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相关议案,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本人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建议等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戚振东,中国国籍,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6月至2018年1月,历任南京审计大学教师、副院长等职务;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均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
务,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本人未从公司或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履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出席相应会议,参与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利益。针对董事会决策的事项,本人详细审阅议案资料,主动向公司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表意见。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涉及的重大事项未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2023年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姓
名
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戚振东 | 10 | 10 | 0 | 0 | 否 | 4 |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1次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并出席会议6次,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2次。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专门委员会名称 |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 6 | 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2 | 2 |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利用参加现场培训、会议沟通等各种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及了解,并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保持沟通与联系,时刻关注公司经营动态、规范运作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从本人各自的专业角度提出建议与观点。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保持联系,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本人对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总结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方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航天软件增加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的议案》。本人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等相关要求,公司已建立起合理、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相关内控手段已基本覆盖企业运营的各个环节,能够防范并及时发现企业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要问题。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该审计机构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同意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的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选举徐文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结束。202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马卫华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023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航天软件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马卫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本人针对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候选董事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我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
一步提高。
2024年,本人将继续尽职尽责,以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各项职责和权力,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提高,为公司可持续和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独立董事:戚振东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