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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利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花荣军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花荣军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对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发表明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共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会,本人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花荣军,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理工大学精细化工本科。曾任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处副处长,浙江禾益化工有限公司市场部部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主任、秘书长,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禾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股东大会3次。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亲自出席了各项会议,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2023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董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花荣军998002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包括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基于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通过自身的参与,为不断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3年度,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独立董事制度》的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制定,本人将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在规范运作上,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现场多次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独立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经营管理上,本人重点了解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以及财务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并持续关注年报审计程序实施、初步审计意见及财务报告信息;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发挥应有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了,对于每次需要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到公司进行了现场办公,报告期内对公司子公司进行了项目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本人通过不定期沟通、听取汇报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并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要求,在充分听取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等相关人员的意见后,基于独立判断,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经过审慎评估,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且定价公允,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及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循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同时密切关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对于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重要事项,本人基于细致核查和独立判断,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经过全面评估,本人认为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等方面,均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有任何违规行为,也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这些举措有效保障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与合规性,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薪酬与公司所披露的薪酬相符。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行业绩预告的披露工作,未发布过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仔细核查后,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符合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需要,据此我们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最终分红方案为: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80,001,9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50元(含税),合计应派发现金股利99,001,054.9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若在实施权

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情况,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人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检查,未发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执行情况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2023年的信息披露工作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准确、完整。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有关要求和公司实际,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的工作制度,能够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十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十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十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重大事件进展等情况,及时与相关方沟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履职过程中得到了公司管理层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为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行

提供了坚实的保障。2024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定职责,独立客观决策,充分发表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决策和监督的作用,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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