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006 证券简称:晟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泰兴城东工业园区科创路1号十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通讯方式相结合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潘丽红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监事叶平荣因工作安排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工作进行回顾与总结,形成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
3.回避表决情况
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等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0)。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3300121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为2024-02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3300121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为2024-022)。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完毕,公司就2023年财务情况进行了总结和汇报,形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依据公司2023年的各项财务工作及2024年的经营规划和目标,公司对2024年的财务工作做了预算和汇总,形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编写了《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4-038)、《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4-039)、《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4-040)、《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4-04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43)、《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44)、《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45)、《内部审计制度》(公告编号:2024-046)、《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4-047)。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袁颖彪女士、张颖先生为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说明》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4)3300107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4)3300107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4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