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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中设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章顺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章顺文,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专业会计硕士,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湖北省财政厅会计处科员,深圳鄂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深圳巨源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市服务贸易协会副会长,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协会监事长。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伙人,深圳市会计协会副会长,广东省高级会计师第三评委会专家委员,深圳大学经济学院校外导师,深圳联交所专家库评审专家,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专家,深圳市福田区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深圳市校友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9月至2024年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均准时出席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听取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专业的意见和建议,除回避表决的情况外,均投出同意票,未曾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会议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633002

2、参与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组织各位委员对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并就年报审计工作安排、重要审计事项等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与交流,及时掌握年审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参与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的讨论,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2023年度内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机制等事项。2023年公司未召开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相关重大事项。

3、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无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定期审议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不定期核查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在公司年度审计期间,及时跟进审计工作进度,对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并建立有效沟通渠道,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5、关于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席前述会议、实地调研考察、参加培训、审阅材料、与各方保持密切联系等。认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并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专业化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6、在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高度重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监督公司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

(2)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积极主动履职。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多渠道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于每一份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认真阅读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

(3)加强自身主动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报告期内,本人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7、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事项如下: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容诚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3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此外,本人在会议及闭会期间提出多项意见和建议,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专业、客观的建议,全部得到采纳或回应,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例如,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议案,本人发言表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准确披露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同时,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相适应,能做到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未来,公司应继续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本人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并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本人因在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家数超过三家,于2023年12月22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2024 年 2 月 23 日公司完成换届选举时本人离职生效,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以上是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2023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

独立董事:章顺文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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