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3-026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以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4,118,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741,746股后的股本103,376,2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同时拟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35,130,876股。
综上,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411.8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3,513.0876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公司拟根据上述事项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 原章程条款内容 | 修改后章程条款内容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11.80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513.0876万元。 |
第十九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10,411.80万股,均为普通股。 | 公司股份总数为13,513.0876万股,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上述条款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的有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 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