入。积极践行清洁生产,探索和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节能降碳 减污协同增效。重点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已建成林盛煤矿、红阳二矿、红阳三矿和蒲河煤矿四座省级绿色矿山。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扎实推进节能减排,为实现“双碳”目标贡献力量。坚持生态环境 保护与资源开发并举,推进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共守美丽绿色家园。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50,000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发电机组同流改造,降低发电煤耗,从而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其他 | 辽能产控集团 | 辽能产控集团保证在机构、人员、资产、业务和财务方面与红阳能源保持分开,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利用控制地位违反红阳能源规范运作程序、不干预红阳能源经营决策、不损害红阳能源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辽宁能源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占用红阳能源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的资金。上述承诺于辽能产控集团作为红阳能源的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如因辽能产控集团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红阳能源造成损失,辽能产控集团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020-04-15 | 否 | 长期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辽能产控集团 | 1、针对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控股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与红阳能源存在的业务重合情况,本公司将在本次收购完成后5年内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注入、业务整合、资产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一方停止相关业务等方式)消除双方的业务重合情况,在此期间将采取符合行业和上市公司监管要求以及红阳能源利益的方式将其委托给红阳能源(或其下属企业)管理。前述解决方式具体如下:(1)资产注入在符合证券监管机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规定的前提下,逐步将符合条件的煤炭业务相关资产注入红阳能源。为有效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拟注入资产应符合以下条件:①生产经营及注入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证券监管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②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能够履行必要的决策、审议及批准等程序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③有利于提高红阳能源资产质量、改善红阳能源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 2020-04-15 | 是 | 在本次收购完成后5年内 | 是 |
提升红阳能源每股收益;④有利于红阳能源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⑤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⑥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符合国资监管相关要求;⑦证券监管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其他监管要求。(2)业务整合对本公司及下属企业的业务边界进行梳理,尽最大努力使其与上市公司之间实现差异化的经营,例如通过资产交易、业务划分等不同方式实现业务区分,包括但不限于在业务构成、产品档次、应用领域与客户群体等方面进行区分。(3)资产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或者一方停止相关业务。(4)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其他可行的解决措施。2、如果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未来获得与红阳能源主要产品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将书面通知红阳能源,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红阳能源或其控股企业,与红阳能源的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但不构成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少数股权财务性投资商业机会除外。若红阳能源决定不接受该等新业务机会,或者在收到本公司的通知后30日内未就是否接受该新业务机会通知本公司,则应视为红阳能源已放弃该等新业务机会,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可自行接受该等新业务机会并自行从事、经营该等新业务。若监管机构认为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从事上述业务与红阳能源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红阳能源及其控制的企业拟从事上述业务的,本公司将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注入、业务整合、委托管理、资产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一方停止相关业务等方式)进行解决。3、在本公司作为红阳能源控股股东或拥有实际控制权期间,本公司作出的上述承诺持续有效,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 ||||||||
解决关联交易 | 辽能产控集团 |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2、本公司不会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地位及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或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损害上市 | 2020-04-15 | 否 | 长期 | 是 |
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承诺函自本公司成为并持续为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期间有效并不可撤销。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上市公司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沈煤集团 | 在2024年11月17日前取得西马煤矿的环评批复;完成沈阳焦煤下属煤矿的环保竣工验收,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相应的费用。期间如沈阳焦煤因未取得环保竣工验收而遭受任何损失,本公司将给予沈阳焦煤相应的补偿。 | 2022-12-07 | 是 | 2024-11-17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沈煤集团 |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以下统称“本公司及本公司其他关联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红阳能源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如发生不可避免且必要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其他关联企业将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与红阳能源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红阳能源及其子公司利益的行为。2、本公司不利用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红阳能源及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其他关联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或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就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企业与红阳能源及其子公司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将督促红阳能源履行合法决策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和红阳能源章程的相关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审批决策程序、信息披露义务等相关事宜,防止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红阳能源、红阳能源子公司及红阳能源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发生。 | 2015-01-12 | 否 | 长期 | 是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根据解释16号问题一: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集团决定于2023年1月1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对2022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对于2022年1月1日的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2022年1月1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在2022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如有)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该变更对2022年12月31日及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对公司报表没有影响):
项 目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9,644,474.90 | 84,740,186.50 | 294,384,661.4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9,395,184.36 | 84,740,186.50 | 234,135,370.86 |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10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5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刘艳、薛文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刘艳(2年)、薛文静(5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50,0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机构的议案》,公司决定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金额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煤炭销售 | 市场价格 | 71,533,406.14 | 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
母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煤炭采购 | 市场价格 | 32,671,444.98 | 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 |
母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 | 提供劳务 | 碳排放配额收入 | 市场价格 | 2,901,659.43 | 按合同开具发票后结算 | |
内蒙古阜矿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煤炭采购 | 市场价格 | 488,492,313.29 | 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
辽宁阜矿仓储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煤炭采购 | 市场价格 | 52,107,823.01 | 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
辽宁通用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材料及设备 | 市场价格 | 164,607,218.39 | 验收合格后按合同价款分期结算 |
辽宁辽能中油能源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材料及配件 | 市场价格 | 17,448,322.22 | 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
阜新矿业集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修理费 | 市场价格 | 20,822,981.40 | 验收合格后按合同价款分期结算 |
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 | 其他 | 销售商品 | 煤炭销售 | 市场价格 | 303,566,848.62 | 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
辽宁东煤基本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接受劳务 | 工程 | 市场价格 | 11,901,058.90 | 验收合格后按合同价款分期结算 |
沈阳煤业(集团)安全设备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 其他 | 接受劳务 | 检测费 | 市场价格 | 8,449,867.83 | 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
沈阳煤业(集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其他 | 购买商品 | 材料及配件 | 市场价格 | 43,468,030.59 | 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
其他 | 接受劳务 | 修理费 | 市场价格 | 9,815,309.73 | 验收合格后按合同价款分期结算 | |
沈阳煤业集团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购买商品 | 材料及配件 | 市场价格 | 42,928,528.49 | 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接受劳务 | 服务费 | 市场价格 | 3,072,598.00 | 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
其他 | 接受劳务 | 培训费 | 市场价格 | 1,590,820.00 | 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 |
其他 | 提供劳务 | 电费、服务费 | 市场价格 | 1,188,149.90 | 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 |
其他 | 其他 | 房屋、土地租赁费 | 市场价格 | 6,417,431.19 | 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 |
沈煤鸡西隆丰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其他 | 接受劳务 | 修理费 | 市场价格 | 5,734,424.79 | 验收合格后按合同价款分期结算 |
其他 | 购买商品 | 材料及配件 | 市场价格 | 1,121,979.66 | 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 |
辽宁久益创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接受劳务 | 修理费 | 市场价格 | 3,629,985.86 | 验收合格后按合同价款分期结算 |
其他 | 购买商品 | 材料及配件 | 市场价格 | 4,763,495.11 | 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 (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上海汇丰港务发展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2001/06/27 | 2001/06/27 | 2002/04/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是 | 3,243,190.93 | 否 | 否 | |||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辽宁省建设集团公司 | 4,000,000.00 | 1996/11/14 | 1996/11/14 | 1997/02/0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是 | 4,000,000.00 | 否 | 否 | |||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上海金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2,683,191.66 | 2001/06/27 | 2001/06/27 | 2002/04/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是 | 4,777,947.78 | 否 | 否 | |||
呼伦贝尔呼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15,400,000.00 | 2021/08/23 | 2022/08/08 | 2026/08/08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是 | 是 | 其他 | |||
呼伦贝尔呼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00.00 | 2021/08/23 | 2022/10/08 | 2026/10/08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是 | 是 | 其他 | |||
呼伦贝尔呼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80,000,000.00 | 2021/08/23 | 2022/11/09 | 2026/11/09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是 | 是 | 其他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557,421,138.71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21,820,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339,630,0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2,897,051,138.71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55.34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545,400,000.0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279,663,038.14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825,063,038.14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1)公司本部对上海汇丰港务发展有限公司担保:该担保是2001年6月27日至2002年4月20日上海汇丰港务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松江支行发生的借款合同。 (2)公司本部对辽宁省建设集团公司担保:该担保是1996年11月14日至1997年2月6日辽宁省建设集团公司与交通银行沈阳分行南湖支行发生的借款合同。 (3)公司本部对上海金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该担保是2001年6月27日至2002年4月20日上海金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松江支行发生的借款合同。 上述三项担保全部为公司的前身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遗留,其中:(1)和(3)项2024年1月18日已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松江支行达成和解协议,对上海汇丰港务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金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担保事项已于2024年1月29日解除。 (4)本集团的二级子公司呼伦贝尔呼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担保。另有共同担保人辽宁铁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沈阳煤业(集团)信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相关担保合同签订于呼伦贝尔呼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被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前。为降低呼伦贝尔呼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担保风险,本集团控股股东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出具反担保承诺函,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9,64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8,327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 | 318,000,000 | 24.05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深圳市祥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27,011,601 | 9.61 | 0 | 无 | 0 | 未知 |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0 | 103,500,000 | 7.83 | 0 | 无 | 0 | 未知 | ||
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 | 97,229,797 | 7.35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0 | 71,474,993 | 5.41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徐开东 | 3,119,900 | 17,431,700 | 1.32 | 0 | 无 | 0 | 未知 | ||
王继武 | 6,370,900 | 8,190,200 | 0.62 | 0 | 无 | 0 | 未知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8,188,300 | 6,918,639 | 0.52 | 0 | 无 | 0 | 未知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630,737 | 5,631,345 | 0.43 | 0 | 无 | 0 | 未知 | ||
王玉霞 | 5,376,100 | 5,556,400 | 0.42 | 0 | 无 | 0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18,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8,000,000 | ||||||
深圳市祥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7,011,601 | 人民币普通股 | 127,011,601 |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03,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3,500,000 | ||||||
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7,229,797 | 人民币普通股 | 97,229,797 | ||||||
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71,474,993 | 人民币普通股 | 71,474,993 | ||||||
徐开东 | 17,431,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431,700 | ||||||
王继武 | 8,190,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190,2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6,918,639 | 人民币普通股 | 6,918,639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631,345 | 人民币普通股 | 5,631,345 | ||||||
王玉霞 | 5,556,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556,4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辽能投资为辽能产控集团控股子公司。2、辽能产控集团与辽交投均为辽宁省国资委同一控制下企业。3、未知公司其他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具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 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 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 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18,000,000 | 24.05 | 0 | 0 | 318,000,000 | 24.05 | 0 | 0 |
深圳市祥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7,011,601 | 9.61 | 0 | 0 | 127,011,601 | 9.61 | 0 | 0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03,500,000 | 7.83 | 0 | 0 | 103,500,000 | 7.83 | 0 | 0 |
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7,229,797 | 7.35 | 0 | 0 | 97,229,797 | 7.35 | 0 | 0 |
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71,474,993 | 5.41 | 0 | 0 | 71,474,993 | 5.41 | 0 | 0 |
徐开东 | 14,311,800 | 1.08 | 0 | 0 | 17,431,700 | 1.32 | 0 | 0 |
王继武 | 1,819,300 | 0.14 | 0 | 0 | 8,190,200 | 0.62 | 0 | 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15,106,939 | 1.14 | 0 | 0 | 6,918,639 | 0.52 | 1,765,800 | 0.13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608 | 0.00005 | 0 | 0 | 5,631,345 | 0.43 | 0 | 0 |
王玉霞 | 180,300 | 0.01 | 0 | 0 | 5,556,400 | 0.42 | 0 | 0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862,500 | 0.07 | 3,162,088 | 0.24 |
李博之 | 退出 | 0 | 0 | 0 | 0 |
杨子辉 | 退出 | 0 | 0 | 3,800,000 | 0.29 |
王继武 | 新增 | 0 | 0 | 8,190,200 | 0.62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 | 5,631,345 | 0.43 |
王玉霞 | 新增 | 0 | 0 | 5,556,400 | 0.42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沈阳畅达物资经销处 | 195,000 | 2008年2月7日 | 195,000 | 其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向公司控股股东补偿股改垫付对价。 |
2 | 沈阳和平区物资局金属材料公司 | 195,000 | 2008年2月7日 | 195,000 | 其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向公司控股股东补偿股改垫付对价。 |
3 | 沈阳市政工程养护第二施工队 | 130,000 | 2008年2月7日 | 130,000 | 其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向公司控股股东补偿股改垫付对价。 |
4 | 沈阳飞天贸易商行 | 130,000 | 2008年2月7日 | 130,000 | 其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向公司控股股东补偿股改垫付对价。 |
5 | 沈阳寒区特种油料实验厂 | 130,000 | 2008年2月7日 | 130,000 | 其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向公司控股股东补偿股改垫付对价。 |
6 | 福建省晋江市青阳益兴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 130,000 | 2008年2月7日 | 130,000 | 其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向公司控股股东补偿股改垫付对价。 |
