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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软件: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

专项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软件”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航天软件涉及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或“航天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财务公司于2001年成立,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以及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其他十六家成员单位共十七方共同出资设立的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人民币65亿元。

企业名称: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1号-01至03层,07至09层法定代表人:史伟国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15H2110000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8911P股东情况: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65亿元,其中: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占比30.20%;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出资占比14.56%;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出资占比10.92%;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出资占比10.01%;航天动

力技术研究院出资占比9.10%;西安航天科技工业有限公司出资占比7.29%;中国长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占比5.46%;中国航天时代电子有限公司出资占比

2.73%;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占比2.64%;四川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占比1.82%;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出资占比1.82%;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占比0.91%;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占比0.68%;航天长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出资占比0.48%;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出资占比

0.48%;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出资占比0.45%;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占比0.45%。

财务公司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十二)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三)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十四)有价证券投资;(十五)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协议”),协议的有效期限为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即2022年7月1日)起三年内有效。

(一)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存款服务

(1)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其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财务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有关政策,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应具有竞争力。

(3)财务公司保障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2、综合授信服务

(1)财务公司将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公司及子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授信合同中对于投授信额度及其分配的约定,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保函、保理、融资租赁以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服务。

(2)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基础上,综合考虑期限、业务类别、产业政策、客户性质、风险溢价等因素进行定价。财务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有关政策,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贷款利率应具有竞争力。

(3)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票据贴现、票据承兑、融资租赁等信贷利率及费率标准需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费用的水平。

3、结算服务

(1)财务公司根据公司要求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除由中国人民银行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外,财务公司免费为公司及子公

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公司支付需求。财务公司应协助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金平台系统建设,加强对公司成员单位的资金管理。

4、其他金融服务

(1)财务公司按照公司及子公司的要求,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之前,双方需进行协商并签订独立的协议。

(2)就财务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的收费标准需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且应不高于国内其他一般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费用的水平。

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与财务公司应分别就相关金融服务的提供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协议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协议必须依据并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如存在与本协议约定相冲突的部分,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但不影响未与本协议相冲突的其他约定的效力。

(二)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双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协商一致的原则,财务公司的支付利息及收取费用的标准需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标准,且应不高于国内其他一般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费用的水平。

三、协议的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年初余额本年增加本年减少年末余额收取的利息支付的利息及手续费支出
一、存放于航天科技财11,866.65142,553.83139,758.0614,662.4282.2210.82

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

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
二、向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900.00700.00900.00700.000.0029.27
(一)短期借款900.00700.00900.00700.000.0029.27
向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短期借款900.00700.00900.00700.000.0029.27
(二)长期借款0.000.000.000.000.000.00
向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长期借款0.000.000.000.000.000.00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上述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未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2023年,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四、风险评估及风险防范情况

(一)风险评估情况

公司查验了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风险评估,出具了《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认为:

1、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2、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的要求;3、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二)风险防范情况

公司资产情况优良、资信情况良好,是财务公司优先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针对以后可能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公司制定了《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资金风险处置预案》,进一步保证了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

五、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已将关于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六、会计师对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天职业字[2024]23673号),认为:“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集团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财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与航天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履行情况良好,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将按照该预案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公司关于《金融服务协议》条款的完备性、协议的执行情况、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耀飞

周耀飞刘君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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