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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4]23011950038号
关于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4]23011950038号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瑞电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达瑞电子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达瑞电子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达瑞电子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达瑞电子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
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达瑞电子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本鉴证报告仅供达瑞电子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附件: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福州市 |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
附件:
东东莞莞市市达达瑞瑞电电子子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
年年度度募募集集资资金金存存放放与与实实际际使使用用情情况况的的专专项项报报告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出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896号”文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05.3667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193,016,056.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38,096,865.89元。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12日全部到账,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440C00017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203,809.69 |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102,450.25 |
其中:以前年度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92,992.56 |
本报告期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9,457.70 |
项目 | 金额 |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 | 8,641.88 |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110,001.32 |
其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 | 34,000.00 |
募集资金专户实际存放余额 | 76,001.32 |
注: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监管指引第2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储存、使用、变更、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及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高贝瑞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贝瑞”)、东莞市达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瑞新能源”)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021年4月19日,公司、高贝瑞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5月17日,公司、达瑞新能源及保荐机构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0月16日,公司、达瑞新能源及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之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户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 |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强支行 | 632810035 | 21,000.16 |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 | 9550880225801200433 | 2,110.75 |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 | 9550880225801200163 | 2.81 |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 | 9550880225801200343 | 21.79 |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 | 9550880225801200253 | 32,428.84 |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 | 44050177900800002532 | 112.64 |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 | 44050177900800002531 | 51.98 |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 | 2010020929200553369 | 19,833.73 |
东莞市高贝瑞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星河支行 | 8110901013201278729 | 10.13 |
东莞市达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洪梅支行 | 9550880236867300286 | 12.90 |
东莞市达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洪梅支行 | 9550880236867300376 | 387.74 |
东莞市达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东莞松山湖支行 | 769910316210560 | 19.95 |
东莞市达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东莞松山湖支行 | 769910316210222 | 7.89 |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东莞松山湖支行 | 769905287210111 | 0.00 |
合计 | 76,001.32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4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3,426.15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95.28万元,共计23,721.43万元。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之附表1。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余额为110,001.32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76,001.32万元(含活期存款243.76万元,协定存款75,757.56万元),购买券商保本收益凭证34,000.00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7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高贝瑞、达瑞新能源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金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其负责实施的募投项目所涉及的款项的支付,并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以募集资金兑付。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100.35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其中已使用募集资金兑付0.0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以及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新募投项目、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调整投资结构及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缩减达瑞新材料及智能设备总部项目(一期)募投项目(以下简称“一期募投项目”)之“消费电子精密功能性器件生产项目”、“可穿戴电子产品结构件生产项目”及“3C电子装配自动化设备生产项目”的投资规模,并将原计划投入该等募投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实施新募投项目——达瑞新材料及智能设备总部项目(二期)电池结构与功能性组件项目(项目总投资89,037.15万元,其中:缩减一期募投项目投入部分募集资金30,083.29万元,部分超募资金55,546.56万元及自筹资金3,407.3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之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03,809.69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457.7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0,083.29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2,450.2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0,083.2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4.76%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达瑞新材料及智能设备总部项目(一期)——消费电子精密功能性器件生产项目 | 是 | 38,424.93 | 27,097.54 | 615.02 | 19,126.06 | 70.58% | 2025年3月25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达瑞新材料及智能设备总部项目(一期)——可穿戴电子产品结构件生产项目 | 是 | 25,947.58 | 16,294.40 | 518.88 | 12,295.27 | 75.46% | 2025年3月25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达瑞新材料及智能设备总部项目(一期)——3C电子装配自动化设备生产项目 | 是 | 19,421.72 | 10,319.00 | 272.28 | 8,668.10 | 84.00% | 2024年3月25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达瑞新材料及智能设备总部项目(一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3,146.18 | 13,146.18 | 1,074.07 | 5,383.37 | 40.95% | 2025年3月25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达瑞新材料及智能设备总部项目(二期)电池结构与功能性组件项目 | 否 | 85,629.85 | 6,977.45 | 6,977.45 | 8.15% | 2026年4月25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46,940.41 | 202,486.97 | 9,457.70 | 102,450.25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未明确使用用途的超募资金 | 56,869.28 | 1,322.72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56,869.28 | 1,322.72 | ||||||||
合计 | 203,809.69 | 203,809.69 | 9,457.70 | 102,450.2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2023年4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新募投项目、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调整投资结构及实施进度的议案》,结合一期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的调整情况,将“消费电子精密功能性器件生产项目”、“可穿戴电子产品结构件生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3月25日延期至2025年3月25日,将“3C电子装配自动化设备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3月25日延期至2024年3月25日。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动荡,供应链体系发生变化,消费电子行业增速放缓,公司消费电子组件及配套自动化设备市场需求未及预期。鉴于消费电子终端需求的回升仍需要一定时间,依照公司目前消费电子产品研发和市场情况、现有已投入的设备和产能状况,为了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有效性,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自身能力以及长远发展的规划,公司积极把握电子制造产业发展趋势,新增新能源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结构件的业务布局,丰富公司产品结构。2023年4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新募投项目、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调整投资结构及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缩减一期募投项目中“消费电子精密功能性器件生产项目”、“可穿戴电子产品结构件生产项目”及“3C电子装配自动化设备生产项目”的投资规模,并将原计划投入该等募投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实施新募投项目——达瑞新材料及智能设备总部项目(二期)电池结构与功能性组件项目(新募投项目总投资89,037.15万元,其中:缩减一期募投项目投入部分募集资金30,083.29万元,部分超募资金55,546.56万元及自筹资金3,407.30万元)。本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超募资金为56,869.28万元,其中55,546.56万元投入达瑞新材料及智能设备总部项目(二期)电池结构与功能性组件项目,其余1,322.72万元目前尚未确定使用用途。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三、(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三、(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达瑞新材料及智能设备总部项目(二期)电池结构与功能性组件项目 | 达瑞新材料及智能设备总部项目(一期)中“消费电子精密功能性器件生产项目”、“可穿戴电子产品结构件生产项目”及“3C电子装配自动化设备生产项目 | 85,629.85 | 6,977.45 | 6,977.45 | 8.15% | 2026年4月25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85,629.85 | 6,977.45 | 6,977.45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动荡,供应链体系发生变化,消费电子行业增速放缓,公司消费电子组件及配套自动化设备市场需求未及预期。鉴于消费电子终端需求的回升仍需要一定时间,依照公司目前消费电子产品研发和市场情况、现有已投入的设备和产能状况,为了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有效性,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自身能力以及长远发展的规划,公司积极把握电子制造产业发展趋势,新增新能源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结构件的业务布局,丰富公司产品结构。2023年4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新募投项目、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调整投资结构及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缩减一期募投项目中“消费电子精密功能性器件生产项目”、“可穿戴电子产品结构件生产项目”及“3C电子装配自动化设备生产项目”的投资规模,并将原计划投入该等募投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实施新募投项目——达瑞新材料及智能设备总部项目(二期)电池结构与功能性组件项目(新募投项目总投资89,037.15万元,其中:缩减一期募投项目投入部分募集资金30,083.29万元,部分超募资金55,546.56万元及自筹资金3,407.30万元)。本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披 |
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新募投项目、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调整投资结构及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