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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有效的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董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 2023年度主要经营指标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48,823.4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1.2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2.42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73.58%;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95,432.05万元,较期初增长3.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1,996.21万元,较期初增长0.16%。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全年董事会共召开会议6次,审议议案39项,具体如下:

序号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01月12日1、《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5、《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04月21日1、《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序号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8、《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9、《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0、《关于举办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议案》 11、《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2、《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1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的议案》 18、《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9、《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2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3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08月08日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08月18日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5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10月20日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11月27日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7、《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8、《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9、《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3次临时股东大会,均采用现场

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充分保障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和投票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规范行使股东大会授权的权限,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属四个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2023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0次,其中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各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设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重要意见。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了解和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依法运作情况,按时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己专业知识方面的优势,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对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出具了书面的独立意见,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3年度,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电话、邮箱、投资者调研等多种形式,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解答社会公众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六)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3年度对外披露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共计111份。

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公司尚未公开的重大信息严格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及提醒工作,及时向交易所报送并妥善完成内部存档。

三、2024年度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4年,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扎实做好董事会的日常工作,不断提升公司的治理和决策水平,具体包括以下工作:

1、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认真高效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重大决策的制定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在稳步发展公司经营的同时,指导企业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管理制度的落实,促进和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增强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

2、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董事会将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进行广泛沟通,包括投资者热线电话、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现场调研和网上业绩说明会等,及时回应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治理和发展策略等方面的关切,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维护良好的互动关系,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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