7 | 沈阳公共汽车总公司物资供应公司信息部 | 65,000 | 2008年2月7日 | 65,000 | 其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向公司控股股东补偿股改垫付对价。 |
8 | 沈阳银海实业公司 | 65,000 | 2008年2月7日 | 65,000 | 其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向公司控股股东补偿股改垫付对价。 |
9 | 葫芦岛水泵总厂 | 39,000 | 2008年2月7日 | 39,000 | 其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向公司控股股东补偿股改垫付对价。 |
10 | 沈阳精密电工仪器厂 | 26,000 | 2008年2月7日 | 26,000 | 其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向公司控股股东补偿股改垫付对价。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未知公司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中是否具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郭洪波 |
成立日期 | 2018年11月8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煤炭生产销售;发电(含火电、热电、风电、太阳能等);综合服务;房地产开发与租赁;工程和技术硏究及管理咨询;能源、新能源的投资与管理;煤炭焦化和制气、煤层气、煤化工、石油化工、天然气、机械制造、造纸、医疗产业、金融产业、旅游、养老产业的投资与管理;建筑施工;仓储(不含危险品);能源与环保技术的综合开发利用;进出口业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众环审字(2024)3200006号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能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辽宁能源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辽宁能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煤炭业务收入确认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34、“收入”和附注七、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如财务报表附注七、61所述,辽宁能源公司本年营业收入为559,613.35万元。辽宁能源公司本年煤炭销售收入为389,998.24万元,占全部收入的69.69%。煤炭销售业务分为铁路运输销售、陆路运输销售的方式,该类业务存在购销双方确认煤炭质量、数量的时点和收入确认的时点可能不一致的特点。 | 针对煤炭业务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与煤炭业务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测试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获取与主要客户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对合同中约定的煤炭交货方式、数量确认、质量检验、价格及货款结算等重要条款进行检查,复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 对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等主要经营指标按月度及同期数据分别进行比较分析; (4)抽样检查业务凭证,测试是否按照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真实、准确、 |
因为营业收入是辽宁能源公司的关键绩效指标之一,对辽宁能源公司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且存在公司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完整地确认、记录及列报煤炭业务的销售收入; (5)选取样本实施函证程序,并抽查收入确认的相关单据(如发货单、铁路运输单等),检査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6)对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测试,检查收入确认的时点是否正确,评价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会计期间确认。 |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11、“金融资产减值”,附注五41、(3)“ 金融资产减值”,附注七、5、“应收账款”。 如财务报表附注七、5所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辽宁能源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79,825.74万元,坏账准备金额为32,167.39万元,账面价值为47,658.36万元。管理层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前瞻性信息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认坏账准备。上述应收账款余额重大,并且坏账准备的计提涉及重大会计估计与判断,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针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以及预期信用损失估计相关的内部控制,测试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对于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复核管理层评估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金额的依据,包括管理层结合客户背景、经营现状、市场环境、历史还款情况等对信用风险做出的评估; (3)对于按照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复核管理层对于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划分标准是否适当,抽样复核各组合的账龄等关键信息,并以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为基础复核管理层评估信用风险以及预期信用损失金额的依据; (4)对管理层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算执行重新计算程序; (5)评估于2023年12月31日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及披露恰当性。 |
四、其他信息
辽宁能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辽宁能源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辽宁能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辽宁能源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辽宁能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辽宁能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辽宁能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辽宁能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刘艳
中国注册会计师: 薛文静
中国·武汉 2024年4月22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392,939,927.35 | 2,887,385,664.7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911,033,735.93 | 1,472,781,825.37 |
应收账款 | 七、5 | 476,583,561.44 | 560,066,426.99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8 | 67,106,133.11 | 77,107,678.5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7,727,401.31 | 22,647,725.8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125,315,034.28 | 144,349,232.81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3,626,373.60 | 96,772.50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31,510,604.35 | 63,851,867.00 |
流动资产合计 | 4,125,842,771.37 | 5,228,287,193.8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9,439,392.89 | 12,492,443.14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535,791,353.36 | 506,453,620.7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660,744.50 | 508,701.00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6,269,635,257.67 | 6,427,984,832.00 |
在建工程 | 七、22 | 10,491,601.91 | 40,432,086.3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15,423,511.07 | 135,141,716.64 |
无形资产 | 七、26 | 2,161,219,479.07 | 2,269,775,795.17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七、27 | 2,318,751.09 | 2,318,751.09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61,979,616.78 | 67,951,446.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306,318,836.44 | 209,644,474.9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4,190,000.00 | 31,071,5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477,468,544.78 | 9,703,775,367.03 | |
资产总计 | 13,603,311,316.15 | 14,932,062,560.9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3,817,556,000.40 | 4,087,396,543.25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412,076,622.03 | 942,794,865.22 |
应付账款 | 七、36 | 1,840,202,604.22 | 1,603,511,866.21 |
预收款项 | 七、37 | 737,891.91 | 1,264,472.79 |
合同负债 | 七、38 | 540,832,968.55 | 553,507,427.8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92,802,964.89 | 326,306,744.80 |
应交税费 | 七、40 | 92,722,963.09 | 220,378,959.47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27,048,463.78 | 310,799,801.3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七、41 | 39,683.20 | 32,195.20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00,396,512.37 | 545,935,776.16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20,812,451.40 | 21,110,977.09 |
流动负债合计 | 7,345,189,442.64 | 8,613,007,434.2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95,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4,661,102.58 | 21,079,287.14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127,349,731.60 | 135,357,255.56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446,595,539.27 | 458,387,210.72 |
递延收益 | 七、51 | 95,315,092.04 | 127,659,682.5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269,023,391.18 | 149,395,184.3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70,400,815.70 | 37,393,244.11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23,345,672.37 | 1,024,271,864.42 | |
负债合计 | 8,368,535,115.01 | 9,637,279,298.6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322,017,394.00 | 1,322,017,39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3,421,117,513.18 | 3,420,541,409.34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七、58 | 137,581,139.99 | 142,131,698.90 |
盈余公积 | 七、59 | 153,862,563.92 | 153,401,674.18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202,193,427.70 | 258,098,095.5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236,772,038.79 | 5,296,190,271.94 | |
少数股东权益 | -1,995,837.65 | -1,407,009.6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234,776,201.14 | 5,294,783,262.2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3,603,311,316.15 | 14,932,062,560.90 |
公司负责人:郭洪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碧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荣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10,989.63 | 505,741.9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2,635,511,239.00 | 2,356,130,172.7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77,784,525.33 | 357,194,890.01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71,557.32 | ||
流动资产合计 | 2,636,122,228.63 | 2,356,707,471.9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3,624,032,579.00 | 3,594,693,344.6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6,260.57 | 57,429.02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36,830.12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624,068,839.57 | 3,594,887,603.77 | |
资产总计 | 6,260,191,068.20 | 5,951,595,075.7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0,895,277.78 | 600,595,833.33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498,000.0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8,943,488.83 | 8,648,579.44 | |
应交税费 | 198,361.85 | 179,718.98 | |
其他应付款 | 103,151,919.60 | 104,189,425.7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39,683.20 | 32,195.20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13,189,048.06 | 714,111,557.5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2,021,138.71 | 28,366,594.32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021,138.71 | 28,366,594.32 | |
负债合计 | 1,125,210,186.77 | 742,478,151.8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322,017,394.00 | 1,322,017,39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749,359,478.73 | 3,748,783,374.8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56,866,222.95 | 56,405,333.21 | |
未分配利润 | 6,737,785.75 | 81,910,821.7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134,980,881.43 | 5,209,116,923.8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260,191,068.20 | 5,951,595,075.70 |
公司负责人:郭洪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碧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荣艳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5,596,133,535.46 | 6,619,126,721.45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5,596,133,535.46 | 6,619,126,721.4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5,471,501,449.46 | 5,901,810,680.19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4,559,611,402.52 | 4,892,382,736.20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38,715,510.62 | 281,331,045.42 |
销售费用 | 七、63 | 45,231,996.69 | 41,758,976.03 |
管理费用 | 七、64 | 440,206,056.17 | 450,650,485.91 |
研发费用 | 七、65 | 1,229,541.13 | 1,298,640.77 |
财务费用 | 七、66 | 186,506,942.33 | 234,388,795.86 |
其中:利息费用 | 七、66 | 218,162,356.76 | 274,885,383.65 |
利息收入 | 七、66 | 48,918,376.05 | 59,799,857.99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35,516,031.42 | 23,957,241.3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29,361,628.80 | 17,062,734.9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七、68 | 29,361,628.80 | 17,062,734.91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52,043.50 | 162,014.06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21,691,047.62 | -50,834,341.9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35,564,573.95 | -47,859,804.4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2,406,168.15 | 659,803,885.25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60,250,460.73 | 5,271,133.69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20,250,509.66 | 39,271,137.5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2,406,119.22 | 625,803,881.38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49,117,681.62 | 432,414,524.7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288,437.60 | 193,389,356.63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288,437.60 | 193,389,356.63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877,265.56 | 194,747,216.1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588,827.96 | -1,357,859.56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3,288,437.60 | 193,389,356.6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3,877,265.56 | 194,747,216.19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88,827.96 | -1,357,859.56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1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15 |
公司负责人:郭洪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碧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荣艳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
减:营业成本 | |||
税金及附加 | 51,800.00 | 36,800.00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41,011,876.19 | 37,265,855.03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4,035,548.70 | 2,289,820.73 | |
其中:利息费用 | 25,229,444.48 | 2,289,166.66 | |
利息收入 | 21,216,454.48 | 1,284.93 | |
加:其他收益 | 39,015.58 | 128,067.8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34,356,055.06 | 182,615,273.5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9,363,130.53 | 17,300,571.2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704,154.25 | 143,150,865.60 | |
加:营业外收入 | 15,361,987.55 | 245,028.66 | |
减:营业外支出 | 48,935.91 | 11,416,594.32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608,897.39 | 131,979,299.94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608,897.39 | 131,979,299.94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608,897.39 | 131,979,299.94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608,897.39 | 131,979,299.94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郭洪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碧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荣艳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632,625,757.94 | 6,530,797,197.86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9,393,854.72 | 84,369,816.3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2,262,032.47 | 391,659,264.3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84,281,645.13 | 7,006,826,278.6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84,901,389.63 | 2,141,942,594.2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798,900,365.73 | 1,797,843,857.4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54,053,726.05 | 1,040,477,650.9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8,430,174.50 | 357,477,419.7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16,285,655.91 | 5,337,741,522.4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七、78 | 767,995,989.22 | 1,669,084,756.1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97,488.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0,000.00 | 297,488.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4,505,081.72 | 119,224,558.9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4,505,081.72 | 119,224,558.9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3,905,081.72 | -118,927,070.9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012,063,777.78 | 4,880,172,809.63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12,063,777.78 | 4,880,172,809.6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944,950,000.00 | 4,832,27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16,978,291.61 | 183,733,561.76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8,834,777.78 | 763,123,896.9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50,763,069.39 | 5,779,127,458.7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8,699,291.61 | -898,954,649.1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79.51 | 53.4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七、79 | 405,391,895.40 | 651,203,089.6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1,516,063,101.07 | 864,860,011.4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1,921,454,996.47 | 1,516,063,101.07 |
