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动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销售”,同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规范化表述,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如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食品添加剂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二、《公司章程》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范围变动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同步修订,经营范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以下为《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前后对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原《公司章程》
原《公司章程》 | 修订后《公司章程》 |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和销售:低温肉制品、酱卤肉制品、发酵肉制品及其他肉制品;蛋制品、速冻面米食品、速冻肉制品及其他速冻食品、糕点、其他食品;饮料(蛋白饮料、其他饮料)、调味料、食用动物油脂(食用猪油)、动物副产品、食品机械及配件。货物进出口业务。批发、零售钢材、五金工具、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食品添加剂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等手续。本次变更具体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