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零二四年四月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致尚科技 | 股票代码 | 301486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陈丽玉 | 方笳企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致尚科技园A栋一层 |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致尚科技园A栋一层 | ||
传真 | 0755-82026366 | 0755-82026366 | ||
电话 | 0755-82026398 | 0755-82026398 | ||
电子信箱 | ir@zesum.com | ir@zesum.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专注于精密电子零部件的研发和制造,致力于游戏机、VR/AR设备、专业音响为主的消费电子、通讯电子及汽车电子等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自创立以来,公司秉承自主创新、自主研发的经营理念,围绕核心客户需求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不断丰富产品种类及提高技术含量。目前,公司产品形成以游戏机、VR/AR设备的精密零部件为核心,以电子连接器、光纤连接器、自动化设备为重要构成的布局。未来,公司将以知名电子制造企业为标杆,通过提供核心产品和解决方案,与品牌商进一步深化合作,力争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电子零部件生产商和技术服务商。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春生电子、控股子公司福可喜玛均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先后获得了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深圳市光明区百强企业、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乐清市专利示范企业、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
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公司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ECQQC080000有害物质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RBA认证等国际国内标准体系认证,并先后通过日本知名企业N公司、META及SENKO等国际知名企业的合格供应商认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经过多年精密制造领域生产经验的积累,公司凭借良好的研发设计、模具开发、生产制造能力及严格的质量控制,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并已成为众多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和大型跨国企业的指定供应商之一。公司终端客户主要为日本知名企业N公司、索尼、META等品牌商,直接客户主要为富士康、歌尔股份等制造服务企业,公司生产的游戏机零部件及电子连接器等产品通过富士康及歌尔股份等集成其他功能件后形成整机产品,并最终配套供应终端客户。
(二)公司的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游戏机零部件、电子连接器、光纤连接器、自动化设备等,应用覆盖各类消费电子、通讯电子、汽车电子等领域。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 | 2,697,996,736.03 | 1,175,414,001.07 | 1,177,841,456.14 | 129.06% | 867,793,272.41 | 873,764,220.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515,331,537.32 | 752,107,754.90 | 752,107,754.90 | 234.44% | 634,066,661.98 | 634,066,661.98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501,954,837.58 | 575,716,153.85 | 575,716,153.85 | -12.81% | 614,833,655.81 | 614,833,655.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3,007,427.64 | 117,225,537.12 | 117,225,537.12 | -37.72% | 91,849,235.01 | 91,849,235.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4,813,133.44 | 118,897,586.77 | 119,062,774.77 | -45.56% | 76,719,167.94 | 76,845,868.8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135,183,211.10 | 142,634,095.77 | 142,634,095.77 | -5.22% | -8,725,704.73 | -8,725,704.73 |
额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5 | 1.21 | 1.21 | -46.28% | 0.95 | 0.9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5 | 1.21 | 1.21 | -46.28% | 0.95 | 0.9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51% | 16.91% | 16.91% | -12.40% | 15.64% | 15.64%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本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重新界定2021年度及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23,998,664.81 | 126,220,924.38 | 120,952,203.35 | 130,783,045.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717,052.66 | 25,527,440.48 | 14,630,910.86 | 16,132,023.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6,184,395.13 | 23,959,927.83 | 13,731,266.86 | 10,937,543.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685,731.87 | 52,036,168.22 | 23,912,477.82 | 28,548,833.19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0,43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7,47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 | 股东性 | 持股比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称 | 质 | 例 | 股份数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陈潮先 | 境内自然人 | 23.94% | 30,807,06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深圳市新致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36% | 10,752,0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刘东生 | 境内自然人 | 6.10% | 7,848,96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计乐强 | 境内自然人 | 5.37% | 6,912,0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计乐贤 | 境内自然人 | 5.37% | 6,912,0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计乐宇 | 境内自然人 | 5.37% | 6,912,0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深圳市远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34% | 4,302,325.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陈和先 | 境内自然人 | 2.63% | 3,386,88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天风天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聚赢咸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2.26% | 2,906,976.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李永良 | 境内自然人 | 2.08% | 2,674,418.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下列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但不属于一致行动人 1、陈潮先和陈和先为兄弟关系,陈潮先直接持有公司23.94%股份,间接持有公司2.18%股份,陈和先直接持有公司2.63%股份,间接持有公司2.06%股份; 2、陈潮先与陈和先分别持有深圳市新致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6.125%和22.07%的出资份额; 3、计乐宇、计乐强和计乐贤为兄弟关系,分别直接持有公司5.37%、5.37%和5.37%股份;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报告期内具体事项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