公司负责人:郭洪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碧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荣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7,932,148.75 | 112,242,171.0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37,932,148.75 | 112,242,171.0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549,046.44 | 9,024,234.2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1,800.00 | 175,447.3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4,108,110.32 | 501,350,279.5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3,698,956.76 | 510,549,961.1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766,808.01 | -398,307,790.1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0,010,364.6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0,010,364.6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9,989,635.32 | -200,000,000.0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00 | 70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0,000,000.00 | 70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4,243,555.67 | 1,693,333.3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04,243,555.67 | 101,693,333.3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5,756,444.33 | 598,306,666.6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0 | -1,123.4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0 | 1,124.4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0 | 1.00 |
公司负责人:郭洪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碧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荣艳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322,017,394.00 | 3,420,541,409.34 | 142,131,698.90 | 153,401,674.18 | 258,098,095.52 | 5,296,190,271.94 | -1,407,009.69 | 5,294,783,262.2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22,017,394.00 | 3,420,541,409.34 | 142,131,698.90 | 153,401,674.18 | 258,098,095.52 | 5,296,190,271.94 | -1,407,009.69 | 5,294,783,262.2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76,103.84 | -4,550,558.91 | 460,889.74 | -55,904,667.82 | -59,418,233.15 | -588,827.96 | -60,007,061.1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877,265.56 | 23,877,265.56 | -588,827.96 | 23,288,437.6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60,889.74 | -79,781,933.38 | -79,321,043.64 | -79,321,043.6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60,889.74 | -460,889.74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9,321,043.64 | -79,321,043.64 | -79,321,043.64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550,558.91 | -4,550,558.91 | -4,550,558.91 | ||||||||||||
1.本期提取 | 475,778,004.47 | 475,778,004.47 | 475,778,004.47 | ||||||||||||
2.本期使用 | 480,328,563.38 | 480,328,563.38 | 480,328,563.38 | ||||||||||||
(六)其他 | 576,103.84 | 576,103.84 | 576,103.84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22,017,394.00 | 3,421,117,513.18 | 137,581,139.99 | 153,862,563.92 | 202,193,427.70 | 5,236,772,038.79 | -1,995,837.65 | 5,234,776,201.14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322,017,394.00 | 3,420,477,819.28 | 109,362,568.13 | 144,300,471.76 | 72,452,081.75 | 5,068,610,334.92 | -49,150.13 | 5,068,561,184.7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22,017,394.00 | 3,420,477,819.28 | 109,362,568.13 | 144,300,471.76 | 72,452,081.75 | 5,068,610,334.92 | -49,150.13 | 5,068,561,184.7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3,590.06 | 32,769,130.77 | 9,101,202.42 | 185,646,013.77 | 227,579,937.02 | -1,357,859.56 | 226,222,077.4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94,747,216.19 | 194,747,216.19 | -1,357,859.56 | 193,389,356.6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101,202.42 | -9,101,202.4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101,202.42 | -9,101,202.42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2,769,130.77 | 32,769,130.77 | 32,769,130.77 | ||||||||||||
1.本期提取 | 362,433,887.10 | 362,433,887.10 | 362,433,887.10 | ||||||||||||
2.本期使用 | 329,664,756.33 | 329,664,756.33 | 329,664,756.33 | ||||||||||||
(六)其他 | 63,590.06 | 63,590.06 | 63,590.06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22,017,394.00 | 3,420,541,409.34 | 142,131,698.90 | 153,401,674.18 | 258,098,095.52 | 5,296,190,271.94 | -1,407,009.69 | 5,294,783,262.25 |
公司负责人:郭洪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碧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荣艳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322,017,394.00 | 3,748,783,374.89 | 56,405,333.21 | 81,910,821.74 | 5,209,116,923.8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22,017,394.00 | 3,748,783,374.89 | 56,405,333.21 | 81,910,821.74 | 5,209,116,923.8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76,103.84 | 460,889.74 | -75,173,035.99 | -74,136,042.4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608,897.39 | 4,608,897.3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60,889.74 | -79,781,933.38 | -79,321,043.6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60,889.74 | -460,889.74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9,321,043.64 | -79,321,043.64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576,103.84 | 576,103.84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22,017,394.00 | 3,749,359,478.73 | 56,866,222.95 | 6,737,785.75 | 5,134,980,881.43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322,017,394.00 | 3,748,719,784.83 | 47,304,130.79 | -40,967,275.78 | 5,077,074,033.8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22,017,394.00 | 3,748,719,784.83 | 47,304,130.79 | -40,967,275.78 | 5,077,074,033.8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3,590.06 | 9,101,202.42 | 122,878,097.52 | 132,042,890.0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1,979,299.94 | 131,979,299.9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101,202.42 | -9,101,202.4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101,202.42 | -9,101,202.42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63,590.06 | 63,590.06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22,017,394.00 | 3,748,783,374.89 | 56,405,333.21 | 81,910,821.74 | 5,209,116,923.84 |
公司负责人:郭洪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碧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荣艳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1、历史沿革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原名为“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1993年3月经辽宁省体改委批准,并采用社会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制企业。1996年9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237号”文件和“证监发字[1996]238号”文件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00万股。其中:对社会公开发行1,852.76万股,内部职工股中的
147.24万股占用发行额度一并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7,987.76万股。
1996年10月29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交易。
公司根据1997年5月7日召开的1996年度股东年会决议,向全体股东实施了每10股派送红股6股,用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的分配方案。实施方案后总股本为15,975.52万股,并重新在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变更登记注册。
2006年7月,公司与原第一大股东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煤集团”)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本公司以合法拥有的全部资产和部分负债与沈煤集团持有的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置换。该重大资产置换方案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6〕253号)审核通过,并经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次资产置换已于 2006年12月31日办理财产交接手续。
根据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140号《关于核准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沈煤集团发行546,694,237股股份、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公司)发行145,241,948股股份、向西藏山南锦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锦天投资)发行96,798,445股股份、向西藏山南锦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锦瑞投资)发行48,399,222股股份、向西藏山南锦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锦强投资)发行48,399,222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以发行股份方式增加注册资本885,533,074元,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72元。
2015年12月3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7,664,47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01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83,792,468.78元(其中: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7,845,995.14元、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99,999,995.83元、华宝信托有限公司199,999,999.89元、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96,999,994.51元、东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30,158,498.95元、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244,999,995.66元、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3,787,993.87元、刘晖199,999,999.89元、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79,999,995.04元)。至此,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40,879,312股。
2016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公司以1.00元人民币的价格予以回购并注销资产减值补偿与业绩未达盈利预测数补偿合计9,470,377股,其中回购注销沈煤集团所持公司5,847,011股、回购注销中国信达所持公司1,553,142股、回购注销锦天投资所持公司1,035,112股、回购注销锦瑞投资所持公司517,556股、回购注销锦强投资所持公司517,556股。
2020年2月8日,沈煤集团于与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宁能源投资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沈煤集团持有的97,229,797股公司股份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给辽宁能源投资集团,占公司股份的7.35%。2020年3月6日,沈煤集团持有的97,229,797股公司股份已过户登记至辽宁能源投资集团账户。
2020年3月9日,沈煤集团与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宁能源控股集团”)签署了《沈阳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辽宁能源控股集团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收购沈煤集团持有的3.18亿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的24.05%。2020年4月29日,沈煤集团持有的3.18亿股份已过户登记至辽宁能源控股集团账户。本次股权过户完成后,辽宁能源控股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24.05%的股份,通过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持有7.35%的股份,合计持有31.41%的股份,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辽宁省国资委。
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更名为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经营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10号2号楼5楼。
法定代表人:郭洪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00011759560XG。
2、所处行业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统称“本集团”)所属行业为煤炭采选业;电力、蒸汽、热力的生产和供应行业。
3、经营范围
本集团主要业务经营范围是:能源投资开发;煤炭及伴生资源开采与生产;原煤洗选加工与销售;电力、热力生产与销售;城市集中供热、供汽;供热、供汽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安装与检修;煤气层开发利用;余热综合利用;煤泥、煤矸石综合利用;物流运输服务;循环水工程开发综合利用;股权投资;投资运营;高效节能环保项目投资;信息化工程建设;智能化系统运营与服务;技术、经济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主要产品
本集团主要产品是煤炭、电力、热力。
5、本公司母公司
本公司的母公司是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2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0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从事煤炭开采、洗选经营;电力、热力、蒸汽的生产销售。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34“收入”等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五、39“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转回及核销环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计提、转回及核销环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原值占资产总额的0.1%以上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项在建工程期末余额占资产总额的0.5%以上且金额大于5,000万元 |
重要的无形资产 | 单项无形资产期末净值占资产总额的1%以上且金额大于10,0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 | 单项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占资产总额的0.5%以上且金额大于5,000万元 |
收到/支付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单项收到/支付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占资产总额的1%以上且金额大于1亿元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占集团总资产1%以上且金额大于1亿元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合并长期股权投资金额20%以上且金额大于1亿元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五、7“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
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其中,本集团享有现时权利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不论本集团是否实际行使该权利,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本集团自被投资方取得的回报可能会随着被投资方业绩而变动的,视为享有可变回报;本集团以主要责任人身份行使决策权的,视为本集团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
本集团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
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本集团享有的权利是否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本集团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本集团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本集团与其他方的关系等。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2)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
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集团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集团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集团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发生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本集团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的折算方法和汇兑损益的处理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
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集团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8)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
①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集团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③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④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集团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⑤长期应收款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和应收经营租赁款,本集团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不适用或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应收款项,本集团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
本集团长期应收款均单项评估信用风险。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 | 承兑人或议付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金融机构。 |
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企业。 |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正常回收期内经营性应收款项 | 本组合为未超过正常回收期的应收售电、售热、售汽款。 |
组合2-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债务人以商业承兑汇票或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结算应收账款的,应收票据的账龄与原应收账款合并计算。 |
组合3-内部关联方组合 | 本组合为本集团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账款。 |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预付账款转至其他应收款的,其他应收款账龄与原预付账款账龄合并计算。 |
组合2-备用金、保证金等 | 本组合为备用金、保证金、抵押金、垫付医疗赔款、待抵扣税金、代扣代缴款项等。 |
组合3-内部关联方组合 | 本组合为本集团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 |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发电材料、委托加工物资等,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合同履约成本也列报为存货。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材料日常核算以计划成本核算,对材料的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通过成本差异科目核算,并按期结转发出存货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3)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集团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五、11、金融资产减值。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集团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集团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
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集团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共同控制,是指本集团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 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7、“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2)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
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9-50 | 3-5 | 1.90-10.78 |
矿井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45 | 3-5 | 2.11-19.40 |
煤炭生产相关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2-20 | 3-5 | 4.75-48.50 |
变电配电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22 | 5 | 4.32 |
发电及供热相关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30 | 5 | 3.17-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25 | 3-5 | 3.80-24.25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2 | 3-5 | 7.92-32.33 |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建筑工程、机电设备等在建工程均以验收通过达到可以用状态时结转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包括委外研发费等。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补偿款、改造工程等。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集团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
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本集团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①电力、蒸汽销售收入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的上网电量、蒸汽量,按照交易习惯,每月与客户进行即时结算,经与客户核实后的产品数量和价格等,本集团依据确认单开具正式的发票与客户结算,此时客户已取得与商品有关的控制权,予以确认收入。
② 供暖收入
