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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荣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高决策效率,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及创业板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II类医疗器械);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印刷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包装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II类医疗器械);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印刷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包装服务;专用仪器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服务;专用仪器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试验机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试验机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数字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专业设备制造);试验机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试验机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装卸搬运;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数字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一百九十七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第一百九十七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九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为: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向股东分配的股利应不少于母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第一百九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为: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向股东分配的股利应不少于母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 (四)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并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通过互动平台、公司网站、公众信箱、来访接待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独立董事应当就董事会通过的提案提出明确意见,该意见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如为不同意或者无法发表意见的,独立董事应提出不同意或者无法发表意见的事实、理由。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因前述特殊情况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3、公司调整或变更《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公司经过详细论证后,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对章程确定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 …… (四)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并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通过互动平台、公司网站、公众信箱、来访接待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如为不同意或者无法发表意见的,独立董事应提出不同意或者无法发表意见的事实、理由。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因前述特殊情况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3、公司调整或变更《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公司经过详细论证后,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对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董事会就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
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董事会就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五)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宜。议时,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当年年末母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当年合并报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或未来十二个月拟进行重大资本性支出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具体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0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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