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4-018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提前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主要项目的影响如下:
(一)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调整数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69,496.16 | 2,698,263.29 | 528,767.1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834.49 | 1,834.49 | |
未分配利润 | 481,201,065.20 | 481,727,997.84 | 526,932.64 |
续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调整数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88,240.04 | 1,695,628.29 | 307,388.2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84.70 | 784.70 | |
未分配利润 | 397,465,961.18 | 397,772,564.73 | 306,603.55 |
(二)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调整数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34,231.03 | 2,651,796.61 | 517,565.58 |
未分配利润 | 462,961,528.21 | 463,479,093.79 | 517,565.58 |
续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调整数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88,240.04 | 1,695,628.29 | 307,388.25 |
未分配利润 | 390,044,780.66 | 390,352,168.91 | 307,388.25 |
对2022年末与2023年初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主要是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528,767.13元,增加递延所得税负债1,834.49元,未分配利润增加526,932.64元;对利润表的影响主要是减少所得税费用220,329.09元,增加以前年度损益306,603.55元;对2021年末与2022年初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主要是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307,388.25元,增加递延所得税负债784.70元,未分配利润增加306,603.55元;对利润表的影响主要是减少所得税费用306,603.55元。
对2022年末与2023年初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主要是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517,565.58元,未分配利润增加517,565.58元;对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主要是减少所得税费用210,177.33元,增加以前年度损益307,388.25元;对2021年末与2022年初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主要是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307,388.25元,未分配利润增加307,388.25元;对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主要是减少所得税费用307,388.25元。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