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作为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川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3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9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5.79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633.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7,560.3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2,072.6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7月18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321ZA000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号)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6,401,47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8.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53,089,944.6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3,091,734.4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9,998,210.25元。2023年3月23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2023]215Z0017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到账总额 | 62,072.63 |
减: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支出金额 | 65,657.51 |
其中:募投项目投入资金 | 47,328.10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手续费支出 | 75.33 |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8,254.09 |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 |
加:累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收益 | 3,584.8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 | - |
2、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到账总额 | 93,999.82 |
减: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支出金额 | 91,792.65 |
其中:募投项目投入资金 | 40,292.51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手续费支出 | 0.14 |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25,000.00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26,500.00 |
加:累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收益 | 155.6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 | 2,362.83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9年7月18日,公司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吴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鸡湖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金鸡湖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浦发银行吴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89080078801700001004)、在中信金鸡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8112001012700485572)。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经全部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募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吴中支行 | 89080078801700001004(已注销) | - |
中信银行苏州金鸡湖支行 | 8112001012700485572(已注销) | - |
合计 | - | - |
注: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苏州金鸡湖支行,银行账号8112001012700485572,已于2023年6月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吴中支行89080078801700001004,已于2023
年12月注销。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及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在内容上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瀚川智能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 1102020329001048728 | 1,196.63 |
瀚川智能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5010122001802244 | 931.21 |
瀚川智能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89080078801900002900 | 7.26 |
瀚川智能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03005289261 | 29.80 |
瀚川智能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 | 493679031632 | 2.19 |
瀚腾新能源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 1102020329001053326 | - |
瀚腾新能源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 | 466379280014 | 195.73 |
合计 | 2,362.83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7,328.1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0,292.51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公司于2019年8月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81.2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8月5日出具了《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9]第321ZA0063号)。截至2019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1,181.26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212.26万元。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
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25,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4,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6,500万元。
本期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序号 | 银行 | 产品名称 | 金额(万元) | 购买日期 | 到期日 |
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吴中支行 | 大额存单 | 5,000.00 | 2023-06-21 | 2024-01-15 |
2 | 上海银行苏州园区支行 | 大额存单 | 1,000.00 | 2023-06-25 | 2026-06-25 |
3 | 上海银行苏州园区支行 | 大额存单 | 1,500.00 | 2023-06-25 | 2024-01-23 |
4 | 苏州银行斜塘支行 | 大额存单 | 8,000.00 | 2023-06-16 | 2026-06-16 |
5 | 宁波银行苏州分行 | 大额存单 | 5,000.00 | 2023-06-30 | 2026-06-30 |
6 | 工商银行 | 大额存单 | 6,000.00 | 2023-07-27 | 2026-07-27 |
合计 | 26,500.00 | - | - |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公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4,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4,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4,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2,33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832.41万元。
(六)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智能制造系统及高端装备的新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该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4,216,732.2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首发募投项目专户全部注销。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苏州瀚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新增苏州市为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不超过67,669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瀚川智能2023年度的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
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实地走访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瀚川智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人对瀚川智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2,072.6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61.2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328.1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智能制造系统及高端装备的新建项目 | 否 | 46,758.00 | 46,758.00 | 46,758.00 | 3,161.27 | 47,328.10 | 570.10 | 101.22 | 2022年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公司于2019年8月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81.2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
通合伙)于2019年8月5日出具了《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9]第321ZA0063号)。截至2019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1,181.26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公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4,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4,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4,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2,33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智能制造系统及高端装备的新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该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首发募投项目专户全部注销。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附表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3,999.8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0,292.5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0,292.5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智能换电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55,500.00 | 55,500.00 | 55,500.00 | 11,448.58 | 11,448.58 | -44,051.42 | 20.63 | 2024/12 | 不适用 | 否 | 否 |
智能电动化汽车部件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12,169.00 | 12,169.00 | 12,169.00 | 2,513.10 | 2,513.10 | -9,655.90 | 20.65 | 2024/12 | 不适用 | 否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27,640.00 | 26,330.82 | 26,330.82 | 26,330.82 | 26,330.82 | - | 100 | / | 不适用 | 否 | 否 |
合计 | 95,309.00 | 93,999.82 | 93,999.82 | 40,292.51 | 40,292.51 | -53,707.31 | 42.86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25,000.00万元。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4,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6,500万元。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苏州瀚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新增苏州市为 |
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不超过67,669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可意 | 袁业辰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