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5 证券简称:菲利华 公告编号:2024-19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
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31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措施2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建树,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6年至2018年以及2021年至2023年为菲利华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晨,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起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菲利华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方正,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菲利华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方正和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晨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李建树最近3年收(受)行政监管措施2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详见下表: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结果 |
李建树 | 2020年4月30日 | 行政监管措施 | 湖北证监局 | 对于当代明诚2018年年报审计执业项目相关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李建树 | 2021年1月7日 | 行政监管措施 | 江西证监局 | 对于神雾节能2019年年报审计执业项目相关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李建树、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晨、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方正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审众环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中审众环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和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和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服务优质,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