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方案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 薪酬标准
1、 公司董事薪酬标准
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依照《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聘任协议》的约定发放。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因执行董事职务、参加规定培训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2、 公司监事薪酬标准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
理制度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不领取薪酬,因执行监事职务、参加规定培训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奖金组成,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本人的季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奖金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四、 发放办法
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独立董事津贴依照《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聘任合同》的约定发放。
五、 其他说明
1、 2024年度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2、 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