本集团供暖收入按照实际供暖面积及供暖价格确认。2022年1月11日,辽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辽阳市财政局共同下发了《关于重新规划我市城区公共建筑供暖价格的通知》(辽市发改发[2022]6号)。根据文件通知,供暖价格分为居民供暖价格和非居民供暖价格。居民供暖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26元;非居民供暖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32元。幼儿园(所)、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服务设施、公办中小学供暖价格,按居民供暖价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部队、非营利性医院和除公办中小学以外的学校等其他公共建筑供暖价格,均按非居民供暖价格执行。上述通知自2021至2022年供暖期开始执行。本集团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核算期。本集团按供暖期(本年11月1日至下年3月31日)分摊确认本年取暖费收入。
③煤炭销售收入
本集团根据在煤炭销售合同中与客户约定的销售价格、交货方式和时点等信息,在将商品煤控制权转移给购货方时予以确认。具体确认原则如下:
采取铁路运输的煤炭销售,约定车板交货,货物到达合同约定地点或到货火车站时,本集团确认相关煤炭收入。
采取陆路运输的煤炭销售,购货方自提的,以购货方提货的时点为收入确认时点;委托本集团承运的,约定车板交货,货物到达合同约定地点或到货火车站时,本集团确认相关煤炭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
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集团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发电及供热相关设备。
① 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 后续计量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附注五、21“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100,000元人民币的租赁),本集团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集团本期仅发生经营租赁业务。
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安全费与维简费:
本集团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生产安全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
本集团使用提取的安全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本集团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的规定,本集团维简费计提标准为沈阳地区8.7元/吨、内蒙古地区9.5元/吨。
(2)根据《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资〔2022〕136号),本集团按如下标准计提安全费:
①本集团各矿区: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吨煤50元;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容易自燃煤层矿井吨煤30元。
②本集团各电力生产企业按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确定本年度应计提金额,并逐月平均提取。具体提取标准为: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3%提取;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5%提取;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8%提取。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执行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4,740,186.5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4,740,186.50 |
其他说明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根据解释16号问题一: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集团决定于2023年1月1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对2022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对于2022年1月1日的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2022年1月1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在2022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如有)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该变更对2022年12月31日及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对公司报表没有影响):
项 目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9,644,474.90 | 84,740,186.50 | 294,384,661.4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9,395,184.36 | 84,740,186.50 | 234,135,370.86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887,385,664.78 | 2,887,385,664.78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472,781,825.37 | 1,472,781,825.37 | |
应收账款 | 560,066,426.99 | 560,066,426.99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77,107,678.55 | 77,107,678.55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其他应收款 | 22,647,725.87 | 22,647,725.87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44,349,232.81 | 144,349,232.81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96,772.50 | 96,772.50 | |
其他流动资产 | 63,851,867.00 | 63,851,867.00 | |
流动资产合计 | 5,228,287,193.87 | 5,228,287,193.8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2,492,443.14 | 12,492,443.14 | |
长期股权投资 | 506,453,620.72 | 506,453,620.7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08,701.00 | 508,701.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6,427,984,832.00 | 6,427,984,832.00 | |
在建工程 | 40,432,086.37 | 40,432,086.3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35,141,716.64 | 135,141,716.64 | |
无形资产 | 2,269,775,795.17 | 2,269,775,795.1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2,318,751.09 | 2,318,751.09 | |
长期待摊费用 | 67,951,446.00 | 67,951,446.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9,644,474.90 | 294,384,661.40 | 84,740,186.5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1,071,500.00 | 31,071,5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703,775,367.03 | 9,788,515,553.53 | 84,740,186.50 |
资产总计 | 14,932,062,560.90 | 15,016,802,747.40 | 84,740,186.5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087,396,543.25 | 4,087,396,543.25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942,794,865.22 | 942,794,865.22 | |
应付账款 | 1,603,511,866.21 | 1,603,511,866.21 | |
预收款项 | 1,264,472.79 | 1,264,472.79 | |
合同负债 | 553,507,427.87 | 553,507,427.87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26,306,744.80 | 326,306,744.80 | |
应交税费 | 220,378,959.47 | 220,378,959.47 | |
其他应付款 | 310,799,801.37 | 310,799,801.37 | |
其中:应付利息 |
应付股利 | 32,195.20 | 32,195.2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45,935,776.16 | 545,935,776.16 | |
其他流动负债 | 21,110,977.09 | 21,110,977.09 | |
流动负债合计 | 8,613,007,434.23 | 8,613,007,434.2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95,000,000.00 | 95,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1,079,287.14 | 21,079,287.14 | |
长期应付款 | 135,357,255.56 | 135,357,255.56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458,387,210.72 | 458,387,210.72 | |
递延收益 | 127,659,682.53 | 127,659,682.5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9,395,184.36 | 234,135,370.86 | 84,740,186.5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37,393,244.11 | 37,393,244.11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24,271,864.42 | 1,109,012,050.92 | 84,740,186.50 |
负债合计 | 9,637,279,298.65 | 9,722,019,485.15 | 84,740,186.5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322,017,394.00 | 1,322,017,39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420,541,409.34 | 3,420,541,409.3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142,131,698.90 | 142,131,698.90 | |
盈余公积 | 153,401,674.18 | 153,401,674.18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58,098,095.52 | 258,098,095.5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296,190,271.94 | 5,296,190,271.94 | |
少数股东权益 | -1,407,009.69 | -1,407,009.6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294,783,262.25 | 5,294,783,262.2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4,932,062,560.90 | 15,016,802,747.40 | 84,740,186.50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05,741.91 | 505,741.9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2,356,130,172.70 | 2,356,130,172.7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357,194,890.01 | 357,194,890.01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71,557.32 | 71,557.32 | |
流动资产合计 | 2,356,707,471.93 | 2,356,707,471.9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594,693,344.63 | 3,594,693,344.6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7,429.02 | 57,429.02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36,830.12 | 136,830.12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594,887,603.77 | 3,594,887,603.77 | |
资产总计 | 5,951,595,075.70 | 5,951,595,075.7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00,595,833.33 | 600,595,833.33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498,000.00 | 498,000.0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8,648,579.44 | 8,648,579.44 | |
应交税费 | 179,718.98 | 179,718.98 | |
其他应付款 | 104,189,425.79 | 104,189,425.7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32,195.20 | 32,195.20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714,111,557.54 | 714,111,557.5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8,366,594.32 | 28,366,594.32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8,366,594.32 | 28,366,594.32 | |
负债合计 | 742,478,151.86 | 742,478,151.8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322,017,394.00 | 1,322,017,39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748,783,374.89 | 3,748,783,374.8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6,405,333.21 | 56,405,333.21 | |
未分配利润 | 81,910,821.74 | 81,910,821.7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209,116,923.84 | 5,209,116,923.8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951,595,075.70 | 5,951,595,075.70 |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 收入确认
如本附注五、34、“收入”所述,本集团在收入确认方面涉及到如下重大的会计判断和估计:识别客户合同;估计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的可收回性;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估计合同中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等等。
本集团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这些重大判断和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 租赁
①租赁的识别
本集团在识别一项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时,需要评估是否存在一项已识别资产,且客户控制了该资产在一定期间内的使用权。在评估时,需要考虑资产的性质、实质性替换权、以及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因在该期间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能够主导该资产的使用。
②租赁的分类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时,将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分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作出分析和判断。
③租赁负债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时,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量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对使用的折现率以及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进行估计。在评估租赁期时,本集团综合考虑与本集团行使选择权带来经济利益的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包括自租赁期开始日至选择权行使日之间的事实和情况的预期变化等。不同的判断及估计可能会影响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的确认,并将影响后续期间的损益。
(3) 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4) 存货跌价准备
本集团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5)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集团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权益工具投资或合同有公开报价的,本集团不将成本作为其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6) 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集团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集团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7) 折旧和摊销
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8)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集团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集团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9) 所得税
本集团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10)预计负债
本集团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塌陷复垦费用、矿山弃置费用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的情况下,本集团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集团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11)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集团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如有重大事项本集团会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师来执行估价。在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在附注十二中披露。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6%、9%、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5%、7%计缴。 | 5%、7% |
企业所得税 | 除沈阳煤业集团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沈阳市沈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实际执行税率为5%以外,集团内其他公司税率均为25%。 | 5%、25% |
资源税 | 沈阳地区:按原煤销售额3%计算,按洗选煤销售额2%计算;内蒙地区按原煤销售额扣除铁路运费后10%计算。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 | 2%、3%、10% |
注①:根据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五十六号)中的《辽宁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2020年9月1日起沈阳地区资源税原煤按销售额3%计算,洗选煤按销售额2%计算。
②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的批复》(财税〔2019〕73号)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同意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由9%提高到10%,调整期限自2019年10月1起执行。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等规定,本集团下属沈阳煤业集团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沈阳市沈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023年度,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计算实际所得税率为5%)。
(2)根据《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8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 年 第6号) ,对“三北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山东、青岛、河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的供热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称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包括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通过其他单位向居民收取的和由单位代居民缴纳的采暖费)免征增值税。
(3)根据《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8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 年 第6号),对“三北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山东、青岛、河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的供热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向居民供热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2,174,713,218.60 | 1,656,008,717.52 |
其他货币资金 | 218,226,708.75 | 1,231,376,947.26 |
合计 | 2,392,939,927.35 | 2,887,385,664.78 |
其他说明注:①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使用权受到限制的银行存款为人民币253,258,222.13元;银行存款中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金额合计86,943,169.71元,详见附注七、79、(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②其他货币资金218,226,708.75元均为使用权受到限制的保证金存款。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911,033,735.93 | 1,472,781,825.37 |
商业承兑票据 | ||
小计 | 911,033,735.93 | 1,472,781,825.37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 911,033,735.93 | 1,472,781,825.37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12,013,472.69 |
合计 | 312,013,472.69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18,102,455.10 | 80,000,000.00 |
合计 | 218,102,455.10 | 80,000,000.00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11,033,735.93 | 100.00 | 911,033,735.93 | 1,472,781,825.37 | 100.00 | 1,472,781,825.37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911,033,735.93 | 100.00 | 911,033,735.93 | 1,472,781,825.37 | 100.00 | 1,472,781,825.37 | ||||
合计 | 911,033,735.93 | / | / | 911,033,735.93 | 1,472,781,825.37 | / | / | 1,472,781,825.3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911,033,735.93 | ||
合计 | 911,033,735.9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36,588,811.65 | 405,009,907.57 |
1年以内小计 | 436,588,811.65 | 405,009,907.57 |
1至2年 | 8,383,560.81 | 70,817,854.60 |
2至3年 | 39,597,462.86 | 89,079,481.44 |
3至4年 | 32,379,785.23 | 42,658,709.16 |
4至5年 | 32,280,803.58 | 66,050,059.69 |
5年以上 | 249,026,990.67 | 187,252,871.12 |
合计 | 798,257,414.80 | 860,868,883.5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45,157,880.02 | 30.71 | 245,157,880.02 | 100.00 | 249,138,002.46 | 28.94 | 230,684,349.30 | 92.59 | 18,453,653.16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53,099,534.78 | 69.29 | 76,515,973.34 | 13.83 | 476,583,561.44 | 611,730,881.12 | 71.06 | 70,118,107.29 | 11.46 | 541,612,773.83 |
其中: | ||||||||||
正常回收期内经营性应收款项 | 112,497,710.62 | 14.09 | 112,497,710.62 | 106,202,944.54 | 12.34 | 106,202,944.54 | ||||
账龄组合 | 440,601,824.16 | 55.20 | 76,515,973.34 | 17.37 | 364,085,850.82 | 505,527,936.58 | 58.72 | 70,118,107.29 | 13.87 | 435,409,829.29 |
合计 | 798,257,414.80 | 100.00 | 321,673,853.36 | / | 476,583,561.44 | 860,868,883.58 | 100.00 | 300,802,456.59 | / | 560,066,426.99 |
年末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辽宁盛盟焦化有限公司 | 85,869,731.92 | 85,869,731.92 | 100.00 | 款项无法收回 |
黑龙江龙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5,811,644.34 | 25,811,644.34 | 100.00 | 款项无法收回 |
珲春矿业(集团)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 38,526,495.00 | 38,526,495.00 | 100.00 | 款项无法收回 |
鹤岗市征楠煤化工有限公司 | 36,838,099.01 | 36,838,099.01 | 100.00 | 款项无法收回 |
辽阳欧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527,374.50 | 20,527,374.50 | 100.00 | 款项无法收回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正常回收期内经营性应收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正常回收期内经营性应收款项 | 112,497,710.62 | ||
合计 | 112,497,710.62 |
组合中,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_210038项 目_210038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323,986,952.90 | 3,304,666.92 | 1.02 |
1年至2年(含2年) | 8,383,560.81 | 680,745.13 | 8.12 |
2年至3年(含3年) | 23,737,462.86 | 3,897,691.41 | 16.42 |
3年至4年(含4年) | 21,029,602.24 | 6,805,179.30 | 32.36 |
4年至5年(含5年) | 22,026,309.11 | 20,389,754.34 | 92.57 |
5年以上 | 41,437,936.24 | 41,437,936.24 | 100.00 |
