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晟楠科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837006 证券简称:晟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合理回报股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拟定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90,790,717.3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6,847,284.16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90,287,2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1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8,010,911.2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

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但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为: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间隔:公司根据当年盈利情况,满足分红条件的,进行分红。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进行中期分红。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根据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与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利润分配方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的,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告》(公告编号:2024-025)。

公司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关于利润分配的政策。

2、本公司将极力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利润分配政策。

3、若本公司未按照《公司章程》、《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之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本公司将及时、充分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决策程序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关于利润分配的政策。

2、本公司将极力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利润分配政策。

3、若本公司未按照《公司章程》、《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之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本公司将及时、充分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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