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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添燃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对2023 年度 履职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规则指引要求,在 2023年度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唐旭、独立董事吴妍、非独立董事张靖,会计专业人士唐旭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根据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中关于“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要求,2023年10月2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选举公司独立董事冯西平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时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张靖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日期届次通过议案
2023.4.15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8.20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3.10.2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按照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稳健的原则,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执行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信永中和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协调治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配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治理层及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监督,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四、总体评价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认真审议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内外部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建设等相关议案,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的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坚持勤勉尽责和审慎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密切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内外部审计情况、内部控制效果等重要事项,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科学合规,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质量的持续提升。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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