合 计 | 440,601,824.16 | 76,515,973.34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0,118,107.29 | 6,397,866.05 | 76,515,973.34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30,684,349.30 | 18,557,801.29 | 4,084,270.57 | 245,157,880.02 | ||
合计 | 300,802,456.59 | 24,955,667.34 | 4,084,270.57 | 321,673,853.3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汇总金额为470,280,645.04元,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58.91%,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为129,608,119.01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65,443,163.92 | 97.52 | 74,461,220.87 | 96.57 |
1至2年 | 334,636.11 | 0.50 | 688,332.52 | 0.89 |
2至3年 | 453,221.12 | 0.68 | 349,707.40 | 0.45 |
3年以上 | 875,111.96 | 1.30 | 1,608,417.76 | 2.09 |
合计 | 67,106,133.11 | 100.00 | 77,107,678.55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本集团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59,306,092.60元,占预付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88.38%。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7,727,401.31 | 22,647,725.87 |
合计 | 17,727,401.31 | 22,647,725.8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4,451,717.88 | 21,225,506.79 |
1年以内小计 | 14,451,717.88 | 21,225,506.79 |
1至2年 | 3,361,045.84 | 2,472,471.20 |
2至3年 | 2,414,594.99 | 916,026.18 |
3至4年 | 866,098.18 | 2,746,695.40 |
4至5年 | 2,823,092.90 | 6,965,166.50 |
5年以上 | 149,512,569.52 | 143,203,926.95 |
计提:坏账准备 | -155,701,718.00 | -154,882,067.15 |
合计 | 17,727,401.31 | 22,647,725.87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1,353,512.90 | 1,567,400.90 |
备用金 | 2,974,022.99 | 2,157,521.74 |
代垫运费 | 14,171,821.01 | 14,734,336.69 |
代扣代缴款项 | 6,031,815.27 | 6,242,581.00 |
水电费 | 271,526.86 | 270,767.86 |
往来款 | 148,344,818.83 | 151,557,199.03 |
其他 | 281,601.45 | 999,985.80 |
计提:坏账准备 | -155,701,718.00 | -154,882,067.15 |
合计 | 17,727,401.31 | 22,647,725.87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54,606,972.97 | 100,275,094.18 | 154,882,067.15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694,259.00 | 1,694,259.00 | ||
本期转回 | 874,608.15 | 874,608.15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56,301,231.97 | 99,400,486.03 | 155,701,718.0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账款 | 54,606,972.97 | 1,694,259.00 | 56,301,231.97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账款 | 100,275,094.18 | 874,608.15 | 99,400,486.03 | |||
合计 | 154,882,067.15 | 1,694,259.00 | 874,608.15 | 155,701,718.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左云县晶峰精煤有限公司(原左云县新云精煤有限公司) | 62,694,682.24 | 36.15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62,694,682.24 |
沈阳焦煤鸡西盛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4,360,000.00 | 8.28 | 往来款 | 4年以上 | 13,960,000.00 |
突泉县莲花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0,770,000.00 | 6.21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10,770,000.00 |
沈阳煤业集团山西晋辽矿业有限公司 | 10,189,779.08 | 5.88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10,189,779.08 |
沈阳矿务局灵山洗煤厂集体企业公司 | 8,125,293.20 | 4.69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8,125,293.20 |
合计 | 106,139,754.52 | 61.21 | / | / | 105,739,754.52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5,579,751.89 | 11,578,087.06 | 44,001,664.83 | 53,727,349.57 | 12,049,812.50 | 41,677,537.07 |
库存商品 | 25,874,273.85 | 5,111,078.38 | 20,763,195.47 | 16,924,028.34 | 2,637,091.02 | 14,286,937.32 |
合同履约成本 | 1,834,947.65 | 1,834,947.65 | ||||
发电燃料 | 60,840,866.55 | 2,125,640.22 | 58,715,226.33 | 109,258,883.46 | 21,226,541.85 | 88,032,341.61 |
委托加工物资 | 352,416.81 | 352,416.81 | ||||
合计 | 144,129,839.94 | 18,814,805.66 | 125,315,034.28 | 180,262,678.18 | 35,913,445.37 | 144,349,232.81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2,049,812.50 | 471,725.44 | 11,578,087.06 | |||
库存商品 | 2,637,091.02 | 15,238,890.82 | 12,764,903.46 | 5,111,078.38 | ||
发电燃料 | 21,226,541.85 | 19,100,901.63 | 2,125,640.22 | |||
合计 | 35,913,445.37 | 15,238,890.82 | 32,337,530.53 | 18,814,805.66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原材料和发电燃料领用及库存商品实现销售。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3,626,373.60 | 96,772.50 |
合计 | 3,626,373.60 | 96,772.50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缴所得税 | 40,619,117.26 | 2,016,671.50 |
待取得抵扣凭证的进项税额 | 11,921,425.60 | 12,175,763.98 |
待抵扣进项税 | 78,941,004.61 | 49,569,503.93 |
待认证进项税 | 26,429.45 | |
其他 | 29,056.88 | 63,498.14 |
合计 | 131,510,604.35 | 63,851,867.00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租赁应收保证金-原值 | 15,795,000.00 | 15,795,000.00 | 15,891,772.50 | 15,891,772.50 | |||
租赁应收保证金-未实现融资收益 | -2,729,233.51 | -2,729,233.51 | -3,302,556.86 | -3,302,556.86 | 4.65%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部分 | 3,626,373.60 | 3,626,373.60 | 96,772.50 | 96,772.50 | |||
合计 | 9,439,392.89 | 9,439,392.89 | 12,492,443.14 | 12,492,443.14 | /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辽宁辽能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 22,734,751.13 | 534,270.66 | 600,000.00 | 22,669,021.79 | |||||||
红阳瑞能碳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33,326.50 | -358,239.62 | 175,086.88 | ||||||||
辽宁辽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483,149,067.14 | 29,187,099.49 | 576,103.84 | 512,912,270.47 | 68,824,212.27 | ||||||
辽宁红阳清洁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475.95 | -1,501.73 | 34,974.22 | ||||||||
小计 | 506,453,620.72 | 29,361,628.80 | 576,103.84 | 600,000.00 | 535,791,353.36 | 68,824,212.27 | |||||
合计 | 506,453,620.72 | 29,361,628.80 | 576,103.84 | 600,000.00 | 535,791,353.36 | 68,824,212.27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60,744.50 | 508,701.00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660,744.50 | 508,701.00 |
合计 | 660,744.50 | 508,701.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6,269,635,257.67 | 6,427,984,832.00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6,269,635,257.67 | 6,427,984,832.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矿井建筑物 | 煤炭生产相关设备 | 变电配电设备 | 发电及供热相关设备 | 运输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781,226,752.52 | 2,509,895,163.56 | 4,834,357,883.44 | 3,094,870,991.13 | 1,474,734,986.59 | 256,074,509.19 | 586,640,319.76 | 16,537,800,606.19 |
2.本期增加金额 | 40,245,075.17 | 4,109,002.66 | 423,395,690.07 | 76,082,622.37 | 21,668,662.43 | 40,402,439.89 | 55,881,906.39 | 661,785,398.98 |
(1)购置 | 15,291,859.50 | 4,109,002.66 | 399,105,369.78 | 8,701,152.01 | 4,694,532.09 | 40,402,439.89 | 54,409,839.27 | 526,714,195.20 |
(2)在建工程转入 | 24,953,215.67 | 24,290,320.29 | 67,381,470.36 | 16,974,130.34 | 1,472,067.12 | 135,071,203.7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680,000.00 | 212,307.69 | 14,599,619.94 | 35,491,927.63 | ||||
(1)处置或报废 | ||||||||
(2)专项储备资金购置 | 20,680,000.00 | 212,307.69 | 14,599,619.94 | 35,491,927.63 | ||||
4.期末余额 | 3,800,791,827.69 | 2,514,004,166.22 | 5,257,541,265.82 | 3,170,953,613.50 | 1,481,804,029.08 | 296,476,949.08 | 642,522,226.15 | 17,164,094,077.5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903,541,002.85 | 1,452,888,878.53 | 3,789,774,658.47 | 1,596,882,073.34 | 632,392,463.43 | 184,179,818.72 | 520,961,285.89 | 10,080,620,181.2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8,375,924.47 | 75,285,247.73 | 326,210,546.31 | 142,894,460.46 | 53,353,219.19 | 14,042,563.57 | 59,870,310.42 | 780,032,272.15 |
(1)计提 | 106,824,692.37 | 72,170,555.07 | 185,769,761.07 | 142,894,460.46 | 53,353,219.19 | 14,042,563.57 | 29,403,724.93 | 604,458,976.66 |
((2)其他 | 1,551,232.10 | 3,114,692.66 | 140,440,785.24 | 30,466,585.49 | 175,573,295.4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878,502.38 | 205,938.46 | 1,271,381.76 | 16,355,822.60 | ||||
(1)处置或报废 | ||||||||
(2)其他 | 14,878,502.38 | 205,938.46 | 1,271,381.76 | 16,355,822.6 | ||||
4.期末余额 | 1,997,038,424.94 | 1,528,174,126.26 | 4,115,779,266.32 | 1,739,776,533.80 | 684,474,300.86 | 198,222,382.29 | 580,831,596.31 | 10,844,296,630.7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7,407,489.07 | 8,965,828.72 | 12,515,791.72 | 306,483.45 | 29,195,592.9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966,596.13 | 20,966,596.13 |
(1)计提 | 20,966,596.13 | 20,966,596.1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7,407,489.07 | 8,965,828.72 | 20,966,596.13 | 12,515,791.72 | 306,483.45 | 50,162,189.09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96,345,913.68 | 985,830,039.96 | 1,132,796,170.78 | 1,410,210,483.57 | 784,813,936.50 | 97,948,083.34 | 61,690,629.84 | 6,269,635,257.67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70,278,260.60 | 1,057,006,285.03 | 1,035,617,396.25 | 1,497,988,917.79 | 829,826,731.44 | 71,588,207.02 | 65,679,033.87 | 6,427,984,832.00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42,047,897.82 | 34,539,668.61 | 7,407,489.07 | 100,740.14 | |
煤炭生产相关设备 | 48,042,298.05 | 38,035,083.19 | 8,965,828.72 | 1,041,386.14 | |
发电及供热相关设备 | 22,657,514.00 | 10,141,722.28 | 12,515,791.72 | ||
变电配电设备 | 54,094,017.14 | 30,950,383.67 | 20,966,596.13 | 2,177,037.34 | |
运输设备 | 2,830,650.33 | 2,439,247.35 | 306,483.45 | 84,919.53 | |
其他设备 | 1,104,355.10 | 1,072,358.96 | 31,996.14 | ||
合计 | 170,776,732.44 | 117,178,464.06 | 50,162,189.09 | 3,436,079.29 |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子公司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房屋 | 57,542,716.13 | 正在办理中 |
子公司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房屋 | 73,187,021.42 | 正在办理中 |
合计 | 130,729,737.55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变电配电设备 | 23,143,633.45 | 2,177,037.32 | 20,966,596.13 | 采用市场法按照废旧物资回收单价乘以材质重量 | 部件重量及单价 | 部件重量来自图纸,单价来自公开网站信息 |
合计 | 23,143,633.45 | 2,177,037.32 | 20,966,596.13 | / | / | /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0,491,601.91 | 40,432,086.37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0,491,601.91 | 40,432,086.3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穹顶仓皮带长廊工程 | 9,334,606.21 | 9,334,606.21 | ||||
浓缩机安拆工程 | 528,198.04 | 528,198.04 | ||||
渣浆泵安拆工程 | 301,099.53 | 301,099.53 | ||||
浮选机安拆工程 | 172,499.11 | 172,499.11 | ||||
工业广场路面硬化项目 | 2,618,912.81 | 2,618,912.81 | ||||
洗煤副产品外运道路硬化 | 1,847,497.18 | 1,847,497.18 | ||||
世纪华扬红阳三矿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设计费用(LM2203H20001污水处理厂提量增容改造工程 | 575,722.16 | 575,722.16 | ||||
#1汽轮机通流改造 | 13,274,336.28 | 13,274,336.28 | ||||
#1锅炉水冷屏及中温过热器I管屏工程 | 6,899,115.05 | 6,899,115.05 | ||||
智能化一期平台建设项目 | 4,880,100.00 | 4,880,100.00 | ||||
红阳三矿光伏发电项目 | 1,269,811.32 | 1,269,811.32 | ||||
矿井应急电源配置项目 | 4,869,717.68 | 4,869,717.68 | ||||
35kv线路改造工程 | 4,352,072.91 | 4,352,072.91 | ||||
合计 | 10,491,601.91 | 10,491,601.91 | 40,432,086.37 | 40,432,086.37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发电及供热相关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7,994,882.34 | 4,156,420.19 | 123,096,180.71 | 175,247,483.24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12,949.24 | 912,949.24 | ||
(1)租赁到期 | 912,949.24 | 912,949.24 | ||
4.期末余额 | 47,081,933.10 | 4,156,420.19 | 123,096,180.71 | 174,334,534.0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5,602,215.61 | 2,122,427.31 | 22,381,123.68 | 40,105,766.60 |
2.本期增加金额 | 7,466,430.09 | 1,061,213.64 | 11,190,561.84 | 19,718,205.57 |
(1)计提 | 7,466,430.09 | 1,061,213.64 | 11,190,561.84 | 19,718,205.57 |
3.本期减少金额 | 912,949.24 | 912,949.24 | ||
(1)处置 | ||||
(2)租赁到期 | 912,949.24 | 912,949.24 | ||
4.期末余额 | 22,155,696.46 | 3,183,640.95 | 33,571,685.52 | 58,911,022.9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926,236.64 | 972,779.24 | 89,524,495.19 | 115,423,511.07 |
2.期初账面价值 | 32,392,666.73 | 2,033,992.88 | 100,715,057.03 | 135,141,716.64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采矿权 | 专用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61,471,098.31 | 2,391,168,309.16 | 62,614,243.54 | 3,515,253,651.0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47,722.77 | 747,722.77 | ||||
(1)购置 | 747,722.77 | 747,722.77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061,471,098.31 | 2,391,168,309.16 | 63,361,966.31 | 3,516,001,373.78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41,820,318.00 | 959,323,019.29 | 44,334,518.55 | 1,245,477,855.8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856,166.60 | 83,854,581.57 | 3,593,290.70 | 109,304,038.87 | ||
(1)计提 | 21,856,166.60 | 83,854,581.57 | 3,593,290.70 | 109,304,038.8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63,676,484.60 | 1,043,177,600.86 | 47,927,809.25 | 1,354,781,894.71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97,794,613.71 | 1,347,990,708.30 | 15,434,157.06 | 2,161,219,479.0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819,650,780.31 | 1,431,845,289.87 | 18,279,724.99 | 2,269,775,795.17 |
重要的单项无形资产情况
_110208项 目_110208 | 年末账面价值 | 剩余摊销期限(月) |
采矿权情况: | —— | —— |
子公司呼伦贝尔蒙西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 | 238,284,120.59 | 按照可采储量摊销 |
子公司呼伦贝尔呼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 | 633,434,915.92 | 按照可采储量摊销 |
子公司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红阳三矿采矿权 | 213,154,040.25 | 按照可采储量摊销 |
土地使用权: | ||
子公司鞍山市沈焦洗煤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 | 158,586,512.49 | 447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呼伦贝尔蒙西煤业有限公司 | 2,318,751.09 | 2,318,751.09 | ||||
合计 | 2,318,751.09 | 2,318,751.09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呼伦贝尔蒙西煤业有限公司 | 呼伦贝尔蒙西煤业有限公司所在资产组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 | 煤炭分部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一户一阀改造工程 | 18,107,771.87 | 3,849,409.29 | 14,258,362.58 | ||
牧场补偿款 | 4,178,872.19 | 950,568.19 | 3,228,304.00 | ||
蒙西煤业快装线征地补偿费 | 368,348.87 | 276,260.04 | 92,088.83 | ||
左云土地及建筑物 | 7,511,016.38 | 512,114.76 | 6,998,901.62 | ||
排水管线工程 | 513,268.23 | 87,988.80 | 425,279.43 | ||
门口围墙工程 | 83,174.47 | 14,677.92 | 68,496.55 | ||
救护队迁址改造项目 | 4,299,298.80 | 606,959.88 | 3,692,338.92 | ||
谢尔塔拉农牧场煤矿专用公路工程 | 2,350,158.91 | 296,862.12 | 2,053,296.79 | ||
呼盛矿业矿公路 | 10,811,417.72 | 372,807.58 | 10,438,610.14 | ||
呼盛矿业快装线后方通道 | 10,402,797.36 | 328,509.36 | 10,074,288.00 | ||
呼盛矿业采矿权使用费 | 123,749.65 | 11,000.04 | 112,749.61 | ||
呼盛矿业快装站后方通道 | 368,346.32 | 276,260.04 | 92,086.28 | ||
其他长期待摊项目 | 62,794.24 | 11,774.04 | 51,020.20 |
市政道路维修 | 1,597,859.28 | 2,808,629.31 | 659,057.23 | 3,747,431.36 | |
二矿道路维修费 | 141,000.00 | 36,000.00 | 105,000.00 | ||
二矿路面硬化工程 | 897,569.75 | 101,611.68 | 795,958.07 | ||
三矿道路硬化工程 | 1,262,988.14 | 488,898.60 | 774,089.54 | ||
红阳热电路面工程 | 4,647,547.25 | 663,935.32 | 3,983,611.93 | ||
蒙西煤业地面硬化工程 | 223,466.57 | 39,435.24 | 184,031.33 | ||
招待所维修改造项目 | 838,613.86 | 34,942.26 | 803,671.60 | ||
合计 | 67,951,446.00 | 3,647,243.17 | 9,619,072.39 | 61,979,616.78 |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8,007,327.54 | 4,501,831.89 | 16,005,065.62 | 4,001,266.4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781,948.36 | 195,487.09 | ||
可抵扣亏损 | 66,898,369.53 | 16,724,592.38 | ||
坏账准备 | 206,914,652.42 | 51,566,530.54 | 210,289,455.60 | 52,407,180.66 |
递延收益 | 64,465,371.73 | 16,116,342.93 | 87,671,341.59 | 21,917,835.40 |
预计负债等 | 434,295,445.92 | 108,573,861.49 | 426,850,018.92 | 106,712,504.72 |
租赁负债及租赁保证金未实现融资收益 | 25,932,274.98 | 6,483,068.75 | 37,599,116.52 | 9,399,779.14 |
无形资产摊销形成的税会差 | 74,301,805.49 | 18,575,451.37 | 74,694,210.59 | 18,673,552.65 |
预提费用(造育林费) | 16,407,976.34 | 4,101,994.09 | 15,561,530.69 | 3,890,382.67 |
专项储备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税会差 | 303,153,252.02 | 75,788,313.00 | 308,746,690.62 | 77,186,672.66 |
其他应付款-政府补助转入 | 15,547,400.00 | 3,886,850.00 | ||
合计 | 1,225,923,875.97 | 306,318,836.44 | 1,178,199,378.51 | 294,384,661.40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使用权资产 | 25,459,839.09 | 6,364,959.78 | 33,924,743.24 | 8,481,185.81 |
固定资产-矿山弃置义务 | 258,881,432.94 | 64,720,358.24 | 266,931,609.56 | 66,732,902.39 |
长期应付款税会差 | 31,906,562.80 | 7,976,640.70 | 38,104,393.21 | 9,526,098.30 |
原值50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折旧一次性扣除 | 754,236,700.23 | 188,559,175.06 | 583,700,792.44 | 145,925,198.1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5,609,029.58 | 1,402,257.40 | 13,879,945.00 | 3,469,986.25 |
