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序号 | 制度名称 | 类型 | 是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1 | 《总经理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 修订 | 否 |
3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5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6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7 | 《子公司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8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1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1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制定 | 是 |
上述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述治理制度全文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