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006 证券简称:晟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制度经公司2024年4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经公司2024年4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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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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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