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006 证券简称:晟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3年3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96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3年5月15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3]179号),经批准,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8.40元/股,发行股数2,300万股(含超额配售300万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193,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8,530,753.71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4,669,246.29元。 截至2023年6月19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3300006号、众环验字[2023]3300007号贰份《验资报告》。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单位:元 | |||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193,200,000.00 | ||
减:发行费用(不含税) | 18,530,753.71 |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174,669,246.29 | ||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 | 43,678.23 | ||
加: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 1,991,664.33 | ||
减:银行手续费 | 659 | ||
三、募集资金可使用金额 | 176,703,929.85 | ||
减: | |||
(一)智能特种装备扩产项目 | 2,943,348.25 | ||
(二)研发试验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1,895,086.40 | ||
(三)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44,235,182.82 |
(四)银行理财(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四、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27,630,312.38 |
注:发行费用(不含税)中包含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1,156,603.77元。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全部置换完毕。 |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万元)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南京银行泰州分行 | 银行理财 | 结构性存款 | 120,000,000.00 | 2023-6-14 | 2023-12-11 | 保本浮动收益 | ≥1.85 |
南京银行泰州分行
南京银行泰州分行 | 银行理财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00.00 | 2023-12-21 | 2024-6-18 | 保本浮动收益 | ≥1.60 |
南京银行泰州分行
南京银行泰州分行 | 银行理财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0 | 2023-12-21 | 2024-3-20 | 保本浮动收益 | ≥1.55 |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对本年度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对本年度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对晟楠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对晟楠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我们认为: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八、备查文件
(二)、《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四)《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174,669,246.29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9,073,617.4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9,073,617.47 | |||||
总额比例 | 0%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募投项目:智能特种装备扩产项目 | 否 | 83,112,830.86 | 2,943,348.25 | 2,943,348.25 | 3.54% | 2025/8/30 | 不适用 | 否 |
募投项目:研发试验中心 | 否 | 41,556,415.43 | 1,895,086.40 | 1,895,086.40 | 4.56% | 2026/12/30 | 不适用 | 否 |
升级建设项目 | ||||||||
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50,000,000.00 | 44,235,182.82 | 44,235,182.82 | 88.47%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74,669,246.29 | 49,073,617.47 | 49,073,617.47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募投项目实际进度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基本一致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2023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无异议核查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全部置换完毕。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1、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2、截至本年末,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金额为10,000.00万元,未超过审议额度及有效期限。3、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质押上述理财产品的情况。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