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4-029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是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鸿辉工业园2栋3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
2.00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4.00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6.00 |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5表决通过是议案7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
告将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18:00止。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18:00前送达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鸿辉工业园2栋3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汪慧
2、电 话:0755-84528267
3、传 真:0755-84528267
4、邮 箱:vhd@vhd.com.cn
5、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鸿辉工业园2栋3楼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1318”,投票简称为“维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单位) 作为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名称(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 法定代表人(仅限法人股东) | ||
证券名称 | 证件号码 | ||
股东账户 | 持股数(股)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
代理人姓名 | 是否提交委托书 | ||
代理人证件名称 | 代理人证件号码 | ||
代理人联系电话 | 代理人电子邮箱 | ||
代理人联系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