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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控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

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3人,从业人员共5,774人,注册会计师共1,18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8亿元。德勤为60家上市公司提供2022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75亿元。德勤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德勤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客户共6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事前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3、经核查相关资料,公司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能力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的要求,公司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8月17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建议公司继续聘请德勤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报工作第一次协调会议,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与德勤就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报工作第二次协调会议,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与德勤就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四)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德勤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德勤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德勤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德勤能依据现行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职员未在公司任职,且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审计小组通过初步调查制定了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的审计计划,为完成审计任务和减小审计风险做了充分的准备;审计小组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所发表的审计意见恰当;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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