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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线下:2023年度独董述职报告(周波)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波)

作为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发表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周波,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希腊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执业律师。历任江苏省无锡化工原料总公司职员,无锡市禹光房产开发公司职员,无锡市直湖港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处职员,江苏无锡英特东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无锡永宜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法舟律师事务所律师;2018年6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江苏景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3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会议,其中,临时股东大会召开2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1次。本人均按时出席上述会议。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其中,现场出席会议4次,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2次,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本人作为专门委员会委员,均按时出席。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议了定期报告披露、内部控制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报告等议案;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2023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等议案。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1次,审议通过了2项议案,本人亲自出席,没有委托或缺席会议的情况。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4、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提出意见建议等,得到及时反馈。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除《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与本人有关联,已进行回避表决外,其他议案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时披露。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1. 定期报告披露、内部控制情况及利润分配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编制并及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内部控制情况及其他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核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具备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诚信执业。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2023年度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薪酬方案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4. 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应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等相关事项合法合规,已履行相关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 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2023年,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

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决策和审议程序合规合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现实情况和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6. 2023年公司未涉及的事项

2023年公司未发生下列事项: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制定或者变更员工持股计划;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三)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除按规定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本人持续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1、除审阅历次会议材料外,本人认真研读公司报送的经营信息、财务报告等资料和报告,并听取管理层等人员关于经营管理情况汇报,通过现场工作、电话、微信等形式,与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日常联系。

2、与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本人定期听取或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与内部审计人员就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内部控制重点领域的风险揭示和防范化解进行沟通。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全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

3、与中小股东沟通。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线上参加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4、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5、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进一步加深了相关法规尤其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2023年12月,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在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

2023年度,本人通过现场走访、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等方式对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开展了数次现场工作,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了积极建议。此外,本人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协助本人履行职责。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4、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

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继续保持与公司管理人员的密切交流,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周波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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