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 年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于2024 年4 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任职的全体董事、监事(除职工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以及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其薪酬并发放,不再另行就董事职务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6万元人民币(税前)。
2、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以及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其薪酬并发放,不再另行就监事职务领取薪酬。
(2)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津贴为每年4.8万元人民币(税前)。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奖金组成。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奖金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职务的工作性质、经营指标、绩效考核情况及利润目标达成情况核定。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津贴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由公司根据经营指标完成情况预提。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一般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 备查文件
(一)《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