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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熔电气: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的公告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公W[2024]A563号,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983,950.70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21,781,042.2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注册股份的5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791,516.41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49,440,171.9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57,303,235.36元。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净利润为349,440,171.96元。

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总股本66,277,4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39,766,456.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

(1)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拟在2024年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的,须满足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中期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不低于10%。(该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及提议期限

公司拟在2024年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的,分红金额上限为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为上限,公司应制定具体分红方案与相应期间的定期报告(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同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3)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办理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a.在满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及提议期限,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b.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中期分红方案后的两个月内择期完成现金分红事项;

c.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公司综合考虑了经营业绩、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及行业特点,在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同意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的持续发展,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发展阶段和盈利水平,既保持了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公司独立董事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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