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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规范性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责。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届次召开时间议案内容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4月21日1、《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7、《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9、《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8月8日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8月18日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序号召开届次召开时间议案内容
4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8月25日1、《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10月20日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11月27日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公司监事会2023年参加了股东大会和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下列事项发表了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查阅相关资料等形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完善,维护了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运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执行,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基本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运行体系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与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政策、制度和规定,严格按照财务制度、会计准则进行财务核算,依法公开披露财务信息;公司的财务体系

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2023年度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其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评估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无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利益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存储和使用。报告期内,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五)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切实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4年,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履行监督职能,重点工作如下:

1、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按照监事会职权围绕相关重要活动开展监督,促进公司内控制度不断完善,提高公司整体治理水平。

2.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依法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与检查,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3、监事会全体成员将加强自身学习,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国家相关法规政策以及财务、审计、内控等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监督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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