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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奉军)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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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孙奉军)

本人作为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2023年度中,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2023年度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任职基本情况

本人孙奉军,男,1972年生,中国国籍,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金融学)博士,同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副研究员。曾任山东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山东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太平养老保险股份公司企业年金主管、上海金融学院金融工程系副研究员、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秘、运盛(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秘、花园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曾兼任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等的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规定,具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基本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任职期间,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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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一共召开5次董事会,本人按时出席各次董事会,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对部分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存在缺席董事会的情况。2023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各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各项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决策审批程序均合法有效,本人对任职期间公司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无异议并投了赞成票。本人2023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孙奉军50500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并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2023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投资者交流与权益保护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注重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关注公司互动易答复、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广大股东的利益。

(四)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深入了解公司2023年度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业务发展情况,持续跟进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从自身专业角度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的风险和挑战;加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部门、会计师的沟通,关注公司规范运作情况,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监督、核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促进了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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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使本人能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五)公司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在各次董事会召开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了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详细审阅了会议文件和材料。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以客观、公正、独立的立场参与公司的经营发展和规范运作,有效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及对部分议案发表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外,本人还积极地通过各种方式加深对公司的了解和对经营层决策的指导与支持,通过与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定期沟通,保证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能获取大量的供本人做出独立判断的资料,保证本人与其他董事的同等知情权,公司及公司经营层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三、重点关注事项及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在2023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勤勉履行职务,认真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重点关注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提名或任免董事等重大事项,对董事会审议的前述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09月26日,本人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10月27日,本人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3年11月10日,本人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3年12月11日,本人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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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上述事项,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事项前均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会议期间认真听取公司经营层对相关事项的具体介绍,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独立判断立场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慎分析,独立客观地进行表决,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总结

本人在2023年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为公司的长远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孙奉军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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