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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鑫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837092 证券简称: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度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文义先生申请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补选张继秋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目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周竹梅女士、杨秀艳女士和张继秋先生,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周竹梅女士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其中,周竹梅、杨秀艳为公司独立董事,张继秋为公司董事,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超过 1/2,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

二、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会议名称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通过事项
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4月17日1、《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报告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4月25日1、《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8月23日1、《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3、《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10月25日1、《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11月14日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就公司财务信息与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并持续关注公司财务信息的披露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

(二)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公司目前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明确、评价依据及缺陷认定标准合理,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实际运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事项等进行了监督和指导,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四)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严格核查与评价,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按时出具各项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配合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和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沟通,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相关事项,推动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高效完成;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快速落实,加强了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内部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审议各项议案,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有效地促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勤勉、尽职地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相关职责与义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平的职业操守,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审查及披露、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和指导的专业作用,确保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高效顺利进行;同时,进一步提升内部控制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的水平,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质量的稳步提升,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 年 4 月 2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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