合计 | 1,076,093,564.64 | 269,023,391.18 | 936,541,483.45 | 234,135,370.86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445,145,986.36 | 467,115,385.08 |
可抵扣亏损 | 1,640,639,434.10 | 1,379,837,457.97 |
合计 | 2,085,785,420.46 | 1,846,952,843.05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121,763,796.84 | ||
2024年 | 97,719,889.59 | 97,719,889.59 | |
2025年 | 314,248,724.40 | 314,248,724.40 | |
2026年 | 369,922,980.27 | 369,922,980.27 | |
2027年 | 481,604,970.46 | 476,182,066.87 | |
2028年 | 377,142,869.38 | ||
合计 | 1,640,639,434.10 | 1,379,837,457.9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款 | 4,190,000.00 | 4,190,000.00 | 30,881,500.00 | 30,881,500.00 | ||
预付软件款 | 190,000.00 | 190,000.00 | ||||
合计 | 4,190,000.00 | 4,190,000.00 | 31,071,500.00 | 31,071,500.00 |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471,484,930.88 | 471,484,930.88 | 票据保证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等 | 1,371,322,563.71 | 1,371,322,563.71 | 票据保证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等 |
应收票据 | 392,013,472.69 | 392,013,472.69 | 质押、贴现未终止确认 | 309,703,633.65 | 309,703,633.65 | 质押 |
合计 | 863,498,403.57 | 863,498,403.57 | / | 1,681,026,197.36 | 1,681,026,197.36 | /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59,059,385.12 | 1,573,122,423.87 |
保证借款 | 2,262,152,476.39 | 1,748,496,404.10 |
信用借款 | 1,396,344,138.89 | 765,777,715.28 |
合计 | 3,817,556,000.40 | 4,087,396,543.25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①质押借款的质押资产中包括保证金存款8,000万元及贴现应收票据8,000万元。
②公司取得的保证借款主要由本集团内部提供担保。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12,076,622.03 | 942,794,865.22 |
合计 | 412,076,622.03 | 942,794,865.22 |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及配件款 | 698,141,038.25 | 603,879,204.16 |
应付设备款 | 211,425,716.23 | 212,378,696.99 |
应付工程款 | 181,661,933.36 | 195,896,516.53 |
应付购煤款 | 56,197,855.80 | 60,688,618.95 |
应付修理费等款 | 156,397,463.65 | 143,340,533.39 |
应付运费 | 41,206,230.66 | 36,801,469.24 |
应付水电费 | 40,256,359.06 | 39,592,783.81 |
应付质保金款 | 48,617,955.03 | 29,733,334.97 |
应付服务费 | 263,676,944.03 | 162,631,941.14 |
服务及中介费 | 71,759,248.94 | 34,898,787.30 |
应付保险费 | 2,669,811.32 | 5,351,373.39 |
其他 | 68,192,047.89 | 78,318,606.34 |
合计 | 1,840,202,604.22 | 1,603,511,866.21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服务费 | 162,631,941.14 | 根据计划,资金陆续支付 |
合计 | 162,631,941.1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供暖工程款 | 111,151.50 | 693,947.20 |
预收蒸汽款 | 46,967.00 | 46,967.00 |
预收其他 | 579,773.41 | 523,558.59 |
合计 | 737,891.91 | 1,264,472.7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销售商品合同 | 96,387,244.43 | 94,329,693.17 |
工程承包合同 | 4,090.46 | 49,962.02 |
取暖供应合同 | 443,761,444.44 | 458,464,600.73 |
蒸汽供应合同 | 680,189.22 | 663,171.95 |
合计 | 540,832,968.55 | 553,507,427.8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03,325,591.06 | 1,612,657,491.89 | 1,646,190,146.26 | 269,792,936.6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2,981,153.74 | 189,950,777.64 | 189,921,903.18 | 23,010,028.20 |
三、辞退福利 | 1,030,061.84 | 1,030,061.84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326,306,744.80 | 1,803,638,331.37 | 1,837,142,111.28 | 292,802,964.89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04,526,675.19 | 1,170,697,041.27 | 1,205,270,633.66 | 169,953,082.80 |
二、职工福利费 | 1,560,427.80 | 137,647,134.23 | 135,872,273.69 | 3,335,288.34 |
三、社会保险费 | 44,781,845.81 | 136,829,928.33 | 137,164,070.74 | 44,447,703.4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3,869,704.85 | 98,389,181.60 | 98,682,392.77 | 43,576,493.68 |
工伤保险费 | 912,140.96 | 38,440,746.73 | 38,481,677.97 | 871,209.72 |
生育保险费 | ||||
四、住房公积金 | 7,650,503.71 | 132,695,522.88 | 132,461,854.37 | 7,884,172.22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4,277,976.00 | 30,258,824.55 | 30,713,142.58 | 43,823,657.97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528,162.55 | 4,289,064.63 | 4,488,193.22 | 329,033.96 |
七、其他短期薪酬 | 239,976.00 | 219,978.00 | 19,998.00 | |
合计 | 303,325,591.06 | 1,612,657,491.89 | 1,646,190,146.26 | 269,792,936.69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7,931,344.88 | 184,219,513.47 | 184,191,729.63 | 17,959,128.72 |
2、失业保险费 | 1,739,811.15 | 5,731,264.17 | 5,730,173.55 | 1,740,901.77 |
3、企业年金缴费 | 3,309,997.71 | 3,309,997.71 | ||
合计 | 22,981,153.74 | 189,950,777.64 | 189,921,903.18 | 23,010,028.2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5,906,932.03 | 30,764,998.68 |
企业所得税 | 47,368,648.58 | 138,830,786.16 |
个人所得税 | 2,048,933.48 | 2,928,457.3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80,729.82 | 1,456,590.88 |
资源税 | 14,370,701.39 | 29,444,517.32 |
房产税 | 1,611,412.82 | 2,184,738.97 |
土地使用税 | 2,603,840.20 | 2,842,352.78 |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 | 809,447.45 | 1,299,295.59 |
印花税 | 1,156,617.32 | 1,145,336.95 |
环境保护税 | 1,056,247.65 | 5,863,973.90 |
水资源税 | 1,181,247.50 | 1,018,148.50 |
水利建设基金 | 27,118.89 | 88,378.35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977,599.00 | 1,543,233.00 |
水资源费 | 535,957.84 | 968,151.05 |
耕地占用税 | 2,187,529.12 | |
合计 | 92,722,963.09 | 220,378,959.47 |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39,683.20 | 32,195.20 |
其他应付款 | 227,008,780.58 | 310,767,606.17 |
合计 | 227,048,463.78 | 310,799,801.3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39,683.20 | 32,195.20 |
合计 | 39,683.20 | 32,195.20 |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35,263,748.03 | 134,678,645.17 |
煤矿安全改造专项资金(项目未取得国家相关部门验收手续部分) | 50,407,400.00 | 34,860,000.00 |
代扣代缴款项 | 22,325,774.03 | 22,791,999.46 |
职工个人款项 | 11,111,083.43 | 10,909,270.05 |
取暖费 | 27,267,103.24 | 9,101,252.99 |
造育林费 | 16,407,976.34 | 15,561,530.69 |
保证金 | 23,864,301.74 | 17,756,261.74 |
押金 | 976,695.24 | 1,072,265.24 |
塌陷补偿费 | 938,200.00 | 20,610,891.15 |
其他 | 38,446,498.53 | 43,425,489.68 |
合计 | 227,008,780.58 | 310,767,606.17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七、45) | 80,362,622.22 | 521,261,152.41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附注七、48) | 11,122,705.60 | 13,761,351.23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七、47) | 8,911,184.55 | 10,913,272.52 |
合计 | 100,396,512.37 | 545,935,776.16 |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20,812,451.40 | 21,110,977.09 |
合计 | 20,812,451.40 | 21,110,977.09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80,000,000.00 | 615,000,000.00 |
应付长期借款利息 | 362,622.22 | 1,261,152.41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七、43) | -80,362,622.22 | -521,261,152.41 |
合计 | 95,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25,544,000.42 | 35,005,000.39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1,971,713.29 | -3,012,440.73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8,911,184.55 | -10,913,272.52 |
合计 | 14,661,102.58 | 21,079,287.14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27,349,731.60 | 135,357,255.56 |
合计 | 127,349,731.60 | 135,357,255.5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沈阳市财政局 | 60,936,170.69 | 66,293,521.92 |
鞍山财政信用发展总公司 | 10,379,000.00 | 10,379,000.00 |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67,157,266.51 | 72,446,084.87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附注七、43) | 11,122,705.60 | 13,761,351.23 |
合计 | 127,349,731.60 | 135,357,255.56 |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21,631,085.32 | 12,021,138.71 | 注:① |
塌陷复垦费 | 41,664,885.09 | 39,245,812.35 | 注:② |
矿山弃置费用 | 348,462,361.12 | 358,348,074.51 | 注:③ |
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 36,722,772.71 | 36,701,559.06 | 注:④ |
违约及诉讼赔偿 | 9,906,106.48 | 278,954.64 | |
合计 | 458,387,210.72 | 446,595,539.27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注:①对外提供担保情况形成的预计负债为本集团的前身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所致。
②塌陷复垦费:本集团根据与复垦地面及矿井相关的支出的情况,按原煤产量3元/吨计提复垦费。
③矿山弃置费用:根据 “关于印发《辽宁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的通知,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规定计量矿井弃置费用。
④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本集团内蒙古地区的子公司按规定计提的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22,018,412.98 | 11,250,000.00 | 42,291,647.05 | 90,976,765.93 | 政府拨入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5,641,269.55 | 1,302,943.44 | 4,338,326.11 | 政府拨入 | |
合计 | 127,659,682.53 | 11,250,000.00 | 43,594,590.49 | 95,315,092.0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采暖入网费 | 70,400,815.70 | 37,393,244.11 |
合计 | 70,400,815.70 | 37,393,244.11 |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322,017,394.00 | 1,322,017,394.00 |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408,985,433.01 | 3,408,985,433.01 | ||
其他资本公积 | 11,555,976.33 | 576,103.84 | 12,132,080.17 | |
合计 | 3,420,541,409.34 | 576,103.84 | 3,421,117,513.18 |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81,805,563.53 | 392,484,156.77 | 383,984,838.20 | 90,304,882.10 |
维简费 | 60,326,135.37 | 83,293,847.70 | 96,343,725.18 | 47,276,257.89 |
合计 | 142,131,698.90 | 475,778,004.47 | 480,328,563.38 | 137,581,139.99 |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53,401,674.18 | 460,889.74 | 153,862,563.92 | |
合计 | 153,401,674.18 | 460,889.74 | 153,862,563.92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不再提取。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58,098,095.52 | 72,452,081.7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58,098,095.52 | 72,452,081.7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3,877,265.56 | 194,747,216.1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60,889.74 | 9,101,202.42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79,321,043.64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02,193,427.70 | 258,098,095.52 |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538,715,804.79 | 4,513,365,145.60 | 6,552,140,375.46 | 4,841,385,682.68 |
其他业务 | 57,417,730.67 | 46,246,256.92 | 66,986,345.99 | 50,997,053.52 |
合计 | 5,596,133,535.46 | 4,559,611,402.52 | 6,619,126,721.45 | 4,892,382,736.20 |
(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5,596,133,535.46 | 6,619,126,721.45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7,225,235.01 | 9,923,529.07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13 | / | 0.15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754,479.89 | 固定资产出租与主营业务无关 | 358,361.73 | 固定资产出租与主营业务无关 |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6,470,755.12 | 转供电等未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9,565,167.34 | 转供电等未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7,225,235.01 | 9,923,529.07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5,588,908,300.45 | 6,609,203,192.38 |
(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煤炭分部 | 电力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主营业务收入: | 3,899,982,432.14 | 2,720,288,313.38 | 1,638,733,372.65 | 1,793,076,832.22 | 5,538,715,804.79 | 4,513,365,145.60 |
煤炭业产品销售 | 3,899,982,432.14 | 2,720,288,313.38 | 3,899,982,432.14 | 2,720,288,313.38 | ||
电力、热力及供暖 | 1,638,733,372.65 | 1,793,076,832.22 | 1,638,733,372.65 | 1,793,076,832.22 | ||
其他业务收入: | 51,815,350.88 | 46,246,256.92 | 5,602,379.79 | 57,417,730.67 | 46,246,256.92 | |
铁路运输 | 29,651,961.39 | 44,360,745.45 | 29,651,961.39 | 44,360,745.45 | ||
劣质煤、煤泥、矸石 | 17,960,558.69 | 17,960,558.69 | ||||
转供电 | 2,254,676.84 | 142,163.95 | 2,155,078.54 | 4,409,755.38 | 142,163.95 | |
灰渣及石膏 | 2,579,975.58 | 2,579,975.58 | ||||
其他 | 1,948,153.96 | 1,743,347.52 | 867,325.67 | 2,815,479.63 | 1,743,347.52 | |
合计 | 3,951,797,783.02 | 2,766,534,570.30 | 1,644,335,752.44 | 1,793,076,832.22 | 5,596,133,535.46 | 4,559,611,402.5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煤炭销售 | 交付时 | 预收或次月结算 | 煤炭及副产品 | 是 | ||
电力 | 发货时 | 次月结算 | 电力 | 是 | ||
热力 | 服务提供时 | 预收款 | 热力 | 是 | ||
铁路运输 | 服务完成时 | 预收或次月结算 | 运输服务 | 是 | ||
合计 | / | / | / | / | / |
(5).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611,233,784.25元,其中:
540,832,968.55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70,400,815.70元预计将于2033年度前分期确认收入
(6).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1,454,457.47 | 26,138,984.72 |
教育费附加 | 11,408,793.52 | 14,125,659.34 |
资源税 | 153,551,429.14 | 176,588,317.13 |
房产税 | 10,074,034.84 | 9,908,880.00 |
土地使用税 | 20,710,487.20 | 20,728,048.74 |
车船使用税 | 68,529.44 | 66,042.21 |
印花税 | 3,390,624.09 | 3,573,252.22 |
环境保护税 | 4,764,546.62 | 11,659,012.42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7,605,862.34 | 9,417,106.24 |
水资源税 | 5,164,873.50 | 7,993,364.58 |
水利建设基金 | 521,872.46 | 1,106,558.83 |
土地增值税 | 25,818.99 | |
合计 | 238,715,510.62 | 281,331,045.42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4,160,650.03 | 30,814,208.49 |
材料及低值易耗品 | 2,055,754.06 | 1,507,096.88 |
折旧费 | 3,838,818.75 | 4,777,884.46 |
长期摊销费 | 616,543.44 | 616,543.44 |
修理费 | 655,907.04 | 25,206.30 |
业务招待费 | 399,230.87 | 282,511.95 |
差旅费 | 421,911.41 | 225,196.89 |
水电费 | 282,034.31 | 179,760.66 |
办公费 | 152,649.83 | 105,089.57 |
会议费 | 511,121.50 | 210,200.00 |
保险费 | 59,525.25 | 68,046.28 |
储运费 | 587,908.86 | 465,476.07 |
其他 | 1,489,941.34 | 2,481,755.04 |
合计 | 45,231,996.69 | 41,758,976.03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31,670,928.64 | 325,883,005.01 |
修理费 | 4,587,964.70 | 3,249,769.79 |
材料及低值易耗品 | 6,452,344.83 | 6,521,293.08 |
折旧费 | 25,680,785.71 | 25,151,937.78 |
无形资产摊销 | 25,398,852.21 | 25,464,583.9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390,004.32 | 2,983,844.11 |
聘请中介机构费用 | 4,322,366.73 | 7,523,810.99 |
咨询费 | 3,481,336.67 | 10,528,259.12 |
业务招待费 | 238,917.32 | 335,919.90 |
差旅费 | 2,684,746.87 | 2,362,929.39 |
水费 | 2,170,024.65 | 1,748,623.25 |
电费 | 1,979,177.23 | 2,082,830.29 |
办公费 | 2,048,789.57 | 2,135,431.12 |
会议费 | 263,772.66 | 138,143.31 |
保险费 | 1,853,085.45 | 2,135,738.54 |
排污费 | 863,797.00 | 824,970.60 |
绿化费 | 228,631.75 | 35,252.00 |
信息中心专项费用 | 2,094,805.69 | 2,899,996.00 |
车辆使用费 | 813,008.47 | 647,638.81 |
试验检验费 | 1,651,827.61 | 1,746,777.76 |
租赁费 | 127,535.30 | 253,314.60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3,333,224.77 | 3,830,934.94 |
印刷费 | 519,708.96 | 1,259,668.30 |
党建工作经费 | 1,398,661.71 | 303,757.08 |
诉讼费 | 2,652,379.36 | 2,584,359.96 |
警卫消防费 | 2,183,118.03 | 2,685,177.95 |
防疫费用 | 41,853.60 | 1,104,809.12 |
其他 | 8,074,406.36 | 14,227,709.16 |
合计 | 440,206,056.17 | 450,650,485.91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委外研发费 | 1,229,541.13 | 1,298,640.77 |
合计 | 1,229,541.13 | 1,298,640.77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18,162,356.76 | 274,885,383.65 |
利息收入 | -48,918,376.05 | -59,799,857.99 |
汇兑损益 | -279.51 | -53.48 |
银行手续费 | 546,675.65 | 2,545,997.61 |
矿山弃置费用利息 | 16,716,565.48 | 16,757,326.07 |
合计 | 186,506,942.33 | 234,388,795.86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35,231,977.09 | 23,826,493.80 | 11,399,583.48 |
个所税手续费 | 280,781.79 | 130,743.14 | |
减免税款 | 3,272.54 | 4.41 | |
合计 | 35,516,031.42 | 23,957,241.35 | 11,399,583.48 |
其他说明:
注: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的具体情况,请参阅十、“政府补助”。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9,361,628.80 | 17,062,734.91 |
合计 | 29,361,628.80 | 17,062,734.91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52,043.50 | 162,014.06 |
合计 | 152,043.50 | 162,014.06 |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5,428.27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0,871,396.77 | -60,519,246.0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819,650.85 | 9,669,475.86 |
合计 | -21,691,047.62 | -50,834,341.90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4,597,977.82 | -47,859,804.43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20,966,596.13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35,564,573.95 | -47,859,804.43 |
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违约赔偿收入 | 1,088,578.53 | 801,746.92 | 1,088,578.53 |
罚款收入 | 3,821,605.20 | 2,902,315.93 | 3,821,605.20 |
预计负债冲回 | 15,336,787.55 | 15,336,787.55 | |
碳排放权交易收入 | 37,646,321.87 | 37,646,321.87 | |
其他 | 2,357,167.58 | 1,567,070.84 | 2,357,167.58 |
