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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满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满微”、“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富满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340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11,732,499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76.71元。公司共募集资金899,999,998.29元,扣除发行费用9,803,521.23元,募集资金净额890,196,477.06元。

截至2021年12月7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以“信会师报字[2021]ZI1057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0,438.11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3,488.14万元;于2021年12月7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6,949.97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7,851.0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金利息(包括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收入2,103.6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0,685.2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15年第一届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2021年12月8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2月10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2月17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1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滨海支行79190078801800002414489,999,998.2995,620,772.53活期
中信银行深圳坪山支行8110301013100601772200,000,000.0021,231,199.11活期
招商银行深圳泰然金谷支行755928471310909200,000,000.00-活期
合计889,999,998.29116,851,971.64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费用(不含税)369,558.97元。

2、截止日余额中不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现金管理金额 90,000,000.00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等变更情况

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研发中心项目与5G射频芯片、LED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因市场环境变化及土地建设受地质结构、雨季、台风、安全作业要求等因素影响,项目实施完成时间延后。公司经过谨慎研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在不改变“5G射频芯片、LED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及用途的情况下,将“5G射频芯片、LED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投资截止期由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3年10月10日,公司已归还1.5亿元资金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内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针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商业银行及证券公司的理财产品,其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未设置专门理财账户,但募集资金单独存取、流向清晰,不存在与其他资金混同使用的情形。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本金为人民币9,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富满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出具了“大华国际核字第2400223号”鉴证报告。认为富满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富满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及核查意见

在2023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及支持文件、项目进展情况等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富满微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了三方

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截至2023年末,富满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900,000,0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8,510,377.0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04,381,090.0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5G 射频芯片、LED 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500,000,000.00500,000,000.00171,473,579.01343,101,874.0168.62%2024年6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2.研发中心项目200,000,000.00200,000,000.007,036,798.00161,279,216.0080.64%2024年6 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0200,000,000.00-200,0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900,000,000.00900,000,000.00178,510,377.01704,381,090.01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900,000,000.00900,000,000.00178,510,377.01704,381,090.0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研发中心项目与5G射频芯片、LED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因市场环境变化及土地建设受地质结构、雨季、台风、安全作业要求等因素影响,项目实施完成时间延后。公司经过谨慎研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在不改变“5G射频芯片、LED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及用途的情况下,将“5G射频芯片、LED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投资截止期由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488.14万元以及预先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27.5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3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止2023年10月10日,公司已归还1.5亿元资金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1、2022年1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3、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4、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止2023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本金为人民币9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针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商业银行及证券公司的理财产品,其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由于上述募投项目2023年度处于建设期,预计2024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2023年度不适用承诺效益指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花少军刘 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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