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6 证券简称:泉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9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的公告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含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人民币3,134.53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21.37%。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为人民币70.52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为人民币3,064.0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公告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已积极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强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对于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起诉书或者仲裁申请书、受理(应诉)通知书。
2、 调解书、裁定书、判决书或者裁决书。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序号 |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立案时间/收到传票时间 | 涉案金额(万元)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1 | 东莞市国立腾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邵鉴棠、周凤霞、邓子伏,第三人黄喜 | 损害公司利益纠纷 | 2022.10.31 | 1,200 | 国立腾云公司监事何煦认为上市公司损害公司利益,代表国立腾云公司要求公司赔偿损失1,200万元,本案一审判决驳回国立腾云公司全部诉请,虽国立腾云公司提起上诉,但因未按时缴纳诉讼费,法院裁定自动撤诉,本案结案。 | 不适用 |
2 | 王琦 |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松华、曾永红、周霞、何煦、邓子伏、薛志文。第三人:东莞市国立腾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2023.10.21 | 51.17 | 因腾云公司未能偿还王琦款项合计51.17万元,王琦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在内的腾云股东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对腾云所欠其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本案已于2024年4月11日开庭审理,待判决。 | 不适用 |
3 | 曾永红、周霞、何煦 |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邓子伏、薛志文。第三人:东莞市国立腾云智能科技有限公 | 股东出资纠纷 | 2023.11.1 | 210 | 因股东出资纠纷,腾云公司股东曾永红、周霞、何煦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邓子伏及薛志文等腾云公司其它股东缴纳出资款及相应利息,其中公司缴纳出资额210万、邓子伏缴纳出资额35万、薛志文缴纳出资额35万,一审判决公司缴纳出资额210万及相应利息。现已提起上诉,待二审。 | 不适用 |
4 | 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宏阜精密零组件(深圳)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12.1 | 50.84 | 因买卖合同纠纷,国立高分子起诉要求宏阜精密零组件(深圳)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502,340.66元及逾期付款损失等。现双方和解达成一致,并经法院司法确认并出具民事裁定书,宏阜精密分两期支付货款,现已支付完毕,本案结案。 | 执行完毕 |
5 | 北海皇氏阳光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12.4 | 371.81 | 因买卖合同纠纷,皇氏公司起诉要求山东泉为支付货款人民币3,705,00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13,049.01元,广东泉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双方达成和解,本案以撤诉结案。 | 已结案 |
6 | 北海皇氏阳光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12.4 | 144.39 | 因买卖合同纠纷,皇氏公司起诉要求山东泉为支付货款人民币1,369,267.2元及逾期付款损失74,625.06元,广东泉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双方达成和解,本案以撤诉结案。 | 已结案 |
7 | 北海皇氏阳光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12.4 | 64.28 | 因买卖合同纠纷,皇氏公司起诉要求山东泉为支付货款人民币621,450元、违约金19,391.49元及逾期付款损失1,939.149元,广东泉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双方达成和解,本案以撤诉结案。 | 已结案 |
8 | 福建莆田国立橡塑新材料有限公司 | 福建腾龙鞋业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6.20 | 7.47 | 因买卖合同纠纷,莆田国立起诉要求腾龙公司支付支付货款以及逾期付款损失、诉讼费、保全担保费等计人民币74,745.22元。后双方达成和解,腾龙公司已经支付货款,公司撤回起诉。 | 报告期内,对方已支付全部款项,公司撤诉 |
9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 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7.13 | 268.17 | 因买卖合同纠纷,亚玛顿公司起诉要求山东泉为支付货款2,352,841.2元、逾期付款利息暂计16,388.19元、铁托损失311,150元及诉讼支出等。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现已支付完毕,本案结案。 | 执行完毕 |
10 | 梁引娣、成剑锋、成土莲、成土娣及成秋梅 | 佛山市高明区桦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肇庆市华南再生资源产业有限公司(第三人)、肇庆汇展塑料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李锦泉(第三人)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23.7.27 | 0 | 因桦文公司雇佣的人员在为肇庆汇展更换瓦顶的过程中发生事故死亡,死亡人员家属向广宁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桦文公司赔偿1,198,162元。华南产业公司、肇庆汇展、李锦泉作为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本案经一审及二审审理,判决肇庆汇展公司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 不适用 |
11 |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益耀塑胶科技(惠州)有限公司、东莞市益耀塑胶科技有限公司、蒲仕壮及肖益波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9.19 | 12.21 | 因买卖合同纠纷,公司起诉要求益耀塑胶科技(惠州)有限公司、东莞市益耀塑胶科技有限公司、蒲仕壮及肖益波支付货款以及逾期付款损失、诉讼费、保全担保费等计人民币12.21万元。经法院调解达成一致,益耀塑胶科技(惠州)有限公司、东莞市益耀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及蒲仕壮分两期支付货款,现仍余3万未支付,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关款项已由法院划执行划转至公司账户,本案结案。 | 执行完毕 |
12 | 东莞森盈皮具实业有限公司 |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邓子伏、薛志文,第三人:东莞市国立腾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异议 | 2024.1.5 | 50 | 因国立腾云未能按照判决向东莞森盈皮具实业有限公司偿还50万借款及相应利息,在法院裁定终结(2022)粤1971执1042号执行后,森盈公司向法院申请追加公司、邓子伏及薛志文为被执行人。经开庭审理,法院裁定驳回森盈公司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 | 不适用 |
13 | 北海皇氏阳光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4.4.8 | 704.19 | 因前期买卖合同纠纷(双方于2023年12月4日达成和解,北海皇氏撤诉结案纠纷案件),其中(2023)桂0521民初7426号、(2023)桂0521民初7427号案件撤诉和解完,未进行支付,后北海皇氏起诉要求山东泉为支付货款人民币6,972,194元及违约金69,721.94元,广东泉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案于2024年4月10日由法院进行调解。双方确认山东泉为应支付货款为4,956,269.08元,经双方债权债务抵消后,确认山东泉为应支付货款金额为3,195,257.08元、违约金为137,977元,合计3,333,234.08元,山东泉为4月18日前支付上述货款,4月30日前支付上述违约金。截至目前,山东泉为已向北海皇氏足额支付上述货款完毕。 | 双方达成和解,公司履行付款义务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