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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轴承: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树大)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附件: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作为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的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陈树大,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教授。曾任嘉兴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副院长,现任嘉兴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教授;兼任浙江省应急管理厅专家库专家、嘉兴市应急管理局专家库专家;2011年-2016年曾任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3月至今兼任浙江亚迪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至今任长盛轴承独立董事。2021年至今担任嘉兴国安安全生产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浙江英德赛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所有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不存在连续两次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共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皆出席。分别对《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参会前,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2023年度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发表意见时间(会议)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2023年4月4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次会议(一)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开拍卖成都岑宏佾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份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4月13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一)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订《损失补足协议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4月21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一)独立董事对《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独立董事对《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四)独立董事对《关于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五)独立董事对《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六)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七)独立董事对《关于2023 年度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八)独立董事对《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九)独立董事对《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5月25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一)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开拍卖成都岑宏佾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份额成交构成同意
临时会议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年7月3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一)独立董事对《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独立董事对《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四)独立董事对《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8月17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一)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8月29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一)独立董事对《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关于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9月4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临时次会议(一)独立董事对《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9月26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次会议(一)独立董事对《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作为公司提名委

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其综合素质、任职资格等进行综合考评,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认真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委员会工作细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积极参与公司发展战略等事项的讨论,及时就外部环境、行业信息等重要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进行沟通,对公司的研发方向、市场开拓重点、未来发展规划等战略决策提出个人专业意见,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2023年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1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2023年4月20日1、《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2023年8月14日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
3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2023年9月4日1、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决定公司总经理聘用人选的议案》 3、《关于决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聘用人选的议案》同意
4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3年第一2023年4月20日1、《关于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同意

次会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注重持续的专业发展和能力提升,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并积极参加证监会、深交所、上市协会等举办的相关培训,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对市场变化及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3年,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4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上是本人就 2023 年度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在此向各位股东、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表示感谢。特此报告,谢谢!(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树大)》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陈树大):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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