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78名
注册会计师人数:2,533名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名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0.01亿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71家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收费:8.3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家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度报告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同时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3年5月9日, 上述议案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3年12月14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及委员关注事项等进行了预沟通。
(三)2024年4月1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财务审计初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 企业内控及委员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四)2024年4月2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公告。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