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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威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玲-已离任)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叶玲)

本人叶玲,作为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2023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在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叶玲,中国国籍,1982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现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南通天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博益鑫成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2023年1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材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本年度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以及6次股东大会,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叶玲8800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叶玲660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 年度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出席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会议。作为专业人士,参与了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财务报告、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议案进行审议,并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各专项报告,履行了作为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责。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专门委员会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审计委员会550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200

2023年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3月26日1、《关于审议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同意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4月21日1、《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8月23日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
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10月23日1、《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
5第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12月7日1、《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6第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4月20日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意
7三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12月7日1、《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

三、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3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如下:

1、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授权公司董事会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对外担保情况》《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2023年7月也非常荣幸在深圳参加了公司上市敲钟仪式。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公司有关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形。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及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为了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更好的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持续注重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关注相关政策法规的动向,特别是涉及公司法人治理,中小股东权益的社会相关违规案例,督促公司深化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审部及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畅通的沟通,听取了公司内审部的工作报告;向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了解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认真履行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监督职责。本人任期内对公司苏州厂区进行了多次现场走访,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战略规划、内部控制的健全与执行情况。日常保持与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充分交流与沟通,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及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

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由于独董新规任职家数限制,本人已于2023年12月辞任公司独立董事。以上是本人就2023 年度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在此向各位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叶玲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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