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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路: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所有激励对象当期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09,7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时,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相关的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6,000股拟由公司回购注销。综上,本次拟由公司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65,700股,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4月19日)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情况,公司总股本将由298,794,160股减至297,528,46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298,794,160元减至297,528,460元(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且公司前次回购注销事项正处于办理阶段,最终股本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数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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