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518Z0008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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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1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2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3-18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4]518Z0008号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方纳米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德方纳米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德方纳米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德方纳米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德方纳米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德方纳米公司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德方纳米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4]518Z0008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先发(项目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三生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曾琼 |
2024年 4月22日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0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2,549,01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25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199,999,845.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8,743,340.33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61,256,504.67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日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518Z0059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 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316,125.65 |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291,161.29 |
其中:2023年度使用金额 | 50,632.82 |
减:银行账户管理费及手续费 | 0.42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2,531.42 |
募集资金余额 | 27,495.36 |
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17,495.36 |
结构性存款余额 | 10,000.0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德方”)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心区支行(以下简称“上海浦发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丽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高新支行”)、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福田区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直属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曲靖直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龙泽园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曲靖分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户 名 | 账号 | 开户行 | 募集资金用途 | 银行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合计 |
曲靖德方 | 443066596013005850280 | 交通银行 | 年产11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 442.96 | 7,000.00 | 7,442.96 |
曲靖德方 | 944035010001328376 | 邮储银行 | 年产11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 3,861.40 | - | 3,861.40 |
曲靖德方 | 24042101040014066 | 农业银行曲靖直属支行 | 年产11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 6,449.21 | - | 6,449.21 |
曲靖德方 | 8111901011500429382 | 中信银行 | 年产11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 80.61 | 3,000.00 | 3,080.61 |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户 名 | 账号 | 开户行 | 募集资金用途 | 银行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合计 |
曲靖德方 | 473020100100150342 | 兴业银行曲靖分行 | 年产11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 5,971.61 | - | 5,971.61 |
曲靖德方 | 767975947361 | 中国银行 | 年产11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 689.57 | - | 689.57 |
合计 | 17,495.36 | 10,000.00 | 27,495.36 |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91,161.29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4年4月22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核查意见认为,德方纳米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23年12月31日,德方纳米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人对德方纳米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表1: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3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总额 316,125.65
本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50,632.8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1,161.2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否 230,000.00
230,000.00
50,612.68
204,643.63
88.98
2024年
月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补充流动资金
否 86,125.65
86,125.65
20.14
86,517.66
100.4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16,125.65
316,125.65
50,632.82
291,161.29
否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合计 316,125.65
316,125.65
50,632.82
291,161,2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599,721,703.05元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上述置换已于2022年
月
日实施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报告期内,公司以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如下:
1.公司以募集资金6,00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期限为2023年
月
日到2023年
月
日,到期收回本金6,000.00万元,利息
28.80
万元。
2.公司以募集资金5,000.00万元购买中信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期限为2023年
月
日到2023年
月
日,到期收回本金5,000.00万元,利息
25.07
万元。
3.公司以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购买交通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期限为2023年
月
日到2023年
月
日,到期收回本金12,000.00万元,利息
49.71
万元。
4.公司以募集资金6,00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期限为2023年
月
日到2023年
月
日,到期收回本金6,000.00万元,利息
5.73
万元。
5.公司以募集资金9,000.00万元购买交通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期限为2023年
月
日到2023年
月
日,到期收回本金9,000.00万元,利息
37.28
万元。
6.公司以募集资金6,00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期限为2023年
月
日到2023年
月
日,到期收回本金6,000.00万元,利息
30.07
万元。
7.公司以募集资金4,000.00万元购买中信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期限为2023年
月
日到2023年
月
日,到期收回本金4,000.00万元,利息
17.42
万元。
8.公司以募集资金45,000.00万元购买农业银行曲靖直属支行发行的七天通知存款,购买日为2022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公司已收回全部本金,收到利息
178.32
万。
2023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子公司曲靖德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报告期内,公司以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如下:
1.公司以募集资金7,000.00万元购买交通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期限为2023年
月
日到2024年
月
日,截止2023年
月
日尚未收回本金。
2.公司以募集资金3,000.00万元购买中信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期限为2023年
月
日到2024年
月
日,截止2023年
月
日尚未收回本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
月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计27,495.36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其中17,495.36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10,000.00万元为结构性存款。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22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德方”)拟在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信用证等票据(以下统一简称“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如下:
1.2023
年
月
日,公司以存放在中国银行的募集资金3,428.14万元置换同等金额的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2.2023
年
月
日,公司以存放在交通银行的募集资金2,000.00万元置换同等金额的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3.2023
年
月
日,公司以存放在兴业银行的募集资金1,000.00万元置换同等金额的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4.2023
年
月
日,公司以存放在邮储银行的募集资金1,400.00万元置换同等金额的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5.2023
年
月
日,公司以存放在中信银行的募集资金
559.72
万元置换同等金额的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6.2023
年
月
日,公司以存放在中国银行的募集资金1,395.40万元置换同等金额的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7.2023
年
月
日,公司以存放在交通银行的募集资金1,000.00万元置换同等金额的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8.2023
年
月
日,公司以存放在中国银行的募集资金1,554.24万元置换同等金额的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9.2023
年
月
日,公司以存放在交通银行的募集资金1,700.00万元置换同等金额的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10.2023
年
月
日,公司以存放在农业银行曲靖直属支行的募集资金1,775.95万元置换同等金额的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11. 2023
年
月
日,公司以存放在邮储银行的募集资金2,949.04万元置换同等金额的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12.2023
年
月
日,公司以存放在交通银行的募集资金
860.92
万元置换同等金额的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13.2023
年
月
日,公司以存放在中国银行的募集资金2,620.91万元置换同等金额的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14.2023
年
月
日,公司以存放在农业银行曲靖直属支行的募集资金1,692.79万元置换同等金额的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15.2023
年
月
日,公司以存放在中信银行的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置换同等金额的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16.2023
年
月
日,公司以存放在交通银行的募集资金
500.00
万元置换同等金额的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17.2023
年
月
日,公司以存放在农业银行曲靖直属支行的募集资金
500.00
万元置换同等金额的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18.2023
年
月
日,公司以存放在兴业银行的募集资金
404.76
万元置换同等金额的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19.2023
年
月
日,公司以存放在中国银行的募集资金1,666.99万元置换同等金额的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