合计 | 60,250,460.73 | 5,271,133.69 | 60,250,460.7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211,007.37 | ||
其中:固定资产 | 211,007.37 | ||
罚款及滞纳金 | 15,436,516.94 | 20,510,633.49 | 15,436,516.94 |
赔偿金、违约金等支出 | 4,725,813.91 | 7,078,568.70 | 4,725,813.91 |
诉讼赔偿 | 11,416,594.32 | ||
其他支出 | 88,178.81 | 54,333.68 | 88,178.81 |
合计 | 20,250,509.66 | 39,271,137.56 | 20,250,509.66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26,163,836.34 | 327,795,552.6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2,953,845.28 | 104,618,972.14 |
合计 | 149,117,681.62 | 432,414,524.75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72,406,119.2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3,101,529.7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90,534.75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765,075.61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7,341,158.06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5,575,931.9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482.38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8,756,824.34 |
税率调整导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18,353.69 |
所得税费用 | 149,117,681.6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往来款 | 162,058,314.41 | 228,362,029.49 |
收利息收入 | 48,128,969.42 | 58,707,208.12 |
代收代付保险理赔款 | 26,614,601.92 | 30,428,672.72 |
政府补助 | 18,434,786.60 | 29,683,260.18 |
收回备用金借款 | 772,246.08 | 1,646,595.28 |
碳排放权交易收入 | 39,905,101.20 | |
其他 | 33,700,012.84 | 30,244,071.77 |
收到矿山恢复治理基金 | 12,587,426.81 | |
收保证金 | 2,648,000.00 | |
合计 | 332,262,032.47 | 391,659,264.37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往来款 | 255,525,363.25 | 90,594,397.17 |
支付的各项费用 | 116,071,971.88 | 131,903,355.41 |
支付备用金借款 | 1,975,607.20 | 2,361,872.64 |
代收代付保险理赔款 | 24,221,984.10 | 34,901,885.49 |
赔偿金、违约金、罚款 | 53,425,073.62 | 35,737,270.82 |
其他 | 113,251,526.45 | 19,249,383.75 |
支付矿山恢复治理基金等 | 13,958,648.00 | 42,729,254.51 |
合计 | 578,430,174.50 | 357,477,419.79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保证金 | 80,000,000.00 | 731,000,000.00 |
票据贴现息 | 525,777.78 | 28,280,941.32 |
支付使用权资产租赁费 | 8,309,000.00 | 3,842,955.66 |
合计 | 88,834,777.78 | 763,123,896.98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租赁负债(包含1年内到期金额) | 31,992,559.66 | 1,040,727.47 | 8,309,000.00 | 1,152,000.00 | 23,572,287.13 | |
短期借款 | 4,087,396,543.25 | 4,012,063,777.78 | 120,212,508.05 | 3,529,517,884.05 | 872,598,944.63 | 3,817,556,000.40 |
长期借款(包含1年内到期金额) | 616,261,152.41 | 17,198,321.73 | 553,096,851.92 | 80,362,622.22 | ||
合计 | 4,735,650,255.32 | 4,012,063,777.78 | 138,451,557.25 | 4,090,923,735.97 | 873,750,944.63 | 3,921,490,909.75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3,288,437.60 | 193,389,356.6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5,564,573.95 | 47,859,804.43 |
信用减值损失 | 21,691,047.62 | 50,834,341.90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04,458,976.66 | 606,402,065.24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9,718,205.57 | 20,154,833.45 |
无形资产摊销 | 109,304,038.87 | 107,240,962.1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9,619,072.39 | 9,938,364.5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11,007.37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2,043.50 | -162,014.06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92,718,574.51 | 242,025,607.2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9,361,628.80 | -17,062,734.9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934,175.04 | 75,687,064.2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4,888,020.32 | 28,931,907.88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436,220.71 | 96,521,519.0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22,757,902.20 | -301,275,217.6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07,679,379.93 | 356,480,566.13 |
其他 | 138,678,146.09 | 151,907,322.5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7,995,989.22 | 1,669,084,756.1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921,454,996.47 | 1,516,063,101.0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516,063,101.07 | 864,860,011.4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05,391,895.40 | 651,203,089.65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921,454,996.47 | 1,516,063,101.07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921,454,996.47 | 1,516,063,101.0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21,454,996.47 | 1,516,063,101.0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86,943,169.71 | 93,837,102.30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专项救援补助 | 4,008,155.19 | 5,676,827.36 | 专款专用 |
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 23,392,058.08 | 23,285,239.86 | 专款专用 |
煤矿安全改造专项资金 | 59,542,956.44 | 64,875,035.08 | 专款专用 |
合计 | 86,943,169.71 | 93,837,102.30 | / |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 146,031,985.76 | 131,857,423.48 | 使用权受限 |
诉讼冻结 | 105,264,112.79 | 8,088,192.97 | 使用权受限 |
久悬未取等 | 1,962,123.58 | 使用权受限 | |
保证金 | 218,226,708.75 | 1,231,376,947.26 | 使用权受限 |
合计 | 471,484,930.88 | 1,371,322,563.7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为3,907,617.06元;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为12,236,113.76元。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土地、设备等 | 865,534.02 | |
合计 | 865,534.02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委外研发费 | 1,229,541.13 | 1,298,640.77 |
合计 | 1,229,541.13 | 1,298,640.77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229,541.13 | 1,298,640.77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市 | 235,000 | 沈阳市 | 生产、销售煤炭 | 99.99 | 0.01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 | 灯塔市 | 24,000 | 灯塔市 | 电力、热力生产 | 100 | 资产置换 | |
辽宁沈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沈阳市 | 27,000 | 沈阳市 | 煤炭贸易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辽宁沈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沈阳市 | 10,000 | 沈阳市 | 供应链管理 | 100 | 设立 | |
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 | 辽阳市 | 122,000 | 辽阳市 | 电力、热力生产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呼伦贝尔蒙西煤业有限公司 | 呼伦贝尔市 | 5,000 | 呼伦贝尔市 | 生产、销售煤炭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鞍山市沈焦洗煤有限公司 | 鞍山市 | 1,000 | 鞍山市 | 生产、销售煤炭 | 100 | 设立 | |
辽宁红阳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沈阳市 | 3,000 | 沈阳市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 100 | 设立 | |
辽宁红阳燃气开发有限公司 | 沈阳市 | 1,200 | 沈阳市 | 燃气经营、工程技术服务 | 83.33 | 设立 | |
沈阳煤业集团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沈阳市 | 100 | 沈阳市 | 煤炭、建筑工程设计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沈阳市沈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沈阳市 | 100 | 沈阳市 | 工程监理、技术咨询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呼伦贝尔呼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呼伦贝尔市 | 36,547.7656 | 呼伦贝尔市 | 煤炭开采、销售 | 100 | 收购单一资产 |
(2)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 | 本年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年向少数股东分派的股利 | 年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辽宁红阳燃气开发有限公司 | 16.67 | -588,827.96 | -1,995,837.65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未发生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辽宁辽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电力生产和供应业 | 30.00 | 权益法 |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辽宁辽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辽宁辽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789,670,656.51 | 1,037,435,698.31 |
非流动资产 | 3,948,204,220.88 | 3,308,729,281.03 |
资产合计 | 4,737,874,877.40 | 4,346,164,979.34 |
流动负债 | 577,665,912.66 | 561,383,971.50 |
非流动负债 | 1,783,125,346.07 | 1,506,189,740.76 |
负债合计 | 2,360,791,258.73 | 2,067,573,712.26 |
少数股东权益 | 437,962,009.50 | 438,680,335.6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939,121,609.17 | 1,839,910,931.39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581,736,482.74 | 551,973,279.41 |
调整事项 | 68,824,212.27 | 68,824,212.27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68,824,212.27 | 68,824,212.27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512,912,270.47 | 483,149,067.14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276,297,791.83 | 226,697,709.68 |
净利润 | 116,240,926.95 | 80,465,887.64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16,240,926.95 | 80,465,887.64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2,879,082.89 | 23,304,553.58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74,529.31 | -2,047,242.17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74,529.31 | -2,047,242.17 |
注:本年收到联营企业辽宁辽能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分配的股利60万元。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122,018,412.98 | 11,250,000.00 | 26,744,247.05 | 15,547,400.00 | 90,976,765.93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 | 5,641,269.55 | 1,302,943.44 | 4,338,326.11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27,659,682.53 | 11,250,000.00 | 28,047,190.49 | 15,547,400.00 | 95,315,092.04 | / |
注:本年其他变动为项目未取得国家相关部门验收手续部分的煤矿安全改造项目资金。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8,487,730.04 | 5,292,023.48 |
与资产相关 | 26,744,247.05 | 18,534,470.32 |
合计 | 35,231,977.09 | 23,826,493.80 |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一) 金融工具的风险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市场风险
(1) 利率风险-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带息债务主要为以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借款合同,金额合计为160,000,000.00元,及以人民币计价的固定利率合同,金额为3,734,630,000.00元。
于2023年12月31日,如果以浮动利率金融负债的利率上升或下降25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净利润将减少或增加约350,000.00元,不包括留存收益的股东权益将增加或减少约350,000.00元。
(2) 其他价格风险
本集团持有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2、 信用风险
2023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集团承担的财务担保,具体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成立了一个小组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3、 流动性风险
管理流动性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二) 金融资产转移
1、 已转移但未整体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转移但未整体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为已贴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80,000,000.00元,取得现金79,433,777.78元 。(2022年12月31日,已贴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为194,230,000.00元,取得现金对价193,338,514.94元)。
2、 已整体终止确认但转出方继续涉入已转移的金融资产
2023年12月31日,已贴现或背书转让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且已终止确认的金额为218,102,455.10元(上年末:195,000,901.59元)。由于与这些银行承兑汇票相关的利率风险等主要风险与报酬已转移给了银行,因此,本集团终止确认已贴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根据贴现协议,如该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能承兑,银行有权要求本集团付清未结算的余额。因此本集团继续涉入了已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60,744.50 | 660,744.5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660,744.50 | 660,744.50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无控制、无共同控制、无重大影响,且非上市公司,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被投资方的净资产更能合理代表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故以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作为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省沈抚新区金枫街75-1号 |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 2,000,000.00 | 31.41 | 31.41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公司24.05%股份,及其通过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7.35%股份,合计持有31.41%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3、在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内蒙古阜矿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辽宁金碳碳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辽宁辽能中油能源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辽宁煤机装备制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辽宁通用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阜新矿业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辽宁铁煤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铁法煤业集团铁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铁法煤业集团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辽宁阜矿仓储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铁法煤业集团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铁法煤业集团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 | 其他 |
沈煤鸡西隆丰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其他 |
沈阳焦煤鸡西盛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沈阳煤业(集团)安全设备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 其他 |
沈阳煤业(集团)国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沈阳煤业(集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其他 |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沈阳煤业集团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沈阳煤业集团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辽宁沈煤龙盟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其他 |
沈阳沈北煤矿有限公司 | 其他 |
辽阳文东石膏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沈阳煤业集团山西晋辽矿业有限公司 | 其他 |
抚顺煤矿电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辽宁煤炭工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抚顺煤矿电机维修有限公司 | 其他 |
辽宁信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 |
辽宁红阳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 |
抚顺煤矿电机修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抚顺安仪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沈阳煤矿建设机械有限公司 | 其他 |
沈阳煤业(集团)信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其他 |
辽宁电机集团电机再制造有限公司 | 其他 |
阜新矿业集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其他 |
辽宁新碧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辽宁久益创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铁法煤业联发生产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 |
铁煤多种经营建筑集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辽宁东煤基本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灯塔市红阳水务有限公司 | 其他 |
辽宁盛盟焦化有限公司 | 其他 |
周明弘 | 其他 |
张碧丹 | 其他 |
李玉龙 | 其他 |
任长宏 | 其他 |
李秀峰 | 其他 |
王振涛 | 其他 |
艾俊友 | 其他 |
田双龙 | 其他 |
刘敬来 | 其他 |
韩健 | 其他 |
董利 | 其他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辽宁辽能中油能源有限公司 | 购油款等 | 17,448,322.22 | 18,567,138.80 |
灯塔市红阳水务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费 | 2,568,268.80 | 2,515,024.80 |
铁法煤业集团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款 | 754,949.80 | |
辽宁金碳碳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节能费、检测费 | 3,021,283.89 | 1,773,749.95 |
内蒙古阜矿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 煤炭采购 | 488,492,313.29 | 593,683,251.28 |
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煤炭采购 | 32,671,444.98 | 66,191,219.38 |
铁法煤业集团铁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修理费 | 69,342.63 | 856,880.72 |
铁煤多种经营建筑集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 安装费 | 2,253,098.57 | 2,025,321.13 |
辽宁辽能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89,150.94 | |
沈阳煤业(集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修理费、材料及设备款 | 53,283,340.32 | 69,379,564.56 |
辽宁电机集团电机再制造有限公司 | 修理费、材料费 | 548,318.58 | |
辽宁煤机装备制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材料及配件款 | 23,230.09 | |
抚顺煤矿电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修理费、材料费 | 4,361,513.26 | 1,056,637.17 |
辽宁通用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设备、材料及配件 | 165,226,156.44 | 2,814,523.90 |
沈煤鸡西隆丰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材料及配件、修理费 | 6,856,404.45 | 33,669,104.55 |
沈阳煤业集团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材料及配件、修理费 | 43,065,333.80 | 54,757,749.11 |
铁法煤业联发生产服务有限公司 | 材料及配件、修理费 | 1,333,782.57 | 2,670,146.00 |
辽宁东煤基本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款、修理费、设备款 | 11,901,058.90 | 14,667,243.17 |
抚顺煤矿电机维修有限公司 | 修理费 | 296,460.18 | |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培训费、会议费、住宿费等 | 4,663,418.00 | 3,812,761.00 |
沈阳煤业(集团)国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材料款 | 193,050.09 |
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修理费、材料及配件 | 2,016,552.88 | 5,393,163.85 |
沈阳煤业(集团)安全设备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 检测费 | 8,449,867.83 | 6,346,990.53 |
阜新矿业集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修理费 | 20,822,981.40 | 25,093,515.90 |
辽宁红阳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材料、绿化费 | 313,516.34 | 226,755.00 |
辽宁新碧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原名:辽宁碧湖温泉会馆管理有限公司) | 疫情隔离费 | 840,000.00 | |
