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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川智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名,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年度审计机构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6),由于容诚内部工作调整,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为支彩琴女士(项目合伙人)、马云峰先生、范智文先生,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为闫钢军先生。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多次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了解2023年度审计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

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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