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巨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新巨丰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2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8.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597.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9,025.8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571.18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30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100Z0013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本年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76,377.25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支付股权收购款及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8,864.74万元(含滚存的资金利息):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70,724.92 |
项目 | 金额 |
减:2023年1月-12月募投项目支出 | 51,673.67 |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支出 | 15,000.00 |
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 | 36,571.16 |
减:已支付发行费用 | 1,269.30 |
减:手续费支出 | 0.13 |
减:募投项目结项结余资金永久补流 | 2,256.55 |
加:专户利息收入 | 1,339.47 |
加:现金管理转回 | 12,000.0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28,864.74 |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为方便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实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且应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铸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以上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户 | 期末余额 |
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 | 531903920110508 | 11,272.67 |
2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 4510000010120100634988 | 7,254.46 |
3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已销户) | 636208455 | 0.00 |
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泰支行 | 227346672892 | 10,331.71 |
5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 | 98100078801100001546 | 5.89 |
合计 | -- | 28,864.74 |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之“50亿包无菌包装材料扩产项目”已于2023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按实施计划结项。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4,806.09万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68.66%,节余募集资金总额2,193.91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银行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信证券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截至报告
期末,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14,597.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05,571.18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571.18万元。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超募资金15,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09%)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15,000.00万元。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36,571.18万元用于支付收购JSH Venture Holdings Limited 持有纷美包装有限公司股票的部分股权收购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70.91%。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股权收购款已经完成支付。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除经批准将使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按照募投项目计划有序用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经公司自查发现,报告期内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一笔3200万元自有资金银行承兑贴现资金,错误汇入募集资金账户,相关资金已及时转出,未对募集资金使用造成重大影响。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在2023年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及支持文件等资料。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一笔3200万元
自有资金银行承兑贴现资金,错误汇入募集资金账户,相关资金已及时转出,未对募集资金使用造成重大影响。
除上述情况外,新巨丰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05,571.18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1,673.67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6,377.25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
50亿包无菌包装材料扩产项目(已结项)
50亿包无菌包装材料扩产项目(已结项) | 否 | 7,000.00 | 7,000.00 | 102.51 | 4,806.09 | 68.66% | 2023-06-30 | 2,307.86 | 是 | 否 |
50亿包新型无菌包装片材材料生产项目
50亿包新型无菌包装片材材料生产项目1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0 | 0 | 0.00% | 2023-12-31 | / | 不适用 | 见附注 |
研发中心(2期)建设项目2 | 否 | 7,000.00 | 7,000.00 | 0 | 0 | 0.00% | 2023-12-31 | / | 不适用 | 见附注 |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 -- | 20,000.00 | 20,000.00 | 15,000 | 20,000 | 100.00% | -- | / | 不适用 | 否 |
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合计 | -- | 54,000.00 | 54,000.00 | 15,102.51 | 24,806.09 | -- | -- | - | - |
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0亿包新型无菌包装片材材料生产项目” (以下简称“原项目”)变更为“50亿包无菌包装材料生产项目” (以下简称“新项目”),原计划投入原项目的未使用募集资金20,000万元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18.94%。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
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2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超募资金投向 |
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
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 | 36,571.18 | 36,571.18 | 36,571.16 | 36,571.16 | 100.00% | - | / | 不适用 | 否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0 | 0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15,000.00 | 15,000.00 | 0 | 15,000 | 100.00%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51,571.18 | 51,571.18 | 36,571.16 | 51,571.16 | - | - | - | - | - |
合计
合计 | -- | 105,571.18 | 105,571.18 | 51,673.67 | 76,377.25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投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14,597.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05,571.18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571.18万元。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超募资金15,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09%)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15,000.00万元。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36,571.18万元用于支付收购JSH Venture Holdings Limited 持有纷美包装有限公司股票的部分股权收购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70.91%。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收购款已经完成支付。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5,189.08万元,其中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703.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100Z0398号),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和确认。公司已于2022年11月21日完成了置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募投项目之“50亿包无菌包装材料扩产项目”已于2023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按实施计划结项。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4,806.09万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68.66%,节余募集资金总额2,193.91万元(不含利息收入)。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专款专用、合理、有效及节俭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对项目各个环节的费用实行严格监督、控制和管理,使得募投项目的投入得到了有效节约,在结果上也达到了项目预期。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银行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除经批准将使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按照募投项目计划有序用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经公司自查发现,报告期内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一笔3200万元自有资金银行承兑贴现资金,错误汇入募集资金账户,相关资金已及时转出,未对募集资金使用造成重大影响。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鹏飞 刘芮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