辽宁久益创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修理费、材料费 | 8,393,480.97 | 2,292,920.38 |
辽宁信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物业费 | 397,603.79 | 690,173.14 |
辽宁阜矿仓储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煤炭采购、运费等 | 53,076,496.82 | |
铁法煤业集团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监理费 | 38,867.92 | |
铁法煤业集团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设计费 | 61,415.09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灯塔市红阳水务有限公司 | 取暖费 | 218,409.01 | 218,409.01 |
辽宁红阳清洁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基金管理费收入 | 3,597.09 | 50,485.44 |
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 | 煤炭销售、服务费等 | 303,659,089.48 | 139,295,273.68 |
沈阳焦煤鸡西盛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费 | 14,851.49 | 92,233.01 |
辽宁红阳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煤炭销售、服务费等 | 50,075.38 | 72,612.17 |
辽宁煤机装备制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煤炭销售 | 195,610,024.32 | |
沈阳煤业集团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费等 | 47,435.34 | 137,352.88 |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费等 | 1,188,149.90 | 950,984.02 |
沈阳煤业(集团)信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服务费等 | 29,155.85 | 28,424.96 |
沈阳煤业集团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费等 | 57,239.16 | 40,504.02 |
辽宁东煤基本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电费 | 229,267.24 | 230,202.61 |
沈阳煤业(集团)国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费等 | 5,792.08 | 3,932.04 |
沈阳沈北煤矿有限公司 | 服务费等 | 9,829.80 | 9,410.68 |
辽宁信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服务费等 | 20,897.59 | 9,271.84 |
沈阳煤业(集团)安全设备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 服务费等 | 2,376.24 | 2,165.05 |
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煤炭销售、碳排放权销售 | 74,435,065.57 | |
沈阳煤业(集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服务费等 | 63,861.41 | 186,264.66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 | 7,701,999.97 | 2,643,999.96 | 780,231.57 | 1,079,063.80 | ||||||
沈阳煤业集团山西晋辽矿业有限公司 | 设备 | 77,856.15 | 125,584.44 | ||||||||
合计 | 7,701,999.97 | 2,643,999.96 | 858,087.72 | 1,204,648.24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15,400,000.00 | 2022/8/8 | 2026/8/8 | 否 |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00.00 | 2022/10/8 | 2026/10/8 | 否 |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80,000,000.00 | 2022/11/9 | 2026/11/9 | 否 |
本集团的二级子公司呼伦贝尔呼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上述业务另有共同担保人辽宁铁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沈阳煤业(集团)信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上述担保相关初始担保合同签订于呼伦贝尔呼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被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前。为降低呼伦贝尔呼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担保风险,本集团控股股东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出具反担保承诺函,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48.02 | 467.62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 | 186,540,694.40 | 4,649,513.12 | 260,568,852.74 | 15,130,795.08 |
辽宁沈煤龙盟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12,224,170.00 | 12,224,170.00 | 12,224,170.00 | 12,224,170.00 | |
沈阳焦煤鸡西盛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8,880,276.54 | 8,880,276.54 | 9,480,276.54 | 9,480,276.54 | |
辽宁盛盟焦化有限公司 | 85,869,731.92 | 85,869,731.92 | 85,869,731.92 | 85,869,731.92 | |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99,098.50 | 7,699.57 | 148,583.80 | 2,020.74 | |
沈阳煤业集团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61,866.17 | 4,695.95 | 57,252.37 | 778.63 | |
沈阳煤业(集团)信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8,467.70 | 188.37 | 6,529.00 | 88.79 | |
辽宁东煤基本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89,180.00 | 7,241.42 | 123,230.00 | 1,675.93 | |
沈阳煤业集团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57,151.05 | 1,181.30 | 8,427.65 | 114.62 | |
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80,177.10 | 23,170.65 | |||
辽宁信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17,426.10 | 177.75 | 4,250.00 | 57.80 | |
沈阳煤业(集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127,740.00 | 9,200.99 | 111,240.00 | 1,512.86 | |
沈阳煤业(集团)国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5,850.00 | 59.67 | |||
合 计 | 294,491,652.38 | 111,654,136.60 | 368,882,721.12 | 122,734,393.56 | |
应收票据 | 辽宁通用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 | |||
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 | 107,000,000.00 | 83,000,000.00 | |||
合 计 | 107,000,000.00 | 83,150,000.00 | |||
预付款项 | 辽宁阜矿仓储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15,973,424.61 | |||
内蒙古阜矿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 21,026,661.30 | 19,238,487.94 | |||
辽宁辽能中油能源有限公司 | 630,254.64 | ||||
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952,194.60 | 8,136,464.17 | |||
合 计 | 39,952,280.51 | 28,005,206.75 | |||
其他应收款 | 沈阳煤业集团山西晋辽矿业有限公司 | 10,189,779.08 | 10,189,779.08 | 10,189,779.08 | 10,189,779.08 |
沈阳焦煤鸡西盛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4,360,000.00 | 13,960,000.00 | 14,660,000.00 | 13,260,000.00 | |
合 计 | 24,549,779.08 | 24,149,779.08 | 24,849,779.08 | 23,449,779.0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795,000.00 | |||
合 计 | 3,795,000.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辽宁通用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21,384,000.00 | |||
合 计 | 21,384,000.00 | ||||
长期应收款 |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2,000,000.00 | 15,795,000.00 |
合 计 | 12,000,000.00 | 15,795,00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辽宁金碳碳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674,247.00 | 188,686.00 |
铁法煤业集团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534,691.13 | 800,691.13 | |
灯塔市红阳水务有限公司 | 3,249,373.05 | 1,419,170.07 | |
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 | 2,972,715.81 | ||
沈阳煤业集团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87,863.50 | 87,863.50 | |
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60,855.90 | 2,596,290.70 | |
铁煤多种经营建筑集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 2,683,956.88 | 1,703,057.88 | |
辽宁铁煤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 | ||
沈阳煤业(集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40,596,071.66 | 19,470,849.02 | |
铁法煤业集团铁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414,496.72 | 553,383.69 | |
辽宁辽能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 44,500.00 | 97,500.00 | |
抚顺煤矿电机维修有限公司 | 330,500.00 | ||
辽宁电机集团电机再制造有限公司 | 519,600.00 | ||
辽宁辽能中油能源有限公司 | 2,169,547.30 | 1,697,536.11 | |
抚顺煤矿电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3,328,203.00 | 1,599,603.00 | |
辽宁通用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39,539,400.78 | 498,457.00 | |
沈煤鸡西隆丰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11,852,758.50 | 23,321,666.54 | |
沈阳煤业集团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8,028,582.91 | 15,433,294.81 | |
辽宁东煤基本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10,254,356.77 | 7,834,423.58 | |
抚顺煤矿电机修理有限公司 | 60,300.00 | 585,350.00 | |
辽宁煤炭工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119,978.60 | 119,978.60 | |
阜新矿业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54,644.54 | ||
铁法煤业联发生产服务有限公司 | 876,740.50 | 2,573,016.20 | |
辽阳文东石膏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1,200.00 | 1,200.00 | |
阜新矿业集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27,277,942.00 | 20,881,373.00 | |
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21,817.98 | 221,817.98 | |
沈阳煤业(集团)安全设备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 2,453,900.00 | 1,722,110.00 | |
抚顺安仪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 271,988.58 | 271,988.58 | |
辽宁红阳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54,420.00 | ||
沈阳煤矿建设机械有限公司 | 5,310.00 | 5,310.00 | |
沈阳煤业集团山西晋辽矿业有限公司 | 3,456,000.00 | 2,304,000.00 | |
辽宁久益创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6,948,349.50 | 2,591,000.00 | |
辽宁信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30,900.00 | 183,864.00 | |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43,283.00 | 276,484.00 | |
铁法煤业集团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18,200.00 | ||
铁法煤业集团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30,500.00 | ||
合 计 | 178,135,315.26 | 113,079,845.74 | |
合同负债 | 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961,194.27 | |
合 计 | 14,961,194.27 | ||
其他应付款 | 沈阳煤业(集团)国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49,190.60 | 49,190.60 |
辽阳文东石膏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922.72 | 922.72 |
沈阳沈北煤矿有限公司 | 84,283.22 | 84,283.22 |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8,767.00 | 108,034,557.18 |
合 计 | 163,163.54 | 108,168,953.72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9月28日,本集团下属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西马煤矿收到了辽阳市自然资源局下发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辽市自然资责停字〔2023]3号〕,提及西马矿北翼充填采1203采煤工作面回采区域疑似存在超越批准矿区范围采矿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的规定。辽阳市自然资源局已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尚未确定没收违法所得的可能性及相关金额。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集团的经营业务划分为2个经营分部,本集团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集团确定了2个报告分部,分别为煤炭板块及电力板块。这些报告分部是以从事的业务内容为基础确定的。本集团各个报告分部提供的主要产品及劳务分别为:①煤炭业务板块,主要从事煤炭采选业务;②电力业务板块,主要从事电力、蒸汽、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务。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煤炭板块报告分部 | 电力板块报告分部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对外营业收入 | 4,094,320,315.20 | 1,654,772,047.16 | 152,958,826.90 | 5,596,133,535.46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142,522,532.18 | 10,436,294.72 | 152,958,826.90 | |
销售费用 | 42,280,290.33 | 2,951,706.36 | 45,231,996.69 | |
利息收入 | 51,110,087.36 | 9,398,288.69 | 11,590,000.00 | 48,918,376.05 |
利息费用 | 106,059,165.42 | 130,183,424.98 | 18,080,233.64 | 218,162,356.76 |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9,361,628.80 | 29,361,628.80 | ||
信用减值损失 | -15,938,627.97 | -5,752,419.65 | -21,691,047.62 | |
资产减值损失 | -15,212,386.21 | -20,966,596.13 | -614,408.39 | -35,564,573.95 |
折旧费和摊销费 | 477,775,832.21 | 265,324,461.28 | 743,100,293.49 | |
利润总额(亏损) | 475,503,177.91 | -292,925,570.04 | 10,171,488.65 | 172,406,119.22 |
资产总额 | 12,403,677,466.84 | 3,940,942,033.54 | 2,741,308,184.23 | 13,603,311,316.15 |
负债总额 | 5,830,966,268.23 | 3,469,267,242.67 | 931,698,395.89 | 8,368,535,115.01 |
折旧和摊销以外的非现金费用 | 7,040,701.03 | 16,235,185.46 | 23,275,886.49 | |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535,791,353.36 | 535,791,353.36 | ||
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额 | -110,547,080.17 | -229,837,661.22 | -340,384,741.39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对外交易收入信息
A、 每类产品的对外交易收入详见 附注七、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B、 主要客户信息本年有1,319,445,005.40元的营业收入系来自于煤炭板块分部对单一客户(包括已知受客户控制下的所有主体)的收入。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77,784,525.33 | 357,194,890.01 |
其他应收款 | 2,357,726,713.67 | 1,998,935,282.69 |
合计 | 2,635,511,239.00 | 2,356,130,172.7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 | 39,210,890.01 | 39,210,890.01 |
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 | 238,573,635.32 | 317,984,000.00 |
合计 | 277,784,525.33 | 357,194,890.01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 | 238,573,635.32 | 1-2年、3年以上 | 暂未支付 | 否 |
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 | 39,210,890.01 | 3年以上 | 暂未支付 | 否 |
合计 | 277,784,525.33 | / | / | / |
注:本公司应收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1-2年的股利159,984,000.00元、 3年以上的股利78,589,635.32元,应收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3年以上的股利39,210,890.01元,本公司认为上述应收股利未发生减值,本年年末资产负债表日相对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也未显著增加。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031,545,827.02 | 778,956,007.54 |
1年以内小计 | 1,031,545,827.02 | 778,956,007.54 |
1至2年 | 577,615,887.24 | 60,385,138.86 |
2至3年 | 60,251,732.62 | 4,458,579.93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4,458,579.93 | 52,200,000.00 |
4至5年 | 52,200,000.00 | 1,010,238,039.80 |
5年以上 | 632,319,605.86 | 93,362,435.56 |
减:坏账准备 | -664,919.00 | -664,919.00 |
合计 | 2,357,726,713.67 | 1,998,935,282.69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607,010.00 | 369,817.00 |
代扣代缴款项 | 631,813.16 | 865,099.10 |
往来款 | 2,357,152,809.51 | 1,998,365,285.59 |
合计 | 2,358,391,632.67 | 1,999,600,201.69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664,919.00 | 664,919.00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664,919.00 | 664,919.0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账款 | 664,919.00 | 664,919.00 | ||||
合计 | 664,919.00 | 664,919.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三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 | 1,828,468,170.49 | 77.53 | 往来款 | 1-5年及以上 | |
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 | 522,512,777.78 | 22.16 | 往来款 | 1年内-2年 | |
辽宁红阳燃气开发有限公司 | 4,658,579.93 | 0.20 | 往来款 | 3-5年 | |
合计 | 2,355,639,528.20 | 99.89 | / | /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088,276,199.86 | 3,088,276,199.86 | 3,088,276,199.86 | 3,088,276,199.86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604,580,591.41 | 68,824,212.27 | 535,756,379.14 | 575,241,357.04 | 68,824,212.27 | 506,417,144.77 |
合计 | 3,692,856,791.27 | 68,824,212.27 | 3,624,032,579.00 | 3,663,517,556.90 | 68,824,212.27 | 3,594,693,344.63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 | 272,986,735.31 | 272,986,735.31 | ||||
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 | 2,779,011,564.55 | 2,779,011,564.55 | ||||
辽宁红阳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26,277,900.00 | 26,277,900.00 | ||||
辽宁红阳燃气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合计 | 3,088,276,199.86 | 3,088,276,199.86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辽宁辽能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 22,734,751.13 | 534,270.66 | 600,000.00 | 22,669,021.79 | |||||||
红阳瑞能碳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33,326.50 | -358,239.62 | 175,086.88 | ||||||||
辽宁辽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483,149,067.14 | 29,187,099.49 | 576,103.84 | 512,912,270.47 | 68,824,212.27 | ||||||
小计 | 506,417,144.77 | 29,363,130.53 | 576,103.84 | 600,000.00 | 535,756,379.14 | 68,824,212.27 | |||||
合计 | 506,417,144.77 | 29,363,130.53 | 576,103.84 | 600,000.00 | 535,756,379.14 | 68,824,212.27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9,363,130.53 | 17,300,571.2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4,992,924.53 | 5,330,702.31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分配股利 | 159,984,000.00 | |
合计 | 34,356,055.06 | 182,615,273.53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399,583.48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52,043.50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4,958,878.72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15,336,787.55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4,663,163.52 |
来源于债务人母公司对债务人的支持帮助而转回的坏账准备 | 10,234,306.52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862,493.76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64,882,269.53 |
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数字“+”表示收益及收入,“-”表示损失或支出。本集团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执行。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来源于债务人母公司对债务人的支持帮助而转回的坏账准备 | 10,234,306.52 | 本集团的子公司辽宁沈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通过与其客户及客户的母公司抹账的方式收回应收账款,同时冲减了对客户计提的坏账准备,由于坏账准备的转回来源于客户母公司对客户的支持帮助,属于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性质特殊的损益。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44 | 0.02 | 0.0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76 | -0.03 | -0.03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郭洪波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22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