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作为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川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瀚川智能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为9,120万元。本次议案关联董事蔡昌蔚、何忠道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程序合法,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的稳定,有助于公司长远战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此部分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属于正常性业务。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综上,我们同意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原材料/服务 | 苏州芯源温控科技有限公司 | 1,800.00 | 1.13 | 159.51 | 123.25 | / | 上年受市场环境影响,实际未按预期采购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劳务/提供服务 | 56.00 | 0.04 | - | 135.87 | / | / | |
向关联方出租厂房 | 64.00 | 0.05 | - | / | / | / |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劳务/提供服务 | 宁夏众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6,000.00 | 4.48 | - | / | / | /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劳务/提供服务 | 成都新工瀚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200.00 | 0.9 | - | / | / | / |
合计 | 9,120.00 | / | 159.51 | 124.67 | / | / |
注:上表中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公司2023年同类业务采购总额/收入总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上年(前次)预计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及服务 | 苏州芯源温控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123.25 | 根据业务实际需求采购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劳务/提供服务 | 50 | 1.42 | 根据业务实际需求提供 | |
租赁 | 40 | / | / | |
合计 | 2,090.00 | 124.67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苏州芯源温控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苏州芯源温控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蔡昌蔚 |
成立日期 | 2022年12月29日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人民币 |
注册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听涛路32号 |
经营范围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供冷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 | 苏州德能致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85% |
关联关系 | 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蔡昌蔚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芯源温控存在关联关系。 |
履约能力 | 苏州芯源温控科技有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依法持续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本次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
2、宁夏众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宁夏众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黄春雷 |
成立日期 | 2022年2月15日 |
注册资本 | 625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互联网数据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电车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蓄电池租赁;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控制设备租赁;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保险代理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 | 黄春雷持股63% |
关联关系 | 公司董事何忠道同时担任宁夏众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其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履约能力 | 宁夏众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依法持续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本次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
3、成都新工瀚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成都新工瀚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张海波 |
成立日期 | 2023年8月7日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注册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555号3栋18楼1805号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 | 四川新工绿氢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5%;苏州瀚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5%;成都市新能致远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股20%。 |
关联关系 | 公司董事何忠道同时担任成都新工瀚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其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履约能力 | 成都新工瀚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依法持续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本次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基于双方业务发展需要,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为关联方提供服务及劳务、租赁厂房;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等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以上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价格不显著偏离市场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定价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与协议,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合同与协议为准。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为公司正常的业务合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公司产供销系统完整、独立,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瀚川智能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可意 | 袁业辰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