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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荣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吴胜涛)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吴胜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吴胜涛作为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任职期间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发挥专业特长,谨慎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吴胜涛,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硕士学历,法国里昂商学院博士研究生(在读)。1998年参加工作,先后任华为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华信惠悦咨询公司咨询项目经理、德勤咨询公司合伙人、华夏幸福集团副总裁、宜信集团副总裁;2021年7月至今任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300949)独立董事,2022年9月至今任京东集团人力资源高级专家。2022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

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2023年度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会议(其中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形,其中现场出席董事会0次,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7次。会议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根据规定回避表决的除外),无反对、弃权的情形,会议后积极关注相关决议执行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发表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12023年4月20日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 2.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同意
22023年4月20日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差异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6.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序号时间发表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8.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10.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32023年8月11日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42023年9月1日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指标设定的科学性、合理性的独立意见。同意
52023年12月11日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3、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严格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2023年度,本人召集并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形,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各项议案进行审议。日常检查薪酬方案是否符合

公司经营与发展的实际情况,是否遵循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监督和核查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2023年度,本人共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形,对公司定期报告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和核查,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定期听取公司审计部工作汇报,参与指导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发挥提名委员会的监督作用。2023年度,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本人持续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相关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023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会议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意见类型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32023年4月20日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专门委员会名称会议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意见类型
2023年8月11日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议案。同意
2023年10月16日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2023年4月20日1.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同意
2023年9月1日1.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
2023年10月10日1.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2023年度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委托独立董事蒋基路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截至征集时间结束,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

5、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关于年度内审工作计划、年度内审

工作总结、年度内控评价情况的汇报,并对内部审计程序进行了关注,确保内部审计计划的健全性和可执行性;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和核查,就年度审计相关工作与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工作进度,听取了会计师年度审计工作汇报。

6、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广大投资者的意见或建议。

7、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会议、走访公司及子公司等现场调研等形式,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情况。对公司行业特点及现状、公司战略执行、项目进展等各方面情况进行持续跟踪了解,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8、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持续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本人日常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相关报道。同时,督促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保证与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本人日常持续关注投资者互动平台问答,确保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平。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议组织的相关培训,参加持续督导机构对董事的专题培训与交流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不断提高投资者保护意识,切实维护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具体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3年度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上述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

《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经营与发展的实际情况,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该薪酬方案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六)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审议和披露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总体评价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今后履职过程中,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独立董事新规定,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和股东的交流沟通,监督公司规范运作;不断提高投资者保护意识,切实维护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吴胜涛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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