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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宇精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831906 证券简称:舜宇精工 公告编号:2024-037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4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倪文军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章程的规定,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总经理根据2023年工作情况,编写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简称《报告》),《报告》对2023年度公司的经营、发展进行了回顾、总结,提出了公司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依据经济形势和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提出了公司下一阶段的发展规划和主要管理工作。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工作情况,组织编写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简称《报告》),《报告》对 2023年度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董事会日常履职情况及工作重点、公司发展规划及2024年工作重点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工作情况,组织编写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简称《报告》),《报告》对 2023年度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董事会日常履职情况及工作重点、公司发展规划及2024年工作重点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汇报。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的规定,结合 2023 年度履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分别编制了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

3.回避表决情况: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震聪已离任)》(公告编号:2024-039);《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万合已离任)》(公告编号:2024-04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英敏已离任)》(公告编号:2024-041);《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育新)》(公告编号:2024-042);《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尤敏卫)》(公告编号:2024-04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晓莺)》(公告编号:2024-044)。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独立董事尤敏卫先生、钱育新先生、周晓莺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独立董事尤敏卫先生、钱育新先生、周晓莺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5)。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数据,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89 元(含税)。本次预计分派现金红利 578.233 万元人民币(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89 元(含税)。本次预计分派现金红利 578.233 万元人民币(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7)和《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4-048)。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报出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提请批准报出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4-04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提请批准报出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4-049)。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公司根据 2023年度经营情况,结合未来发展战略,公司在对 2024年度业务拓展计划、人员储备、资金筹集等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 年 12 月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评,编制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50)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4-05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 年 12 月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评,编制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50)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4-051)。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其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编制了年度履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4-052)。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3 年度工作的履行情况进行了评估。编制了《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情况进行了报告。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4-053)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4-05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3 年度工作的履行情况进行了评估。编制了《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情况进行了报告。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4-053)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4-054)。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安部、国资委、中国银保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26号)和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要求,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公告编号:2024-055)。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经营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总体方案如下:

1、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董事长)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无额外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5 万元/年(税前),按年发放。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标准年薪和年度绩效奖金组成:

(1)标准年薪按月平均发放;

(2)年度绩效奖金按照公司绩效评定办法进行考核评定后发放。

2.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经营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总体方案如下:

1、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董事长)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无额外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5 万元/年(税前),按年发放。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标准年薪和年度绩效奖金组成:

(1)标准年薪按月平均发放;

(2)年度绩效奖金按照公司绩效评定办法进行考核评定后发放。

所审议案需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所审议案需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准,公司董事会建议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需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够具备法律效力。因此,董事会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需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够具备法律效力。因此,董事会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一)、《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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