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完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监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0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3.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5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监事作为本次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均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