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
苏公W[2024]E1192号 |
目录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1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
、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签字注册会计师资质证明复印件
-1-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GongzhengTianye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GP | |
中国.江苏.无锡 | Wuxi.Jiangsu.China |
总机:86(510)68798988 | Tel:86(510)68798988 |
传真:86(510)68567788 | Fax:86(510)68567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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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苏公W[2024]E1192号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石科技”)2023年度《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药石科技2023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药石科技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药石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药石科技董事会编制的上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药石科技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药石科技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无锡2024年4月23日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等有关规定,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0号)同意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385,65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11.5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34,999,975.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6,909,797.80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8,090,177.2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中天运[2020]验字第90086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7,483,455.26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30,329,334.17元,其中项目投入募集资金250,856,868.50元,补充流动资金279,472,465.67元(含销户转出用于一般补流金额16,397.90元);累计收到理财收益21,689,888.73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3,396,922.49元,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422,847,654.25元。
(二)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2号)同意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15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150,000,000.00元,扣除已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716,981.13元后,公司本次收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45,283,018.87元,上述已到账的募集资金扣除律师费、审计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1,981,415.10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43,301,603.77元。上
述募集资金业务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天运[2022]验字第90015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8,120,472.49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45,667,912.93元,其中项目投入募集资金811,719,647.50元,补充流动资金333,948,265.42元(含销户转出用于一般补流金额8,438.96元);累计收到理财收益1,076,391.23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289,917.92元,支付发行费用1,981,415.10元。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22,847,654.25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8,406,514.25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914,125.85元,募集资金理财相关余额401,527,014.15元(包含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本金保障型理财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中的活期存款等)。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序号 | 公司名称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类型 | 存储金额 |
1 |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 10115601040019199 | 活期存款 | 6,659,941.43 |
2 |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 32050159503600001432 | 活期存款 | 6,277,915.50 |
3 | 山东药石药业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城科技园支行 | 125909492610102 | 活期存款 | 5,458,083.45 |
4 | 浙江晖石药业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解放路支行 | 125909325510505 | 活期存款 | 7,669.62 |
5 |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 | 72260122000206565 | 活期存款 | 2,904.25 |
以上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小计 | 18,406,514.25 | ||||
加: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注1) | 2,914,125.85 |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余额(注2) | 401,527,014.15 | ||||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 422,847,654.25 |
注1:公司存放在于募集资金专户内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而存入的保证金余额为2,914,125.85元,该事项已履行公司审议程序并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2022-048、2023-057);注2:公司购买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本金保障型理财等理财产品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中的少量活期存款合计401,527,014.15元,其中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合计401,030,972.22元。
2、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余额为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年12月21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2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药石药业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公司募投项目“药物制剂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公司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4月,鉴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且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16,397.90元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基本结算账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关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账户(账号:480675503356)已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3年6月,因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及浙江晖石药业有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解放路支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年5月,公司及其子公司浙江晖石药业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新开发区支行、苏州银行南京分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星火路支行、宁波银行南京分行江北新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6月,鉴于募投项目“收购浙江晖石46.07%股份”已经顺利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6,750.89元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基本结算账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关于“收购浙江晖石46.07%股份”项目的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江北
新区支行账户(账号:125905083710806)已办理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该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2023年6月,鉴于募投项目“年产450吨小分子高端药物及关键中间体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已使用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账户苏州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51774300001136)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该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2023年7月,鉴于募投项目“补充流动性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已使用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687.48元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基本结算账户。公司已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账户农业银行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10115601040022409)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该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2023年12月,鉴于募投项目“年产450吨小分子高端药物及关键中间体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已使用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0.59元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基本结算账户。公司已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账户宁波银行南京分行江北新区支行(账号:72260122000119305)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该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为“南京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药物制剂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募投项目变更后新增的“年产155吨创新药及关键中间体CDMO建设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748.35万元。具体见附件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为“年产450吨小分子高端药物及关键中间体技改项目”、“收购浙江晖石46.07%股份”、“补充流动性资金”。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812.05万元。具体见附件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908.0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出具了中天运[2020]核字第90541号《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566.5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出具了中天运[2022]核字第90252号《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2年6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7月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次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40,103.10万元。
(五)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对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药物制剂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进行了变更,并将该项目剩余资金投入“年产155吨创新药及关键中间体CDMO建设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附件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93,736.63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748.3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9,533.8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9,533.89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3,032.9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1.51%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南京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 否 | 30,300.00 | 30,300.00 | 3,013.98 | 19,535.42 | 64.47% | 2024年12月 | - | - | 不适用 | 否 |
药物制剂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注) | 是 | 35,200.00 | 6,027.68 | 734.37 | 5,550.28 | 92.08% | 2023年12月 | - | -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8,000.00 | 27,875.06 | - | 27,947.25 | 100.26% | - | - | - | 不适用 | 否 |
年产155吨创新药及关键中间体CDMO建设项目 | 否 | 29,533.89 | - | - | - | 2026年7月 | - | -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93,500.00 | 93,736.63 | 3,748.35 | 53,032.95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注:“药物制剂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系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除使用募集资金部分外,该项目剩余建设内容将根据客户拓展、项目储备及研发进度等情况灵活调整,以公司自有资金分阶段投入建设。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08.07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其中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843.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天运[2020]核字第90541号《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根据2022年6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次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40,103.10万元。尚未使用的其它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附件2: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14,330.16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12.0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4,566.7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450吨小分子高端药物及关键中间体技改项目 | 否 | 35,000.00 | 35,000.00 | 1,812.05 | 35,120.13 | 100.34% | 2023年12月 | - | - | 不适用 | 否 |
收购浙江晖石46.07%股份 | 否 | 46,000.00 | 46,000.00 | - | 46,051.84 | 100.11% | - | - | -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性资金 | 否 | 33,330.16 | 33,330.16 | - | 33,394.82 | 100.19% | - | - | -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14,330.16 | 114,330.16 | 1,812.05 | 114,566.79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566.5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22,493.35万元;并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出具了中天运[2022]核字第90252号《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155吨创新药及关键中间体CDMO建设项目 | 药物制剂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29,533.89 | - | - | - | 2026年7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29,533.89 | - | -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由于山东药石药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药物制剂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固体制剂车间已经部分建成,后续拟建设的注射剂车间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和维护成本较高,特殊剂型、复杂制剂等高端注射剂型的开发周期较长,而公司截至目前储备的制剂CDMO项目以口服固体制剂居多。公司在综合并审慎考虑整体发展战略前提下,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尽早获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收益,公司决定将该募集资金项目用途进行变更,在扣除该项目相关采购服务合同的尾款后,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至子公司浙江晖石药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5吨创新药及关键中间体CDMO建设项目”。公司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5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药物制剂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更,并将该项目剩余资金投入“年产155吨创新药及关键中间体CDMO建设项目”。上述变更的详细情况见公司2023年4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