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1 证券简称:旗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58,993,67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旗天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061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杨昊悦 | 李彩霞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恒通东路69号7楼 | 上海市静安区恒通东路69号7楼 | |
传真 | 021-60975620 | 021-60975620 | |
电话 | 021-60975620 | 021-60975620 | |
电子信箱 | investor@qt300061.com | investor@qt300061.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紧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围绕数字科技战略定位,聚焦数字营销赛道,以平台化科技能力为支撑,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领先、高效的全流程、一站式用户全生命周期管理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大力发展核心主业,全面落实精细化运营管理,深入落实“一体两翼”发展战略,以数字科技服务为核心,以“核心业务”和“创新业务”为双翼,聚焦核心业务和创新业务两大重心开展工作。一方面,公司聚焦服务银行等金融机构、头部互联网公司以及政府机构等主要客户,通过数字生活营销、银行卡增值营销等主营业务线,建立数字化服务能力业务矩阵;另一方面,大力拓展数字人民币、数字政务运营服务和新媒体等创新业务,并赋能核心业务,拓展业务边界,促成各项业务的协同融合增长。
数字生活营销板块以一站式数字生活营销解决方案为核心产品,聚合数字化产业上下游资源,打造数字化营销服务中台,通过专业级的数字商品分发引擎和营销活动引擎,构建数字生活营销生态体系,实现用户价值的深度挖掘和持续增长。公司与中国银联、五大国有银行、大中型股份制银行,平安保险、中国人保、太平洋保险等保险公司,以及各类基金、券商、信托等非银金融保持持续稳定合作;同时,公司也是微信、支付宝等大型互联网平台的优质服务商,为客户提供用户生命全流程运营管理服务,在泛金融领域长期居于头部服务商地位。
图一:数字生活营销业务基本模式
银行卡增值营销板块主要为银行卡持卡人提供全生命周期增值营销服务,提供智能客服、产品定制、用户促活、精准营销等解决方案,累计合作银行数十家。
图二:银行卡增值营销业务基本模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 | 1,633,274,481.62 | 1,976,769,113.71 | 1,976,683,810.12 | -17.37% | 1,731,626,769.79 | 1,731,498,357.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67,537,432.44 | 1,225,898,234.41 | 1,225,808,224.32 | -37.39% | 1,184,030,673.00 | 1,183,902,260.60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974,893,802.90 | 1,255,680,703.73 | 1,255,680,703.73 | -22.36% | 1,054,373,936.48 | 1,054,373,936.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95,437,241.83 | 51,728,215.14 | 51,766,617.45 | -1,057.06% | -365,968,279.60 | -366,096,692.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95,854,000.38 | 41,176,432.10 | 41,214,834.41 | -1,303.10% | -373,469,476.84 | -373,597,889.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864,257.04 | 108,767,713.31 | 108,767,713.31 | -190.89% | 271,872.80 | 271,872.8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5 | 0.08 | 0.08 | -1,037.50% | -0.55 | -0.5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5 | 0.08 | 0.08 | -1,037.50% | -0.55 | -0.5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9.35% | 4.28% | 4.28% | -53.63% | -26.71% | -26.72%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对2022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元) | |
合并 | 母公司 |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49,035.87 | 1,197,794.13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177,448.27 | 1,212,377.54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 未分配利润 | -128,412.40 | -14,583.41 |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合并 | 母公司 | ||
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度 | 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 | 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度 | 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 |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052,444.30 | 1,318,972.30 | 2,130,192.48 | 273,387.99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054,585.67 | 1,408,982.39 | 2,037,732.15 | 278,094.50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 所得税费用 | -87,868.69 | -38,402.31 | -97,166.84 | -9,876.90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 未分配利润 | -2,141.40 | -90,010.09 | 92,460.33 | -4,706.51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226,582,368.37 | 227,997,074.68 | 242,294,337.30 | 278,020,022.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96,521.82 | -17,909,272.62 | -15,155,270.98 | -463,969,220.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14,142.36 | -19,207,906.04 | -15,308,246.31 | -462,251,990.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7,551,275.15 | -91,883,334.09 | -24,214,586.17 | 224,784,938.37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1,50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0,10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费铮翔 | 境外自然人 | 10.54% | 69,465,337 | 0 | 不适用 | 0 | ||||
刘涛 | 境内自然人 | 8.46% | 55,758,630 | 41,818,972 | 不适用 | 0 | ||||
博时资本-宁波银行-博时资本康耐特2 | 其他 | 5.26% | 34,654,934 | 0 | 不适用 | 0 |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 ||||||
上海圳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15% | 27,367,617 | 0 | 不适用 | 0 |
洛阳盈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59% | 23,685,365 | 0 | 不适用 | 0 |
盐城市城南新区大数据产业创投基金(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45% | 22,731,000 | 0 | 不适用 | 0 |
上海善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盐南兴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其他 | 2.49% | 16,388,600 | 0 | 不适用 | 0 |
李红 | 境内自然人 | 0.81% | 5,352,000 | 0 | 不适用 | 0 |
郗小娜 | 境内自然人 | 0.46% | 3,000,000 | 0 | 不适用 | 0 |
刘彩云 | 境内自然人 | 0.35% | 2,336,700 | 0 | 不适用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股东盐城市盐南兴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股东盐城市城南新区大数据产业创投基金(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关系,股东刘涛先生和股东上海圳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关系。除上述情况,未知其他上述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李红 | 新增 | 0 | 0.00% | 5,352,000 | 0.81% |
郗小娜 | 新增 | 0 | 0.00% | 3,000,000 | 0.46% |
刘彩云 | 新增 | 0 | 0.00% | 2,336,700 | 0.35% |
民生证券-宁波银行-民生证券旗天科技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高华-汇丰-GOLDMAN, SACHS &CO.LLC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杏世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