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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骐环保: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929 证券简称:华骐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6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编制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3号文)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65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8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6,415,5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9,062,451.5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7,353,048.49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月15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00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23,735.30
减:累计直接投入募集项目总额18,983.28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1,500.00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2,000.00
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879.43
加: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净额(+)558.26
募集资金2023年12月31日应结存余额930.85
募集资金2023年12月31日实际结存余额930.8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团结广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行账号初始存储金额(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团结广场支行130602082930017722712,000.00已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1001007880110000148610,000.00930.8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支行5559000273107043,811.36已销户
合计25,811.36930.85

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735.30万元,与上表中初始合计金额的差额部分为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可以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

本公司于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

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3,735.30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967.2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983.2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配置金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12,00012,000158.3311,227.73注193.56%2021年4月30日583.62
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10,00010,0005,808.876,020.2560.20%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水环境治理工程业务营运资金13,0001,735.3001,735.30100.00%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5,00023,735.305,967.2018,983.28----583.62----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35,00023,735.305,967.2018,983.28----583.6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适用
因公司与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达成投资意向,拟将“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作为项目投资内容之一,经公司2021年2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地点由马鞍山慈湖高新区曙光路与电业路交叉口东北角变更为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明珠路和同心路交叉口西北角。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内外部环境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6,560.12万元,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适用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募投项目结余金额主要包括“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未满足支付条件尚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因该等项目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将节余金额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和“补充水环境治理工程业务营运资金”项目的结余资金879.4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可以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18,983.28万元(含置换前期预先投入部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共4,430.85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930.85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2,000.00万元,另有1,500.00万元用于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尚未到期赎回。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同时具备较好的流动性,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1:2021年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理厂项目已投产,期末累计投入小于募集资金配置金额主要系未到付款节点尚未支付的部分设备、工程质保金等尾款,截至2023年7月11日,公司已将该募投项目的结余资金878.26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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