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海德”)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维海德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687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736万股,每股面值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64.68元。截至2022年8月5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1,122,844,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7,955,116.04元,募集资金净额1,044,889,683.96元。截止2022年8月5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52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及结存余额截至2022年
月
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08,174,411.12元,启用募集资金700,000,000.00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超募资金160,000,000.00元进行永久补流,支付2,077.65元手续费,增加利息收入3,005,964.65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4,070,537.74元,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14,397,863.21元,剩余募集资金可使用余额为90,046,485.31元。(此余额包含2022年开立的766676254737现金管理账户余额,此余额主要因为存款利息收入产生,
已经归入利息收入发生额)。(三)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和结存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72,277,827.15元,支付605,000,000.00元用于现金管理以购买理财产品,使用超募资金160,000,000.00元进行永久补流,支付银行手续费2,770.58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4,070,537.74元,增加利息收入5,524,908.79元,募集资金理财收益17,261,829.81元。其中本报告期内的募集资金理财收益为17,261,829.81元。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14,397,863.21元,剩余募集资金可使用余额为140,723,150.30元。明细见下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1,044,889,683.96 |
减: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 172,277,827.15 |
现金管理净额 | 605,000,000.00 |
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160,000,000.00 |
银行手续费 | 2,770.58 |
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 4,070,537.74 |
加:利息收入 | 5,524,908.79 |
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 17,261,829.81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126,325,287.09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140,723,150.30 |
差异(实际结余-应结余) | 14,397,863.21 |
注:
(1)企业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605,000,000.00元皆为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结构性存款的具体信息见本核查意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差异金额为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所致,系截至2022年8月5日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和募集资金中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的金额合计,总计1,439.7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
月
日与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公司与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各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均能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募集户余额 | 募集资金用途 |
招商银行深圳云城支行 | 755914663610860 | 5,914,161.20 | 超募资金 |
招商银行深圳云城支行 | 755914663610368 | 55,960.94 | 补充营运资金 |
交通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 | 443066168013006057307 | 7,882,434.31 | 音视频通讯设备产业化扩建项目 |
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 | 766676033477 | 9,464,606.1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 | 756276036932 | 6,122,647.96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 | 766676254737 | 111,283,339.77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
合计 | 140,723,150.3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址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公司“音视频通讯设备产业化扩建项目”实施地址进行变更,将实施地点中的一部分(即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留仙二路鸿辉工业园2号楼3层)暂时用作公司研发场所,未来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展以及公司业务情况再做调整。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及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二路鸿辉工业园
号楼
层为“音视频通讯设备产业化扩建项目”实施地点。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六)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488.97万元,其中募投项目资金49,067.98万元,超募资金55,420.99万元。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截至2023年12月
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为30,000万元。
2023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6.68元/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止2023年
月
日,公司未使用超募资金进行回购。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相关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银行名称
银行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购买日 | 到期日 | 是否赎回 |
交通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3/7/20 | 2024/1/22 | 否 |
交通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75,000,000.00 | 2023/11/16 | 2024/2/20 | 否 |
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1,520,000.00 | 2023/8/31 | 2024/3/7 | 否 |
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2,480,000.00 | 2023/8/31 | 2024/3/8 | 否 |
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3,520,000.00 | 2023/8/31 | 2024/3/8 | 否 |
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2,480,000.00 | 2023/8/31 | 2024/3/7 | 否 |
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8,320,000.00 | 2023/9/8 | 2024/4/12 | 否 |
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7,680,000.00 | 2023/9/8 | 2024/4/11 | 否 |
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2,480,000.00 | 2023/9/8 | 2024/4/12 | 否 |
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1,520,000.00 | 2023/9/8 | 2024/4/11 | 否 |
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56,000,000.00 | 2023/9/8 | 2024/4/12 | 否 |
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44,000,000.00 | 2023/9/8 | 2024/4/11 | 否 |
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6,800,000.00 | 2023/11/29 | 2024/6/3 | 否 |
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8,200,000.00 | 2023/11/29 | 2024/6/4 | 否 |
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8,600,000.00 | 2023/11/29 | 2024/6/4 | 否 |
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6,400,000.00 | 2023/11/29 | 2024/6/3 | 否 |
合计 | 605,000,000.00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维海德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 单位: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总额:112,284.4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410.34 | |||||||||
净额:104,488.9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3,634.8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音视频通讯设备产业化扩建项目 | 否 | 15,794.88 | 15,794.88 | 577.86 | 2,899.15 | 18.35% | 2025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7,765.16 | 17,765.16 | 3,839.89 | 6,687.91 | 37.65% | 2025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11,507.94 | 11,507.94 | 1,992.59 | 3,640.72 | 31.64% | 2025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营运资金 | 否 | 4,000.00 | 4,000.00 | - | 4,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9,067.98 | 49,067.98 | 6,410.34 | 17,227.78 | ||||||||
超募资金投向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6,000.00 | 16,000.00 | 0.00 | 16,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尚未确认使用用途的超募资金 | 否 | 39,013.94 | 39,013.94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 否 | 407.05 | 407.05 | - | 407.05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55,420.99 | 55,420.99 | 0.00 | 16,407.05 | ||||||
合计 | 104,488.97 | 104,488.97 | 6,410.34 | 33,634.8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六)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