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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联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7年12月(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注册地址为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首席合伙人王晖。截至2023年末,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41位,注册会计师人数24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1人。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4家,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总额7,656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1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4日、2023年4月19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于2023年5月12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的工作安排,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

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业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经审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年度审计工作执行过程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项目组人员构成、审计工作安排、年度审计重点、风险评估及内控测试、审计意见等事项与公司进行了沟通交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就《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基本情况、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3月19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计划安排,包括项目团队成员及审计时间计划、审计重要关注事项以及当前的现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解,并就关键审计事项做了进一步沟通交流。

(三)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安排听取年审会计师汇报公司2023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审计情况及年报审计关键审计事项、审计问题关注及拟出具的审计意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意

见和建议。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还包括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经审议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交流沟通,督促会计师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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