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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邦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邦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美邦科技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金公司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美邦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3年4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52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1,320.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为10.7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1,76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20,242,566.00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525,434.00元。截至2023年5月17日,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中兴华验字(2023)第01004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 期末余额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谈固大街支行20000047556100118345432231.35
内蒙古美邦中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国银行乌海分行营业部1524797907570.00
合计-231.35

注:截至本专项核查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存储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谈固大街支行、中国银行乌海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余额已全部投入募投项目,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2024年4月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均不存在违反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形。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141,768,000.00
减:发行相关费用20,242,566.00
二、募集资金净额121,525,434.00
加:利息收入436,233.60
减:募投项目支付金额121,961,436.25
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231.35

截至本专项核查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已全部投入募投项目,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2024年4月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21,961,436.2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21,961,436.25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司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1、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22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并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2023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万吨/年四氢呋喃、1000吨/年离子液催化剂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8,241,397.43元,置换45,653,870.8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置换完毕。

2、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为人民币20,242,566.00元(不含税)。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7,222,169.81元(不含税),置换发行费用金额为7,222,169.81元(不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置换完毕。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等),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限,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金额为0万元,未超过审议额度及有效期限。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核字[2024]0011010513号“《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美邦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美邦科技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美邦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美邦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美邦科技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121,525,434.00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1,961,436.2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1,961,436.2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募集资金用途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3万吨/年四氢呋喃、1000吨/年离子液催化剂项目建设500,000,000.00121,961,436.25121,961,436.2524.392024年9月30日不适用
合计-500,000,000.00121,961,436.25121,961,436.2524.39---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 (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实际进度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基本一致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 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52,876,040.61元,其中募投项目45,653,870.80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7,222,169.81元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等),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限,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金额为0万元,未超过审议额度及有效期限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

注: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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